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乐府办发〔2018〕46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关于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紧扣省委、市委发展战略,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抓手,以文化企业为主体,以政策扶持为保障,以拓展业态、优化结构、激发动能为重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市文化产业综合实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的配置作用;坚持传承特色与创新发展并重,延伸本土文化产业链;坚持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催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拓展同步,强化差异性,实施错位发展。
(三)发展目标。围绕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全省区域中心城市,健全文化产业法规、政策体系,依托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文化旅游市场空间,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鲜明乐山特色、明显比较优势的重点产业、重点产品、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融合度高、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力争到2022年,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20家,集聚性文化产业园2—3个,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5%,成为全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区域品牌。依托世界双遗产文化,深入挖掘本土特色文化资源,讲好乐山故事,树好乐山形象,强化品牌建设,引导产品经济向品牌经济转变,打造一批具有鲜明乐山特色和明显比较优势的文化产品品牌、文化企业品牌、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区域文化产业品牌,促进乐山产品打上乐山文化烙印。
(二)拓展文化业态。将“文化+”战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各领域,找准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切入点、兼容点、共赢点,以政府引导、产业融合、项目合作等形式,推进文化与旅游、商贸、制造、科技、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拓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全面激活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
(三)推动文旅融合。抓实“四篇文章”,促进旅游兴市。通过整合文化旅游资源,推进“文化乐山、书香之城”建设,打造特色演艺产品,开发特色文旅商品,打造精品文旅线路,充分展示乐山自然人文魅力,逐步形成结构合理、要素健全、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文旅产业体系。
(四)激励改革创新。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建立健全转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激活内部运行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新型企业和新兴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激发文化产业发展的创新活力。
三、重点工作
围绕推动乐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托乐山特色文化资源,实现文化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转换,加快推动影视、音乐、演艺、创意、书画纸和印刷出版五大重点产业,全面提升我市文化产业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一)影视产业。
深入实施振兴影视重点工程,大力开展乐山题材影视剧精品创作,以电影、电视剧制作为引擎,培育影视创作、摄制、发行、放映以及音像产品、电影衍生品制售、放映场所建设等相关业态,促进乐山影视产业快速、持续和健康发展。
1.加快影视剧精品创作生产。吸引更多国内外影视公司(出品方)来乐投资,开展策划、拍摄、立项、制作、发行等市场化活动。办好各类影视交流展示活动,充实旅博会、茶博会等文化展会内容,为乐山影视产业发展搭建合作交流平台。重点抓好乐山题材的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网络剧、微视频等的创作生产,打响乐山本土影视剧品牌。到2022年,实现年总产值收入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广播电视台(分号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打造特色影视文化基地(小镇)。盘活工业文化遗存,支持利用老旧厂房、加工车间、废弃仓库等可再生资源,设计打造一批影视制作工厂。重点将市中区苏稽古镇、犍为县罗城古镇和芭沟镇、峨眉山市罗目古镇、井研千佛古镇、故宫南迁遗址公园打造成特色影视文化小镇,将沙湾区美女峰、沐川县川南竹海、金口河大瓦山、马边大风顶、峨边黑竹沟等景区打造成集影视拍摄、旅游、度假于一体的影视文化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旅游体育委、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拓展影院经济和衍生业态。