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疫工作、毫不松懈严防爆发式出游疫情反弹风险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确保节日期间旅游出行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各旗区、各部门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把“精心组织、加强监测、研判调度、确保安全”十六字方针贯穿始终,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完善疫情防控措施,既要保障人民群众旅游出行安全有序便利,又要做到疫情防控科学精准适度,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前功尽弃。
二、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各旗区、各级文旅部门要督促旅游景区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严格落地预约游览、预约消费、体温测量、“健康码”互通互认和一码通行等措施,并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游客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戴口罩、勤洗手、养成“一米线”好习惯。同时,对可能有大量人流聚集的地区、景区、景点、博物院、电影院、展览馆、图书馆、剧院、书店等文化活动场所严格执行接待游客不得超过日最大承载量和瞬时最大承载量等要求,特别要紧盯景区入口、景区游览点、狭窄路段等区域,通过增派工作人员、增加摆渡车辆等措施,切实做好游客远端分流控流和现场疏导工作,坚决防止游客过度集中和发生踩踏。
三、及时加强旅游客流监测和交通出行保障。交通、公安、文旅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将整体引导和局部疏导相结合,实现区域游客的远端分流,有效缓解热门旅游景区、文化场馆等在高峰期的压力。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点文化和旅游场所的监测,多渠道提前公布旅游景区预约和流量信息,及时发布旅游提示,为游客出行提供参考。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研判游客出行需求,优化运输组织,切实提高旅客疏运能力,避免旅客滞留和聚集。各旗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第一时间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管理。
四、切实抓好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旅游安全。春季全市大风扬沙天气较多,各级文旅、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切实做好假期气象的分析研判预报工作,指导文化旅游场所认真做好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旅游景区加强对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巡查和保养,吸取响沙湾旅游景区缆车滞留事件的教训,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五、抓细抓小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督导检查。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重点文旅场所派出联合督导组,全面下沉一线摸排风险点,进一步加大现场督导、驻点督导力度,及时开展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要加强旅游景区景点饭店、餐饮经营主体的公共卫生和防疫检查,特别是对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样消毒等措施,切实降低疫情输入扩散风险。要加强对度假村、酒店、公寓、民宿等住宿行业的安全检查,加大消防设施设备保养和维护力度,强化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并依法查处。
六、强化值班值守和突发情况的随时调度。各旗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本旗区、本行业的风险隐患,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爆发式出游状态下,市、旗区两级文旅部门要全面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强化全时值班值守,加强统筹指挥调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市、旗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完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突发情况及时报告、随时调度,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处置突发情况。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