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市直及驻桂医疗卫生机构:
《桂林市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桂林市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局
2022年9月22日
桂林市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条例》《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健康桂林2030”规划》等精神,结合桂林市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桂林市党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出台了《中共桂林市委员会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市发〔2020〕11号)等政策文件,统筹全市中医药壮瑶医药医疗、保健、人才、科研、产业、文化、交流合作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成立市级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医药救治专家组,形成中西医临床协同救治机制和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积极参与病例救治和疫情防控。
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桂林市中医医院完成病房、门急诊、血透室等改造。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楼、医技楼等完成改造,门急诊业务综合楼完成主体结构并封顶。恭城、全州、灵川、灌阳4个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建成并实现整体搬迁。阳朔县中医医院门诊医技楼建设、平乐县中医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永福县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投入使用。荔浦市中医医院第二住院综合楼,龙胜县中医医院新院区门诊楼、医技楼、住院大楼基本完工,兴安县中医医院完成病房楼、门诊楼装修建设。恭城、灵川县中医医院完成发热门诊和核酸实验室建设。
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2020年全市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3615张,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0.73张。88.9%县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9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74个,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6.5%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提升为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兴安界首骨伤医院获得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资质。全州县中医医院成为广西儿童残疾康复定点医疗机构。永福县中医医院运营管理的“中国桂北福寿颐养园”成为广西首家县级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全州、永福、恭城等3个县中医医院2019 年被列为“国家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第二阶段 500 家县级中医医院”。桂林市中医医院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进入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百强行列。
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高。完成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桂林普查,初步查清桂林拥有药用资源3500种。《桂林中药资源典》出版发行。桂林市中医医院建成广西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桂林市中医医院乳腺科获评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骨伤科、内分泌科及乳腺科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桂林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医院获评自治区级中医重点专科28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12个,形成中药和壮瑶药院内制剂53个,能够开展中医外治疗法46项。
人才队伍不断加强。引进4名国医大师和3名全国名中医在我市开设国医大师馆、名医馆,余梦孙院士设立院士工作站,为我市培养学术传承人54名。拥有全国名老中医1名、桂派中医大师1名、广西名老中医3人、广西名中医11人、广西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5人、桂林市名中医40人。培养一批全国中医药特色技术人才。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中医专业医学生115名、全科特设岗位招收中医师12人。建成各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6个。开设了4个国医大师医馆、3个名老中医馆等15个医馆。有1个国家级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住培基地,1个自治区级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全市共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557人,每万人口中医师5.2人。每年进行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共计培训1万人次以上。
中药材种植高速发展。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约100万亩,上规模的中药原料生产企业有15家。种植罗汉果、金槐、草珊瑚等道地特色药材在内的种类达50多种。建有岭南喀斯特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和桂北瑶药种质资源库。建成5个广西中药材示范基地、1个广西“定制药园”。全州县被誉为“中国金槐之乡”,罗汉果等品种入选“桂十味”名录。
中药材加工持续壮大。2020年全市中药产业总产值约75.96亿元,全市医药企业60%以上是中药生产企业。涌现出三金、天和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中医药特色企业,形成了西瓜霜、三金片等5个中国名牌产品、6个广西著名商标、20个广西名牌产品、17个广西优质产品,生产250余种中药产品,其中国家中药保护品种26个。
康养产业提速发展。初步形成“中医药+多元业态”的健康产业格局,建成瑶汉养寿城、夕阳红(仙源)健康产业园、阳朔颐养庄园、永福福寿颐养园等一批具有中医药民族医药独特优势的康养产业基地,建成了2个广西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个广西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信和信桂林国际智慧产业园入选首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文化推广成效显著。与20多个国家及地区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派出中医专家50余人次。打造崇华中医街、恭城瑶汉养寿城等中医药文化聚集区,建成1个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民族医药文化宣传推广活动,其中中医专家讲座100多场,义诊咨询超千场次,受益群众达千万人次。完成《桂林中药资源典》《广西恭城瑶族端午药市药用植物资源》等系列专著编撰。
