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百色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百色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2021—2025年)
柑橘是百色市的特色优势农产品。至2020年底,全市柑橘种植面积68.93万亩,在助农增收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受市场价格波动、暖冬常态化等因素影响,柑橘黄龙病反弹明显,呈散点式爆发态势,预计2021年全市柑橘黄龙病局部病株率在5%—8%之间,比上年增加2—4个百分点,严重威胁全市柑橘产业发展。为进一步增强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实效性,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柑橘产业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百色高质量建设“一市一区”战略目标,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以下简称《防控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防控方针,建立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联防联控的防控机制,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治理、标本兼治的防控策略,采取种植无病种苗、防治柑橘木虱、清除染病病株、强化检疫监管的综合治理措施,切实遏制柑橘黄龙病扩散蔓延,全力保障柑橘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二、防控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1年末,全市柑橘黄龙病病株率控制在3%以下。到2023年末,病株率控制在2.5%以下。到2025年末,病株率控制在2%以下。
(二)具体目标。
重病区。即病株率在10%以上的乡(镇),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后,到2021年末病株率控制在5%以下,到2023年末病株率控制在4%以下,到2025年末病株率控制在3%以下。
中病区。即病株率在5%—10%(含10%)的乡(镇),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后,到2021年末病株率控制在4%以下,到2023 年末病株率控制在3%以下,到2025年末病株率控制在2%以下。
轻病区。即病株率在5%以下(含5%)的乡(镇),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后,到2021年末病株率控制在3%以下,到2023年末病株率控制在2%以下,到2025年末病株率控制在1%以下。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普查工作,全面建档造册。
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组织开展柑橘黄龙病普查工作,按照“户户有档可查、病情分级准确”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辖区内柑橘果园和苗圃开展全面普查核实,重点掌握失管、半失管果园的分布、柑橘品种和种植面积以及柑橘黄龙病发生果园分布及发生情况等,根据柑橘黄龙病发生病株率划分重病区、中病区、轻病区,为科学防控提供依据。要利用秋冬季柑橘黄龙病病症明显时期加强普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普查档案,以户为单位对病树情况建档造册,以乡(镇)为单位逐级建立柑橘黄龙病防控台账,实行动态监管。加强疫情信息调度,确保信息互通,做到疫情底子清、情况明。各县(市、区)于2021年10月20日前将本辖区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于每年12月5日前将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总结等台账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汇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二)全面清除病株,切实控制发病率。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防控规定》,落实清除病树责任,对普查出的病树、病园,要求责任人按发生情况区别处理。对发病轻的果园,及时将病树清除烧毁;对失管果园和发病严重已失去经济生产能力的果园,全园砍伐更新改造;对无主或无劳动力的果园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清除病树;对果农不配合的果园,由县(市、区)柑橘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和《防控规定》依法清除病树,有效降低病株率。清除病株时,要严格按照先杀木虱、再除病树的做法,避免柑橘木虱扩散。要引导失管、半失管果园业主转产,引导村屯将柑橘黄龙病防控纳入村规民约,提高村民防控柑橘黄龙病的自觉性,广泛动员果农主动清除病树,对积极清除病树的果农可给予适当奖励。逐步建立柑橘黄龙病防控政策性保险制度,提高果农清理病树积极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三)严格执行监测,有效开展防治。
柑橘木虱是柑橘黄龙病的唯一传播媒介。各柑橘优势产区要加密布设疫情(柑橘木虱)监测网点,明确专人负责,加强疫情监测,及时上报信息,科学研判趋势,掌握疫情动态。采取主治与兼治并举策略,在木虱发生区的柑橘春梢、秋梢萌发关键时期主治柑橘木虱,同一区域防控做到“五统一”(统一普查,统一时间,统一药剂,统一防治,统一检查防治效果),有效压低虫口密度;其它时期结合柑橘病虫害防治加入吡虫啉、吡蚜酮等药剂兼治柑橘木虱。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在柑橘木虱发生的集中区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统防统治,注意科学用药、轮换用药。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柑橘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开展柑橘黄龙病防控社会化服务,鼓励和优先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使用绿色防控技术,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四)依法开展检查,确保苗木安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防控规定》等要求,严格监管柑橘苗木的生产和运输,组织开展柑橘苗木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生产、运输、销售无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无植物检疫证的柑橘种苗等违法行为。