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健委、社会事业局,委属各医疗机构:
现将《2022年连云港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目标、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2022年连云港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和健康连云港工作主线,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深入推进花果山卫生攀峰计划、改善群众医疗服务体验行动等目标任务,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大力改善医疗行业作风,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让人民群众获得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全力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一)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36条方案,补齐短板漏洞,完善防控体系,及时有效控制疫情。提高监测预警灵敏性,规范开展医疗机构“应检尽检”,提高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规范运行市县两级核酸检测基地。加快推进市传染病医院改扩建项目,提高县级传染病收治能力,建设更多符合标准的发热门诊,积极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进一步推进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公共卫生科,履行相应职能。继续做好新冠肺炎和流感的救治工作。继续做好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工作,落实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信息报送制度。
(二)发热门诊建设管理。持续督促各县区发热门诊建设工作进度,推进各地按照计划建设,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达标率85%以上。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实行24h和全流程管理,确保就诊人员应检尽检,应留观尽留观。持续监测发热门诊就诊和留观等数据信息,做好数据监测分析。
(三)推进核酸检测体系优化。指导完善区域核酸检测方案,统筹调度核酸检测资源,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和信息化水平,落实核酸检测“采、送、检、报、核”,各环节信息动态监测和全流程管理。完善核酸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核酸检测实验室监管,组织医疗机构人员参加省核酸检测资质培训,加强检验技术人员储备。
(四)加强定点医院能力建设。成立定点医院管理专班。督促定点医院按要求完成硬件设施改造工作,确保定点医院做好1000张救治床位准备。做好市级和县区级方舱医院建设、验收和管理,做好收治轻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专用集中隔离场所的准备工作。统筹调度全市医疗资源,组建定点医院及方舱医院医疗救治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定期调度和跟踪指导。
(五)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防控。严格按规定配齐感控专职人员,提高岗位待遇,保持队伍稳定,保障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相关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强化院感知识技能全员培训,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多措并举加快提升感控人员能力水平。强化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推进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能力建设,2022年12月底,传染病医疗机构、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完成满足污水处理需求的设施建设。做好市级专家分片包干医疗机构感染防控督导工作,健全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感控派驻监督制度,强化对院感防控的督查问责,确保各项感控措施落实到位,杜绝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二、实施“攀峰计划”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六)积极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根据市直医院功能定位,强力推动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指导市一院建设综合类别的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大力提升疑难杂症诊疗、危急重症救治能力;推动市二院强化癌症区域医疗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专科特色优势明显、综合服务能力高效的三甲综合医院;推动市东方医院建成我市东部医疗中心,打造涉外医疗服务特色品牌,着力建成江苏省外事服务基地;推动市四院建设市级传染、精神医疗中心,在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重型精神病患者集中收治、综合防治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整合优质医疗资源,积极推动儿童、口腔、神经、肿瘤等专科申报或参与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
(七)推动临床重点专科发展。全面实施“高峰”项目,完善专科建设项目遴选、考核评估标准,与医院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合同化管理,强化过程考核,整合科研立项、人才引进、资金投入等资源,切实保障建设成效,年内新增省级临床重点专科6-8个。根据新修订的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调整市级专科评审标准,规范开展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创建及复核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创建能力和水平。
(八)强化薄弱专科扶持发展。大力推进“高地”项目,健全薄弱专科目录清单,实行清单管理。以创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为目标,加大“高地”项目薄弱专科扶持力度,补齐专科发展短板。大力发展重症医学科、麻醉科,为开展先进医疗技术、高难度手术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提供支撑。推动市、县级医院重症医学科全面达到国家建设基本标准,各市直医院(四院除外)、县级综合医院全部建立完整建制的介入医学科或中心。
(九)加强与顶尖医院交流合作。压实医院建设发展主体责任,主动对接长三角、京津冀等地区优质医疗资源。加强医院间交流合作,通过与国内一流医院或国际顶尖医院签订协议,大力开展专科共建、专科托管、柔性引才、进修培训等务实合作方式,在高水平医院帮扶下,快速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市一院、市二院、市东方医院要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契机,主动与上海华山医院、中山医院、瑞金医院等结对,市妇幼保健院要深化与上海红房子妇产医院的交流合作,市四院要主动对接上海公共卫生中心。
(十)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市级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主动对接省级南北结对帮扶合作医院,加快补齐县级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短板,落实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城乡纽带”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水平。年内全力推进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转设三级医院,实现县区级综合医院转设三级医院全覆盖。
(十一)深入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在强化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同时,探索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为抓手,引导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落实功能定位,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强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对绩效考核结果差的公立医院进行约谈和现场指导。
三、推进十项行动计划改善群众医疗服务体验
(十二)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强化智慧医院建设,推进预约诊疗、日间医疗、多学科诊疗(MDT)、互联网医疗服务等医疗服务新模式。试点住院择期手术患者在门诊完成术前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推行出院病人健康管理,提供健康全程服务。
(十三)推进十项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年内所有二级以上医院预约就诊率达到70%以上,分时段精确到30分钟以内预约挂号。试点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在市妇幼保健院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在市直医疗机构进行推广,进一步简化就医流程。实施门诊住院一站式服务模式,在二、三级医院全面设立门诊综合服务中心、住院一站式服务中心,为门诊、住院患者提供一体化、集约化、综合性服务。优化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就医流程,开通老年人入院专用通道,完善针对老年人的多学科诊疗机制,畅通院内转科转诊,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就医满意度。
(十四)加强接续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将“互联网+护理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家庭病床、延续性护理等服务有机结合,增加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十五)加强医疗机构护理服务。进一步加强护理队伍建设,科学配置护理人力资源,逐步合理增加护士配比,将床护比指标纳入医疗机构评价及重点专科评审中,满足临床工作需求。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充实护理服务从业人员队伍。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护理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护理核心制度。
四、完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发展。深入实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推进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建设,加强智慧医院建设,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根据国家部署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估工作。
(十七)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落实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持续监测患者就医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指标。配合医保部门加快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上级接诊医院的医保考核管理,规范医疗机构间双向转诊工作。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根据各医联体考核情况,完善市级医联体规划和城市医联体章程制定等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城市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评价标准制定发布情况,指导各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完善组织管理,建立完善以管理、服务、利益为纽带的合作方式。