(二)面临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法规和文件,为新时代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事业指明了方向。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以来,中医药作为传统医学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内外的关注度和认可度显著提升,中医药事业迎来了振兴发展、走向世界的最佳战略机遇期。“十四五”时期,我国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从治疾病向保健康转变,中西医并重和多学科协同发展优势明显。
桂林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与“健康桂林”和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相结合,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提出了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同时,我市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仍然面临各种挑战。管理体制不健全;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亟待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融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机制不健全;中医药壮瑶医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科研创新有待提高;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发展有待发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为统领,大力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发扬中医特色优势,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提高中医药治理能力为支撑,统筹推进中医全面发展,发挥中医药在促进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为“健康桂林”和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提供高质量的中医药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遵循中医药原创思维,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创新中医药传承方式,提升中医药传承能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高质量推动中医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健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维护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健康服务。
坚持丰富内涵、提升质量。持续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强化中医药服务质量,以提高中医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突出中医专科专病、诊疗技术特色和优势,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促进中医药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发挥优势、特色发展。发挥我市丰富的药材资源优势,深入挖掘中医药服务和产业的特色,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高质量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和产业。
坚持文化引领、打造品牌。践行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深入挖掘桂林中医特色,坚持中医发展理念,弘扬中医文化精神,打造桂林中医药发展新特色、新优势、新品牌。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城乡均衡发展,坚持中医药壮瑶医药医疗、保健、人才、科研、产业、文化、国际合作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壮瑶医药强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创新发展能力大幅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对推动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健康桂林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统筹优质中医壮瑶医资源,优化中医壮瑶医资源配置,完善以市三级中医类医院为龙头,县级中医医院和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覆盖全域、惠及全民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体系。
——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加强中医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建设。加强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推广中医优势病种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
——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古典医籍精华的挖掘整理,推进中医药省级重点实验室、临床科研数据中心、桂林市中医药壮瑶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
——人才队伍持续壮大。实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育工程,建成一批国医大师、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站(点)。培育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强化中医住院医师、中医全科医师、中医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实施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中医药产业稳步发展。培育壮大一批中医药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桂林中医药知名品牌。推动中医药壮瑶医与养生养老、旅游等产业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遴选建设并提档升级一批中药材示范基地、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和“定制药园”。加强道地药材质量管理,培育一批道地药材区域性品牌。
——文化交流传播进一步深化。打造“十个一批”文化品牌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稳步提升,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进一步发展,丰富粤桂合作中医药项目合作形式和内容。
专栏1 “十四五”时期中医药主要发展指标 | ||||||
序 号 | 类 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1 | 卫 生 健 康 资 源 | 中医类医疗机构数 | 个 | 294 | 393 | 预期性 |
2 | 中医类医院数 | 个 | 19 | 22 | 预期性 | |
3 | 达到二级甲等中医类医院水平的县级中医医院数 | 个 | 8 | 8 | 预期性 | |
4 | 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 | 张 | 0.73 | 0.85 | 预期性 | |
5 | 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 人 | 0.52 | 0.62 | 预期性 | |