落实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制度,强化苗木、接穗检疫监管,加强苗木繁育基地抽检,对抽检合格、符合种苗繁育要求的基地挂牌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基地要依法查处并公示。组织清理露天繁育苗木,对没有有效隔离传播媒介柑橘木虱设施、未按照有关种子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柑橘种苗繁育活动的行为,依照《防控规定》坚决依法处理。有露天育苗传统的县(市、区)要加强重点监管,杜绝未经检疫的柑橘苗木流入市场。引导育苗企业培育大杯大苗,做好大苗种植的示范推广工作。建立完善苗木溯源体系和问责体系,营造健康有序的苗木市场环境,建成一批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柑橘种苗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五)坚持市场导向,科学合理布局。
根据市场发展趋势,科学制定柑橘发展规划。根据市场需求、病虫害防控要求,引导产业布局、种植结构、品种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巩固晚熟优势、扩大早熟比例、平衡中熟品种,推动柑橘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培育打造“德保脐橙”、“西林砂糖橘”等地理标志产品。坚持把优势品种布局在优势区域,坚决制止盲目跟风种植柑橘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规定,严格控制利用耕地新发展柑橘种植。对依法清理后的弃管果园,当地政府应引导群众优先用于粮食生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六)落实专项检查,强化宣传培训。
组织开展《防控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采取辖区自查和全市联查的方式,对柑橘种苗繁育基地和企业的种苗繁育推广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实时监管,严厉打击违规生产、引进(境外)、调运、销售柑橘种苗行为,依法依规对拒不配合开展联防联控、拒不履行病树病园清理义务的生产主体作出相应处罚。市级将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柑橘黄龙病防控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相关项目资金支持挂钩。对工作不力、辖区内出现疫情大面积爆发的县(市、区)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地要加强防控工作宣传,通过微信、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简报、宣传栏、条幅等媒介加强宣传,全面普及科学防控柑橘黄龙病知识,增强全社会防控柑橘黄龙病意识。加大农技人员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训力度,全面提升科学防控柑橘黄龙病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属地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对本辖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负总责,构建政府主导,农业农村部门主抓,财政、科技、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联防联控机制。要突出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大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层层分解落实防控任务,组织做好清理病树、监测、调查、市场执法、检疫监管、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措施到位。
市本级、各县(市、区)要统筹利用好中央和自治区转移支付等相关资金支持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保障柑橘黄龙病防控经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柑橘黄龙病防控,确保每县站点日常监测工作经费不少于2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开展柑橘黄龙病调查摸底、柑橘黄龙病防控培训、无病毒采穗圃和无病毒苗木繁育基地建设、柑橘木虱调查监测、重大病虫防治技术攻关、统防统治等工作。市科技局要优化配置科技资源,将本级柑橘黄龙病防控科技创新项目纳入市本级科技计划和创新驱动资金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
(三)抓好关键环节,促推产业发展。
支持开展柑橘黄龙病长期性、基础性研究,针对柑橘黄龙病防控的重大科学问题,组织联合攻关,开展柑橘黄龙病生物学及致病机理、防控机理、抗病品种等防控科技创新研究,开发防控新技术。加快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电商,培育农村电商人才,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实现柑橘产销对接更加顺畅,避免因柑橘滞销造成果贱伤农、果园失管的现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
(四)强化防控督导,促进措施落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辖区柑橘黄龙病防控的组织领导、经费落实、目标完成以及落实《防控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找出症结、抓好整改、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同时做好防控工作宣传,重点宣传柑橘黄龙病的严重危害性、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以及防控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有利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要建立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各乡(镇)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工作落地落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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