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园区,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中直、区直驻梧各单位:
经梧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梧州市教育局 梧州市民政局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7日
梧州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建立完善符合我市市情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大力提高老年健康服务效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老龄发〔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全市老年健康事业。到2020年、2021年、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分别达到20%、40%、50%;到2020年、2021年、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分别达到10%、20%、30%;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相关制度、标准、规范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稳步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得到壮大。综合连续、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老年健康教育
1.加强老年人自我保健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国爱牙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卫生日等专题宣传活动,普及老年健康科普知识,利用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宣传栏等媒体媒介发布健康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等信息。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村(社区)、基层老年协会鼓励和组织老年人积极开展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社会活动,引导老年人树立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维护身心健康。[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民政局、文广体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家庭、进社区等活动。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内容包括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等,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大力宣传老年人健康服务相关政策,疾病预防保健知识,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培训机构要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推动老年群体健康意识的提升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推广八段锦、太极拳等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带动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和赛事活动。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指导。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和活动,丰富老年人体育文化生活,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市文广体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强老年人健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推进老年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文广体旅局]
(二)加强老年预防保健
5.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65岁以上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加强对老年人各类常见疾病、精神行为等问题的干预。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研究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完善营养健康为老助餐食堂相关标准。[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加强老年疾病防治。加强老年人群体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针对抑郁、焦虑、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到2022年,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行动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建设以及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工作。坚持为老服务人性化原则,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住宅区按每百户不低于15平米的标准调剂解决。提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确保在2020年、2021年、2022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分别达到40%、60%、100%。加强居住环境适老化改造,加强市政、道路、住宅小区、楼栋、医疗机构等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减少外在设施等客观因素对老年人造成的意外伤害。引导老年人家庭对日常生活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降低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监督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老年疾病诊治
8.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市工人医院北山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通过转型、新建或扩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设立老年医学科,在2020年、2021年、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分别达到20%、40%、50%。[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推动一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普遍建立老年人就医服务绿色通道。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全市范围内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比例分别达到30%、60%、80%以上。[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疾病特别是多种病用药监测,加强老年人合理、安全用药指导,建立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为老年人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发展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中心的居家养老健康服务网络,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开展社区和居家医疗健康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申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以老年保健、康复为主的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或医务室、康复中心、护理站等。[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大力推进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
12.加强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将其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性化包管理。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提升老年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多渠道增加居家养老健康服务资源,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推动医疗资源丰富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转型增加设立护理院、康复医院。鼓励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服务;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优先为失能、高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等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根据老年患者疾病特点、自理能力情况以及多元化护理新需求等,增加老年各种护理服务供给。鼓励各医疗机构由护士及护理员组成医疗护理、心理护理、生活护理三位一体的护理小组为老年人提供全程式护理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推广使用中医药治未病技术方法,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推动兴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全面推进全市公立中医医院中医康复科建设,在2020年、2021年、2022年已建成的市县级中医医院中医康复科设置比例分别达到80%、90%、100%。加强护理院、疗养院中医药健康养老内涵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
15.推动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等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定期远程会诊、联网培训,并与基层双向转诊,实现老年患者的连续治疗及全程化连续照护。[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和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鼓励各地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面向医疗护理员和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安宁疗护服务
20.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条件的可设立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鼓励1-2间养老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医疗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可按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专区或专科。推进国家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市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健康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积极出台实施扶持政策,结合大健康产业发展,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形成符合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养老机构增设护理型床位,增强全市医养服务能力,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协议管理范围,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实施。加强老年健康相关科学研究,通过各级财政科技计划支持老年健康相关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和产品研发。[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梧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市内外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者课程,培养老年健康专业人才。加强老年健康促进、老年医学、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师和医疗护理员及其相关专业人员培训,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健康人员培训规划,到2022年基本满足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完善老年健康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职业发展前景。[市卫生健康委、教育局、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支持老年用品、产品研发,开发适老生活用品市场。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环境,研发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等产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与民政部门的云家庭信息服务平台对接,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等问题。开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新模式,将智能物联终端、人工智能语音等先进技术应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效的增加健康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创新医院处方共享,开展慢性病线上复诊续方服务,实现医保报销在社区的处方共享药店直接结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组织和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积极构建友好环境。鼓励群团组织以及社会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关爱老年人健康服务,给予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营造促进老年人健康的社会环境,切实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团市委、残联、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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