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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城乡局、红十字会,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医保局、卫健局、经济发展局、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医保局、卫健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红十字会,市医保事务中心、信息中心,市医保联盟成员单位:
为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参与医疗救助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的有效衔接,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减轻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原文:成医保发〔2022〕19号 (5联合)关于引导慈善等社会力量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