6 | 每万常住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 | 人 | 0.22 | 0.4 | 预期性 | |
7 | 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 % | 66.58 | 67 | 约束性 | |
8 | 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覆盖率 | % | 81.82 | 100 | 预期性 | |
9 | 设置康复(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比例 | % | 58.33 | 75 | 预期性 | |
10 | 三级公立综合性中医类医院设置发热门诊的比例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11 | 卫 生 健 康 资 源 | 设置老年病科的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比例 | % | 10 | 60 | 预期性 |
12 | 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比例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
13 | 设置中医类临床科室的二级妇幼保健院比例 | % | 54.55 | 70 | 预期性 | |
14 | 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 | 张 | 296 | 476 | 预期性 | |
15 | 设置中医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比例 | % | 78.38 | 100 | 约束性 | |
16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100, 83.97 | 100, 90 | 预期性 | |
17 | 卫 生 健 康 服 务 | 中医总诊疗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比例 | % | 14.02 | 20 | 预期性 |
18 | 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比例 | % | 12.24 | 16.81 | 预期性 | |
19 |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 | 83.58 | 85 | 预期性 | |
20 | 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 | 70.89 | 75 | 预期性 | |
21 | 中 医 药 产 业 | 中医药健康服务总规模 | 亿元 | - | 150 | 预期性 |
22 | 中药壮瑶药材种植、养殖业产值 | 亿元 | 41.5 | 50 | 预期性 | |
23 | 中药壮瑶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 亿元 | 75.96 | 90 | 预期性 | |
24 | 健 康 文 化 | 广西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 % | 16.6 | 25 | 预期性 |
(四)整体布局
根据我市中医药发展基础、中药材资源分布等特点,坚持集聚化、差异化、特色化的空间布局导向,着力打造“一核引领、两翼协同、多点融合、全域支撑”的中医药发展总体布局。
一核引领: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为核心。推动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打造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全国肿瘤诊疗服务与管理能力建设”中心。以市级两家三级中医类医院为龙头,探索构建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联体,带动县级中医医院提档升级。
两翼协同:打造桂林市中药制剂中心和中药煎煮中心。依托桂林市中医医院,创建中药制剂中心,通过挖掘整理经典名方验方,研发开发成医院制剂 ,在中医医联体内推广使用,实现规范生产、制剂共享。通过创建中药煎煮中心,促进煎煮操作流程规范化,利用中药材溯源体系,实现药材种植-生产-加工-煎煮全产业链规范监管,保障药效性和安全性。
多点融合:做优做强“五基地一药园”。支持中药材、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优化提升,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打造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促进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打造中医药壮瑶医药药膳基地,促进食疗养生、食疗保健,推广中医药食疗文化。推动“定制药园”发展壮大,构建良好的中药材原料供应关系,实现中药饮片生产全过程可寻可溯可追。
全域支撑:构建覆盖全域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和中药材种植布局。以市级中医类医院为龙头,县级中医医院和综合性医院中医科为骨干,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村卫生室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构建覆盖全域惠及全民的中医药健康服务网络体系。依托丰富的中药资源,结合各地土质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打造“一乡一品一特色” 中药材种植布局。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提升高品质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
1. 做大做强中医类医疗机构
依托现有优质资源,规划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支持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智慧中医医院等项目建设。支持打造桂林市中药煎煮中心。支持桂林市中医医院完成城北院区建设,创建桂林市中药制剂中心。支持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完成门急诊业务综合楼建设,打造肛肠科国家级重点专科,创建桂北地区肿瘤中心、全国肿瘤诊疗服务与管理能力建设试点。实行体现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市级中医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力争建成中医药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现代化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城市中医医联体、中医医疗集团。支持中医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县域医共体及专科联盟。
2. 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网络
推进县级中医类医院提档升级,提升县级中医类医院处理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等能力。加大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力度,力争实现县域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灌阳县中医医院提升为二级中医医院。每个县级中医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能提供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人员, 15%的中医馆建成“旗舰”中医馆。鼓励各级名中医、名老中医等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中医诊所实施备案制管理。支持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发展。
3. 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健康服务能力