科学规划全市影院(院线)建设总量,鼓励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新增院线和加盟影院建设。整合影院周边资源,加强跨界合作,打造“电影+创意产品”“电影+创意餐饮”“电影+创意零售”等多业态经营的体验式影院消费圈,引导影院与商业地产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合作,将客流变成实实在在的购买力,增加影院消费的粘合性。到2022年,全市影院票房和衍生业态年收入突破2亿元。〔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发展广电新业态和网络综合业务。深入实施“高清乐山、智慧广电”战略,推进台网融合发展,媒体融合发展,有线、无线、卫星融合发展,建成“绿色安全、智能高速、普惠便捷、移动泛在”的广电净网,深入参与全市城市智慧化与农村信息化建设,面向政府、社会行业和家庭个人提供全方位安全可靠、智能高速的公共服务和信息服务,推动全市广播电视产业提质增效。到2022年,全市广播电视产业收入突破3亿元。〔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广播电视台、四川省广电网络公司乐山分公司〕
(二)音乐产业。
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三五”时期音乐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推动乐山原创音乐内容创作生产、巡演和现场演出、音像产品拍摄制作等相关业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促进音乐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培育本土音乐节庆品牌。依托“四川省春季音乐季”举办地平台优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自主品牌”的模式,以音乐嘉年华的形式,持续培育“峨眉山佛光花海音乐节”品牌。支持各地开发利用特色文化和民族音乐资源,重点打造“犍为茉莉花文化艺术节”“小凉山火把音乐节”等本土特色音乐节庆活动,实现区域联动发展,逐步形成规模效应。到2022年,品牌音乐活动年收入超过0.5亿元。(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体育委;市中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犍为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推动产业资源集聚发展。依托峨眉山佛光花海音乐园区、市中区嘉州长卷等优势资源,通过政策资金支持、项目引导集聚,重点打造3—5个集音乐创作、艺术表演、教育培训于一体的音乐(戏剧)主题小镇(街区),不断完善音乐产业项目的孵化支撑功能。到2022年,相关业态和文化消费年收入超过0.5亿元。(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体育委;市中区、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3.激发原创音乐创作生产活力。以持续举办的“西部放歌原创音乐暨青年歌手大赛”为载体,吸引原创音乐人才、音乐表演人才、音乐制作团队、音乐运营等人才来乐聚集发展。挖掘和培养本土优秀原创音乐人才,鼓励乐山籍音乐家、知名歌手、音乐组合、音乐制作人返乡发展和创业,调动乐山原创音乐创作生产积极性,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型音乐企业。到2022年,原创音乐作品形成一定规模,并产生相应的市场效益。〔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广播电视台〕
(三)演艺产业。
整合全市国有文艺院团和演艺市场资源,重点推动演艺产品的创作、生产、引进以及重大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文化演艺特色品牌,提高演艺资源配置能力和市场化运营水平。
1.提升文旅融合演艺项目。巩固提升《海棠花开》《圣象峨眉》《乌蒙沐歌》《美神甘嫫阿妞》等文旅演艺项目,完成大型实景剧《只有峨眉山》上线运营;鼓励各核心景区和旅游重点县域陆续推出文旅融合演艺产品,推动文旅演艺产业市场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到2022年,文旅演艺票房年收入超过3亿元。(责任单位:市旅游体育委、市文广新局;市中区、峨眉山市、沐川县人民政府,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
2.扩大演艺消费市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运营演艺商业综合体项目,创作引进大型演艺项目、精品演艺剧目,为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更丰富的文化演艺产品,引导全市国有文艺院团和演艺公司走市场化道路,推动文化与旅游消费持续增长。〔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壮大峨眉武术演艺产业。以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世界武术胜地为目标,按照以旅兴武、以武助旅的发展思路,推进“全景嘉州·武侠主题乐园”项目建设,举办并固化一批国内外武术赛事,包装打造以峨眉武术为主题的演艺节目、教育培训和主题酒店(民宿),不断拓展武术演艺产业综合业态,提升峨眉武术产业化、武术演艺市场化水平。到2022年,武术产业投资达10亿元,武术产业产值达2亿元。(牵头单位:市中区、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市旅游体育委、市文广新局、峨眉山景区管委会)
(四)文化创意产业。
将“文化+”理念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行业各领域,提升文化内涵的附加值。重点推动工业设计、建筑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装潢设计、服装设计、动漫设计、版权保护与交易、文博展销与工艺美术品交易等业态。
