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2021医保年度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2021医保年度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沪医保规〔2021〕8 号
发布部门: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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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省级
最高扶持
¥57万元
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经市政府批准,2021医保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帐户的标准(以下简称“个人帐户计入标准”),以及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暂不调整,仍按2020医保年度标准执行。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55万元提高到57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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