加强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做优做强中医壮瑶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鼓励中医类医院打造中医经典病房。强化市级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规范中医诊疗行为。加强县级中医民族医适宜技术应用质量控制中心建设,遴选推广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适宜技术。建立市、县级中医治未病中心,遴选推广一批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治未病、老年病科室建设。开展“一老一小”中医药健康管理工程,提升妇女儿童中医治未病、老年人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
4. 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将中医类医院纳入应急管理与救治体系统筹建设,建立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制度,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高效协同。争创自治区及以上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优化中医医院感染防控体系和管理制度,支持中医类医院新建或改扩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肺病科等。加强医务人员中医药壮瑶医药应急医疗技术培训,探索建立中医药防疫专家库。进一步加强重大灾情、疫情及突发事件所需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储备。
5. 大力发展中医智慧医疗
围绕“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政务数据治理新模式要求,建设完善智慧中医医院和互联网中医医院。推进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探索和推广“中医药+智慧药房”建设。鼓励开展互联网中医医院、掌上中医医院建设,鼓励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及远程医疗。
6. 提升中西医结合协作能力
开展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试点工作,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类临床科室建设。将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鼓励科室间、院间、医疗共同体、医疗联合体及医疗集团内开展中西医协作。实施西医学习中医专项,对医院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探索推进护士学习中医专项。加强基层医护人员中医药知识培训,组织中医药知识技能竞赛。
专栏2 着力打造高质量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体系 |
1. 推进中医类医院建设。力争创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1个市级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支持桂林市中医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急诊楼建设等项目。支持资源、阳朔县中医医院建设运营,兴安、龙胜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力争实现县域公立中医医院全覆盖,新增二级和三级中医类医院各1个。 2. 基层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遴选支持3~5个县级中医类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开展综合能力提升建设。争创自治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2个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人员,15%的中医馆建成“旗舰”中医馆。鼓励申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支持创建三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 3. 推进中医壮瑶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建设。力争建设自治区中医特色优势专科3个,市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5个。新增自治区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1个、中医外治法示范基地建设1个,建设自治区中医特色康复服务示范医院1个。100%的三级中医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 4. 中医药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支持三级中医类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及符合生物安全二级以上标准的临床实验室等建设,支持二级中医类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呼吸科等建设,开展疫病防治、院感防控及急诊急救知识培训。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将符合条件的中医类医院纳入院前急救体系。 5. 建设“互联网+中医药”信息平台。支持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智慧中医类医院建设,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支持县级中医类医院建立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 6. 提升中西医协同救治能力。推广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90%三级妇幼保健院和70%以上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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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建设高素质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队伍
1. 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育
实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育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引进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争取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工作站(点)落户桂林。鼓励引进海内外中医药高水平专家及复合型人才。加强中医药和壮瑶医药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开展市名中医选拔。注重中医药和壮瑶医药学术技术带头人、中青年技术骨干和传承人选拔和培养。鼓励申报广西岐黄学者、广西青年岐黄学者。
2. 提升中医药壮瑶医药毕业后教育及继续教育能力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中医药壮瑶医药硕士培养点,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培养,支持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加强中医住院医师、中医全科医师、中医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申报中医药壮瑶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加强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培训基地建设,鼓励西医学习中医。鼓励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支持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开展专题研修、专科专病进修、游学轮转观摩学习。