1.加大文博产品开发。利用社会智力资源推动文物资源与创意设计跨界融合,充分挖掘和利用文物文化资源,支持故宫南迁博物馆、中国根书博物馆、夹江手工造纸博物馆、嘉定丝绸博物馆、峨眉山博物馆、乐山大佛博物馆、郭沫若纪念馆、铁道兵博物馆等展示利用,加大文博产品市场开发和创意设计成果转化。到2022年,全市文博产业产值超过1亿元。〔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旅游体育委;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打造地域文创品牌。以满足文化旅游市场多元需求为目标,深入挖掘乐山优秀传统文化内涵,综合利用工业设计、品牌策划、营销推广等文化创意手段,加大“大佛印象”“峨眉记忆”等系列特色文创旅游商品的研发力度;以夹江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园区项目为牵引,打造集非物质文化和民族文化遗产展示、旅游观光、娱乐商贸、休闲生活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聚集区,推进小凉山彝族刺绣、彝族漆器、嘉州绣、夹江年画、井研农民画等艺术性强、文化价值高的“非遗”项目转化提升,培育拥有较高市场前景和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品牌。到2022年,全市文化旅游商品增加值超过1亿元。〔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夹江县人民政府;市旅游体育委、市经信委、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拓展版权交易市场。加快推动集登记保护、展示交流、研讨培训、拍卖交易、价值评估、包装策划等功能于一体的版权交易中心建设,依托峨眉秋拍、乐山美术馆、嘉州画院和乐山天地人文化街、上中顺文化集市等平台,推动奇石、乌木等艺术品版权交易及相关原材料加工生产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到2022年,艺术品版权交易总值突破2亿元。〔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书画纸和印刷出版产业。
依托“中国书画纸之乡”的资源优势和全市印刷包装、出版发行业基础,通过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不断提升重点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发展动力。
1.振兴夹江书画纸产业。按照“做精、做大、做强、做活、做长”的整体思路,加快推动夹江书画纸产业园区建设,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做大做强“大千画纸”品牌和“夹江书画纸”地域保护品牌,引导企业运用现代新技术新工艺,实现传统产品和现代产品错位发展。延长书画纸产业链,着力开发书画纸印刷、书画纸衍生品等产品,加快蓬皮杜艺术中心夹江艺术家驻留中心和书画艺术村等项目建设,促进书画纸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改造“青云阁”毛笔的制作工艺,丰富和完善“文房四宝”业态。到2022年,完成夹江书画纸产业园区、蓬皮杜艺术中心夹江艺术家驻留中心和书画艺术村等项目建设,力争年产值实现6亿元。(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中区、夹江县人民政府)
2.打造包装印刷产业集群。依托本地陶瓷业、茶业、农副土特产、旅游产品等优势,构建从原材料供应、品牌策划、包装设计、工艺研发、生产、专业测试、物流配送、绿色包装和包装物回收为一体的包装装潢印刷产业集群。到2020年,培育扶持1—3家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形成以峨眉山茶叶、夹江瓷砖生产企业为主体的2个包装印刷基地。(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峨眉山市、夹江县人民政府)
3.推动实体书店发展。加快建设“书香之城”,按照适应新消费需求、多种所有制并存、多元化业态经营等市场化模式,引进2—3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城市实体书店;对现有民营书店改造升级,打造一批综合效益好的“明星书店”;推进“漫乐山创新阅读工程”,合理规划和建设一批连锁书店、专业书店、24小时书店、便民书店(吧)、书报刊亭、自动售书(借阅)机等。力争全市出版物销售总额、利润每年稳定增长,实体书店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考评体系。要切实加强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和督查考评,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文化产业发展监测和统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旅游、科技、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税务、工商、金融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作,提高行政效能和市场监管水平,共同促进文化产业加快发展。
(二)壮大产业主体。进一步做强乐山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成立国有文化类公司,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加大资金募集力度,努力构筑“一盘棋”,全力打造“新引擎”。鼓励引导中小民营文化企业和创业个人广泛利用符合文化产业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发展文化产业。
(三)搭建商贸平台。加强文化对外合作的服务和指导,积极培育外向型企业,打造提升输出型文化产品。依托国家级、省级对外文化交流和招商引资平台,引进一批大企业大资本大项目落户乐山。支持文化企业建立新型文化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体系,完善文化产品营销体系,探索个性化定制服务,拓宽大众消费市场。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