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各单位、企业,莲都区、丽水开发区属各单位、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健康服务工作,根据《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丽卫〔2020〕27号)的相关规定,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市直及莲都区、丽水开发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在职在聘的A类至E类人才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及我市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技师、高级技师。
二、体检标准
1.A类人才享受10000元/人,B类人才享受5000 元/人的健康体检服务。
2.C类人才参照厅级干部体检标准,D类、E类人才和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及我市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技师、高级技师享受参照处级干部体检标准的健康体检服务。享受对象单位干部体检标准与人才体检标准一致的,本次人才健康体检不再申报。
3.A类至E类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中增加早期肿瘤体外检测项目(CDA检测),自愿申报。
三、体检定点医院
丽水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医医院、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丽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丽水挚爱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丽水美年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门诊部。各参检单位自行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
四、体检申报、组织和费用结算
(一)网上申报要求。企业通过“丽水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rlzy.ls12333.cn/Service/Index)”进行网上申报(操作手册请到丽水人才网通知公告栏内下载),无特殊情况线下一般不受理。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才体检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所有附件材料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审核责任,审核通过后将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申报人员汇总表(EXCEL表及盖章扫描件)报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参加CDA检测人才需在表格备注栏注明参加CDA检测。市属企业高层次人才体检申报需提供参检对象在职在聘及符合相应人才类别的相关证书(文件)扫描件。健康体检申报工作于9月30日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二)体检组织及费用结算。健康体检工作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市本级相关经费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莲都区、丽水开发区由区财政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体检标准部分经费(指市直单位干部体检标准)由原渠道支付,按本办法提高的差额部分经费及企业人才体检经费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结算相关费用。各相关单位要确定本单位体检组织的负责人,组织已申报并审核通过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健康体检,并与选择的定点体检医院做好沟通,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开展。
五、其他事项
1.各用人单位在申报提交之前应结合本人意愿选择体检医院,申报提交后体检医院不得修改。
2.体检时间和体检项目等具体事宜由承检医院体检中心和各单位经办人联系确定。
3.参检前三天注意低脂饮食,禁酒,避免激烈运动及强体力劳动。参检当天空腹,检查后由医院免费提供早餐。女性避开月经期,怀孕及准备受孕的女性请告知医护人员,是否选择放射性检查。
4.各承检医院应及时组织专家对体检结果进行科学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保健方案,同时认真做好健康宣教工作。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徐钐珊2263608 邮箱:gccrcfw@163.com
市卫生健康委:杨雪娇 2091293 13957082208
市中心医院:陈淑萍 2285146 13567618793
市人民医院:付 丹 2780157 18957090200
市中医医院:何建群 2156112 13967080118
市第二人民医院:汤丽莉 2296699 13575392101
丽水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刘蓓 2227147 13735956245
丽水挚爱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廖广渊 2266855 13957081660
丽水美年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门诊部:梅明英 15057889586
附件:丽水市人才健康体检申报人员汇总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