3. 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
完善师承教育模式,推动“老带新、老育新”项目。加强国家、自治区传承工作室建设,支持名老中医药专家设立以其学术优势和特色为核心的传承工作室、流派工作室。加强名中医人才梯队建设,开展国医大师、广西名中医后备人选培养工作,组织桂林名中医评审工作,建设名中医工作室。加强中药技术传承,鼓励中药人员开展师带徒。
4. 壮大基层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队伍
鼓励农村订单定向毕业生参加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鼓励采取“县招乡用,乡招村用”方式,面向基层培养乡土型、本土化中医药人才模式。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以师承方式培养基层实用型人才。
专栏3 着力建设高素质中医药壮瑶医药人才队伍 |
1.实施中医药名师名家培育工程。争取建设各级各类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及中医药学术流派工作室4个以上,增加广西岐黄学者1名、广西青年岐黄学者2名、广西中医药骨干人才50名。建设1个广西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岐黄人才培养的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养平台。 2. 实施市名中医药培养工程。遴选培育市名中医40名。 3. 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完成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
(三)着力推动高水平中医药壮瑶医药创新体系
1. 建设高水平中医药壮瑶医药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桂林市中医医院创建中医药省级重点实验室和临床科研数据中心(临床科研一体化平台)。创建桂林市制剂研发中心并成果转化。创建桂林市中医药壮瑶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构建“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模式,衔接“粤桂画廊”科研落地和成果转换。支持建立市级中药煎煮中心。打造桂北地区领先的传统中药壮瑶药创新平台,开展中药壮瑶药临方炮制和传统制剂研究。构建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育平台,建立临床中药师培训基地。建立中医药壮瑶医药博物馆,收集整理传统中医药技术、文化及中药品种展示。
支持驻桂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联合共建多学科融合科创平台,强化中医药与系统生物学、大数据、人工智能等跨学科研究。支持“医、研、校、企”共建中医药领域省级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鼓励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开展中医药研究。
2. 强化中医药壮瑶医药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支持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开展重大传染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为研究对象的中医药系统临床评价、循证评价和疗效机制研究。围绕桂林市道地优势中药材开展中药种质资源保护、生态种植及养殖等综合研究。加强对基于古代经典名方、验方中药制剂的研发,鼓励研发院内中药制剂、开展特色临方炮制。探索开展药品真实世界证据研究。加大中药材在保健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产品、日化品、化妆品、中兽药等方面开发利用。推进智慧化中医药产品研发,鼓励研发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智能康复器械产品。完成干细胞国家临床研究机构备案,启动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形成国际合作团队,搭建共性技术平台,共同产出研究成果。
3. 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标准化体系
加强中药材壮瑶药材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医院制剂、中药饮片、代煎药纳入中药材溯源体系。全面推进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主体建立合格证管理制度。推动中药材壮瑶药材种植技术标准和饮片炮制规范标准制定。
专栏4 着力推动高水平中医药壮瑶医药创新体系 |
1. 强化中医药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十四五”期间实施5~10项中医药重大研发项目。 2. 中医药壮瑶医药科研平台建设。支持驻桂林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联合共建中医药跨界融合科创平台,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 |
(四)着力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 加强中药壮瑶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建立桂林市中药材公共信息管理平台,补充完善桂林市中药包括壮瑶药资源的普查信息,为我市中药资源保护和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加强对我市濒危、野生中药壮瑶药资源和产区环境的保护。发挥中药材种植治理石漠化优势,推广中药材石山种植,重建喀斯特生态系统。实时开展桂林市药用植物资源普查统计,编制桂北道地药材目录。配合自治区更新和补充广西野生中药材保护名录和广西道地药材目录,根据自治区广西道地药材目录实时管理和调整我市中药材重点和优先发展名录。针对我市中药材重点发展名录和优先开发利用名录建立完善的药材供需及市场价格动态监测系统,实现中药材市场的实时监测、评估和预警。
2. 推进中药材良种繁育与生产基地建设
遴选和编制“桂林中药八味”及道地优势药材目录,加强良种选育和推广,鼓励林下中药壮瑶药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发利用。根据桂林市各县(市、区)地理位置、自然气候、生态环境,“十三五”期间基础积累及各县(市、区)自身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发挥各自优势与特色,使中药材种植实现特色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更好地保证中药材的优质、稳定、有效、可控,打造“一乡一品一特色”。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开展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行动,构建道地药材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实现全程可追溯。支持种植基地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提升我市中药材品牌影响力。支持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培育一批道地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成一批道地药材产地初加工基地,打造一批道地药材知名区域品牌。支持广西一方天江、亦元生、吉福思、鼎康中药饮片、欧润药业等中医药企业做大做强。
3. 推进中药壮瑶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中药饮片企业加强药材炮制工艺研究,严格按照药材传统炮制加工技艺生产优质饮片,壮大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规模。支持中成药上市后评价和二次开发力度,从药效物质基础研究、质量标准提升、工艺水平提高、剂型改造等方面进行中成药的二次开发,提升中成药的科技含量,培育一批国内乃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成药。