(十八)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多举措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站点建设,新设置2个院前急救站点,逐步实现城乡偏远地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网络全覆盖。开通全市120呼救移动通讯报警定位功能。实现手机拨打“120”时能够即时定位、锁定人员位置,提高急救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院前院内急救无缝衔接,实现院前院内互联互通。做好《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急救转运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救护车运行秩序。加强院前急救专业人才培训,提升急救从业人员能力和水平。推进院前急救质控中心常态化运作,加强质控管理。各县及赣榆区大力推进院前急救标准化建设,推进赣榆区急救站独立设置工作,规范新配置急救车辆管理。完成《连云港市“十四五”院前急救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十九)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电子病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4、5级的医院数量进一步增加。建成两家(东海、赣榆)县级互联网医院。持续推进二级以上医院院感监测和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医院感染监测和医疗废物全程在线监管。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监管系统升级建设。依托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系统,定期公布三级医院医疗质量、服务效率与服务能力等核心指标数据。
五、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
(二十)强化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监管。严格医疗机构准入审批,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设置、医疗机构命名、登记与校验管理。规范开展互联网医院审批,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要求。加快推进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和电子化注册管理,落实诊所备案管理。结合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医疗美容、血液透析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医疗机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十一)强化医务人员监管。结合国家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系统,统一医师定期考核方式和结果应用,加强医师、护士执业行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医师、护士、药师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医护人员依法执业。组织中国医师节庆祝活动,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
(二十二)强化合理用药监管。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督查,重点加强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监测管理,推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遏制细菌耐药。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推进二、三级医院按标准分别配备不少于3名、5名临床药师,全面实施药物治疗管理,强化处方审核、医嘱审核,优化治疗效果,保障用药安全。鼓励医疗机构扩充临床研究床位,开展新药临床试验,助力我市医药产业发展。
(二十三)强化医院评审评价和认证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二级医院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修订完善我市二级医疗机构评审标准,将发热门诊、核酸实验室、院感专职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列为医院评审核心条款,全面强化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主阵地作用。指导市医院协会规范有序完成二级医院评审相关工作,发挥好评审评价“指挥棒”作用。推进医院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二十四)强化医疗质量控制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和指标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质控网络,加强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与管理,推进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医疗质量数据监测预警、质量控制和追踪管理。加强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落实,规范医疗行为,强化以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单病种等为重点的专项监管,促进医疗机构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内涵。依托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定期分析工作量、CMI、绩效考核等医院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发布医疗质量安全报告和排名。加强限制性医疗技术备案管理,指导医疗机构不断提高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五)强化医学检验监管。组织医疗机构检验实验室参加国家、省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和质量评价,规范引导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对独立法人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定期进行现场质控和督导。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技能竞赛,促进检验人员提升检验医学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十六)强化血液管理。加强与市相关单位沟通协作,完善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大力开展街头无偿献血宣传和招募工作,强化无偿献血宣传力度,组织江苏省无偿献血宣传月、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完成2个标准化献血屋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强血液安全供应,做好重要时间节点血液保障。加强血站质量安全和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市中心血站和医疗机构血液管理互联互通。配合省开展采供血机构技术审查及执业验收(第九周期)。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工作。推进血站开展对外合作,依据沪苏浙皖三省一市《长三角区域血液管理协同发展合作协议》,协商、推进市中心血站和上海市血液中心建立全面合作关系,建立血液管理相互合作及交流机制。
六、加强医疗行风和平安医院建设
(二十七)持续加强行风建设。推进《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实施,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宣贯。进一步落实各级行风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四排一控”活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治理“红包”等损害患者利益的微腐败等不正之风,严厉打击收受回扣等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多查”,相关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加大问责追责力度。配合医保部门检查医疗机构安全使用医保基金情况。扎实开展以新时代医疗卫生崇高职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医患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医院文化建设。做好医疗机构满意度调查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管控,认真办理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十八)深化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继续对委属医院开展大型医院巡查,适时对各地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进行督导,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
(二十九)推进平安医院建设。以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合一”的安全防范体系为重点,有序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安检工作,结合人脸识别监控探头、一键报警装置,进一步强化医院安防系统建设。依托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平台,强化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工作。配合做好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各医疗机构和血站建立健全并落实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建设省平安示范医院。
七、落实综合医疗服务工作
(三十)巩固健康扶贫成果。落实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制度,发挥省、市级大病专家指导组作用,拓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定点救治医院,提升经济薄弱地区县医院30种大病诊疗能力。持续推进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规范诊疗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管理。
(三十一)做实城乡对口支援。落实国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总体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对口支援工作制度,统筹做好援陕、援疆支援任务。积极利用省内南北支援关系,做好无锡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加强支援帮扶效果评估,着力构建对口支援长效工作机制。
(三十二)做好相关综合医疗服务工作。强化防盲治盲和眼健康、耳与听力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国“爱眼日”、“爱耳日”活动,配合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眼防治工作。协同做好军民融合发展工作,加强体检质量控制,做好征兵体检、公务员招录体检等工作。
八、加强政治和作风建设
(三十三)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提升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
(三十四)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医政管理干部和医院院长培训,开展公立医院高质发展、绩效考核和专业管理培训,强化管理思维,增强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全市医政管理和医院管理干部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