4. 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发展
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支持将中医药元素纳入我市健康旅游线路,打造一批以休闲养生、健康养老、生态疗养、中医保健、健康食品等为核心内容的特色养生养老小镇。鼓励旅游县区、医疗医药资源丰富的县区,建设集健康疗养、医疗保健、养生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健康服务园区。大力发展山水度假养生旅游线路。大力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会展、养生、养老等特色健康产业。全面推进国家、自治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支持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助力我市大健康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将中医药融入红色康养旅游产业中。结合崇华中医街、恭城瑶汉养寿城、全州大碧头、龙胜龙脊壮寨、灌阳千家洞、阳朔、恭城特色瑶药、兴安华江等旅游特色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
5. 大力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治疗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总结推广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经验,促进中医药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建立健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通过建设中医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形式,整合中医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以永福福寿颐养园运营与建设的成功模式为典范,鼓励具有地理资源优势的县(市、区)发展中医药特色的康养产业,建设面向多层次健康养老需求的中医药康养小镇和养老社区,打造桂林特色旅居康养目的地。支持桂林夕阳红养老中心、铁道部桂林疗养院、桂林市中医医院崇信院区等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
6. 创新“中医药+”和中医医美体系
选择广西区域特色药食同源(两用)中药材,针对现代社会防未病、促健康的基本需求,积极培育壮大中医药康养产品,以满足疲劳缓解、睡眠促进、体重控制、降“三高”、免疫增强等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重点,特别针对敏感人群(儿童、老年人、孕妇等),开展安全系数较高的中医药健康养生产品的研发。积极弘扬药膳文化,发挥药膳在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制定出台桂林药膳目录。布局中医医美产业,将中医药养生与当代美容相融合,实现中医美容对人体形神之美的追求,打造中医美容特色项目。支持中医医院发展中医医美产业。推行“中医药+畜牧业”的创新发展,充分利用中药材加工产生的废渣废料和非药用部位,开展促生长、增强免疫、改进口感的安全饲料添加剂的研制,探索动物健康生产的新模式。
专栏5 着力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
1. 建设道地优势中药材核心种质资源库及良种繁育基地。建设2-3个桂林市道地优势中药材核心种质资源库及3-4个良种种苗繁育基地,总面积600亩以上,实现年产优质种苗 6.5 亿株以上。力争到2025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 2. 建设道地优势药食同源(两用)及大宗优质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8-10个桂林市道地优势药食同源(两用)及大宗优质中药材示范基地,促进中药材规范化、产业化种植,保障药食同源产品、中成药大品种和中药饮片的高品质原料供应。 3. 构建桂林市中药材现代化生产技术体系。重点支持我市 3 - 4家药企开展药材炮制工艺研究,壮大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规模。开展中药经典名方、民间验方、药食同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打造我市优势中医药品牌。鼓励本地药企采购本地药材,带动我市中药材种植、药材炮制加工和药剂临床应用产业链良性循环运转,系统完善我市中药材现代化生产技术体系。 4. 建设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配套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现代物流配送系统,引导产销双方对接,形成从中药材种植到中药材初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构建全市中药材市场交易、物流运输、仓储配送业务的广西中药材物流平台。 5. 建立主要中药材品种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和完善我市中药材全过程溯源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鼓励我市中药生产企业使用源头明确的中药材原料。 6. 完善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明确中药材质量监管主体,在桂林建设市级中药材质量检测中心,加强药品检验机构人才队伍、设备设施建设,加大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经销的中药材、中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监管,支持我市中药材主要产区和集散地建设1-2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7. 促进中医药与健康旅游融合发展。遴选建设5-8家桂林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8. 发展中医养生养老服务。遴选建设3-5家桂林市中医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动自治区级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发展壮大。 9. 发展中医医美产业。支持桂林市中医医院等中医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医美服务。 |
(五)着力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1. 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的挖掘与保护
支持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工作,深入挖掘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精髓。加强典籍研究利用,挖掘梳理中药壮瑶药的经典名方。开展广西名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技术方法和临证方药、中医药古籍文献挖掘整理,加快活态传承,推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试点。发掘民间壮、瑶、侗、苗医药传统知识,尤其开展整理恭城瑶族自治县和龙胜各族自治县及各地少数民族自治乡的民间老药工制药、鉴定、炮制技术及经验的继承应用。建立桂林中医药民族医药传统知识信息数据库。
2. 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的普及与推广
丰富中医药文化传播途径,深化中医中药中国行,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及优质产品。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栏目或频道,推送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新媒体。
4. 加强中医药壮瑶医药文物设施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支持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中医药文物设施的普查和保护,采取分类保护措施,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保护工作。加大对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传承,鼓励培养代表性传承人。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 发展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产业
推进中医药文化与旅游、养老、保健、休闲、娱乐等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利用恭城药市影响力、大圩古镇旅游优势等介推桂林市中医药文化。实施中医药文化精品行动,引导创作一批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中医药文化精品和创意产品,促进中医药与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等有效融合,发展新型文化服务。
6. 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对外交流
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中医药“走出去”。支持桂林市中医医院建设中医国际交流基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东盟国家合作开发相关中医药药物和疗法研究,并开展一系列国际性的科研协作项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东盟国家建立中医乳腺辅助治疗和康复机构,开展并推广具有中医特色优势的乳腺疾病诊疗及康复工作。利用中国—东盟传统医药论坛、国际传统药物学大会等交流平台,开展中医药壮瑶医药宣传、展示、招商活动。支持鼓励医疗机构与粤港澳地区多方合作,促进中医药项目落地桂林。
专栏6 着力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
1.民族医药传统知识挖掘与保护。全面系统地开展民族特色医药如瑶、侗、苗族医药的抢救性调查和研究,推进民族传统医药单验方及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收集整理,探究民族医药的独特理论,深入挖掘民族医药在医、养、游中的作用。出版相关专著或科普读物,建立桂林民族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 2.中医药文化传播与弘扬。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建设2-3个中医药文化科普教育基地、中医药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出中医药优秀文化作品。建设各层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开展学术传承工作。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平台推出一批中医药科普节目、栏目。推出一批科普读物及产品。 3.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社区,遴选2所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学校,建设2个校园中医药文化角,建设2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 |
(六)着力深化中医药壮瑶医药改革
1. 建立符合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规律的评价体系
支持建立符合中医药壮瑶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强化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考核,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鼓励通过同行评议和引进第三方评估,完善中医药壮瑶药科研评价体系,建立有利于中医药壮瑶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
2. 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
推进完善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和中医药壮瑶医药医保政策。探索符合中医药壮瑶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加大医保资金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壮瑶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壮瑶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增加中医康复传统诊疗技术项目的医保支付天数和次数。
3. 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
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中医医院章程。支持具备条件的三级中医医院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全面开展三级、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鼓励各地探索“市招县用、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用人制度。在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总量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基本医疗费用保持平稳的基础上,支持其提供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非基本医疗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始终坚持党对中医药壮瑶医药服务和产业发展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发挥市级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形成促进中医药发展的合力。建立完善的县(市、区)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配足编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提高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治理能力。加强县(市、区)级中医药监督体系建设。
(二)健全要素保障
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统筹考虑中医药机构布局优化和资源配置,合理高效配置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对列入规划且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申报重大产业项目,优先推荐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强化各部门相关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合理运用贴息、补助、奖励、资本金注入等方式,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贷款向中医药壮瑶医药领域倾斜。
(三)营造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系统医德医风建设,通过开展“树典型,立标杆,学榜样”等系列中医药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大医精诚”的美德,引领全市中医药工作者悬壶济世、治病救人,切实维护中医药行业的良好形象。采取“多形式、多内容、多途径”措施做深做实中医药文化宣传,积极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和健康生活理念。积极宣传中医药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和进展成效,营造中医药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附图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