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中江县“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5日
中江县“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
目录
为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我县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服务需求,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市《“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中共中江县委 中江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委发〔2021〕14号)等,结合我县中医药工作实际,特制定《中江县“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我县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支撑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在国民经济发展和健康中江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得以体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中医药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在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明显成效。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得以全面推进。
通过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形成以中江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以及民营医疗机构、中医诊所为支撑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截至2021年底,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2家,其中公立中医医疗机构1家,民营中医医疗机构1家,中医综合诊所65家、备案制中医诊所18家。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镇卫生院3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村卫生室43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0家,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的中医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均能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逐步形成多种形式的医联体组织模式,2018年我县正式成立了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的中医药专科联盟,目的是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医药发展联合体,推进技术互补、服务互补、利益共赢。县中医医院与6家上级医院签订医联体、专科联盟协议,邀请省级名老中医定期坐诊,并建成市级中医重点专科2个(康复科、肛肠科)、县级中医重点专科8个(康复科、肛肠科、骨伤科、脾胃科、肺病科、治未病科、肾病科、治心脑病科),医院核心竞争力得到提升。
争取上级财政资金250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馆,设置中医科及中药房。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占比达到45%以上。
二、中医药人才结构趋于合理
通过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既抓当前、又抓长远”的方式,积极引进中医药人才,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2021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类别医师193人,其中高级职称17人、中级职称53人,初级职称123人;本科及以上学历74人、大专66人、中专37人。
自2019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成立中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防治专家组,通过县、镇、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作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治中的独特作用。各医疗机构每日利用LED、微信等形式宣传中医药防控措施,制作中医药防控疫情知识宣传专栏800余期,全县发放中医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宣传单3万余份,组织医疗机构熬制中医药大锅汤,免费为一线卡点执勤人员、环卫工人、机关单位、超市以及市民赠送中医药大锅汤剂9万余人份,发放中药防疫香囊4000余个,针对我县首例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阮某,在康复期派遣县中医医院中医骨干对该同志进行中医药介入治疗,疗效显著。
四、推广中医药文化与中医药养生保健
以开设《中医养生健康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面向全社会大力宣传《中医药法》《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及国家中医药工作方针政策、中医药防病治病基本知识及中医特色等,在全县开展以中医义诊、健康咨询、健康讲座、发放科普资料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健康文化推广活动,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指导,向广大群众普及中医药知识,有效调动了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为中医药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五、中医药产业稳步发展
建立以县域内龙泉山脉的相关村社为核心的中江县中药材现代农业园区,截至2021年,建成完善园区核心区面积1万亩、种植基地2万亩,带动全县种植中药材11.2万亩。制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江白芍生产技术规范》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江丹参生产技术规范》,统一标准化种植。与2020年同期相比,在中药材种植面积维持稳定情况下,总产量2.67万吨,增加2.6%;全县培育中药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其中国家级1家,市级7家。中药材专合社125家,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5家。积极争创中药材品牌8个,培育产业化联合体2个。中江丹参、中江白芍均荣获“原产地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双标认证。目前开发有复方丹参片、丹参颗粒等精深加工产品,实现了中药材产值就地提升。中江丹参、中江白芍已获得“原产地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目前中江县人民政府颁布了“中江丹参”“中江白芍”使用管理规则和保护管理办法,严格管控“中江丹参”“中江白芍”的使用;同时构建了中药材全程追溯系统,确保“中江丹参”“中江白芍”的高质量。
第二节 形势与挑战
“十四五”是国家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关键期,也是我省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的窗口期,我县中医药事业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政策叠加机遇。中医药被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发展战略,国家层面密集出台《关于加强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的意见》等利好政策,充分体现国家大力支持中医药发展。我省修订和出台《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第五版)、《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0〕7号)、《四川省中医药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川办发〔2021〕4号)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中医药强省建设要求。德阳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德阳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7—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府发〔2017〕34号)《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德委发〔2020〕12号)等文件。中江县成立了《中江县中医药产业发展推进小组》(江府办函〔2021〕69号)、《中江县推进中医药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江府办函〔2021〕70号)、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中江县中医强基层“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深入落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要求。
需求拓展机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期盼从疾病治疗为中心逐步转向健康管理为中心,对医疗卫生的需求呈现多层次、多元化,对中医药诊疗、慢性病防治、治未病、养生保健等需求不断增加,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需求市场。中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优势不断彰显,中医药在新冠疫情防控中显现出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面临的挑战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不足。中医药总体资源不足和结构性布局不合理问题共存。中医药人才队伍紧缺。中医药人才“招不进、留不住”的现象较为突出,县中医医院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和优秀中医药人才匮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结构不合理、后备人才不足,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很大压力。
对中医药的投入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还十分薄弱。
中药材基地建设初具规模,中江丹参、中江白芍的大量产品仍以粗加工为主,全县能够进行深加工的企业少,导致丹参和白芍使用范围有限,产品附加值低,同时也未形成中江特有的拳头产品。
县中医医院目前仅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龙头地位不够凸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发展不均衡。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西医并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完善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速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文化“三位一体”深度融合发展,全面提升中医药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医药强县,为健康中江建设和中江加快建设全省丘区经济文化强县做贡献。
以创新为引领,深化中医药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中医医联体建设和分级诊疗改革,探索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努力构建“患者少花钱、医院增收入、医保减支出、中医特色得发挥”的四方共赢格局。
以基层为重点,健全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高标准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服务能力建设,“十四五”期间,再对中医药发展较好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馆”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将中医“治未病”的主阵地推上新的台阶。
以市场为导向,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加工和医药物流,在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和加工上下功夫,做优一批拳头产品,做大一批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特色品牌,努力打造中医药产业集群,提升我县道地药材中江丹参、中江白芍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竞争力、影响力。
以开放为突破,加强中医药交流合作。聚焦成德同城化、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与上级医疗机构的交流合作,吸引更多中医优秀人才和优质资源向我县汇集。
以传承为纽带,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广。实施中医经典、经方、经验“三经传承”行动,深入开展中医师承教育,做优做强国医堂等中医药文化传承阵地,让中医药文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在“十四五”期间,中江县中医医院力争建成“三乙”中医医院;创建1—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和3—5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推进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标准化的中医科室和中药房;分批次推进30个建制乡镇卫生院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集中诊疗区(中医馆)提档升级;加强中医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化系统集成平台,实现中医药数据、业务、服务的统一集成和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启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
到“十四五”末,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1.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98张(预期性); 2.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92人(预期性); 3.每万名常住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达到0.8人(预期性); 4.县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60%(约束性); 5.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重达到20%(预期性);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25%以上(约束性); 7.0-3岁儿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规定标准(约束性); 8.基层中医药服务量保持在45%以上(预期性); 9.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1.2万亩,年总产量近2.6吨。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江”建设中的作用,激发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针对人生不同阶段不同特点展开连续、有针对性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养等服务。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重点培育一批具有中医特色的社会办养生保健机构,有效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推动中医医疗服务多元化发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发展中西医结合的康复治疗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运用中医药技术开展医养服务,促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二、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
加强规划与设置,全面建成以县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其他医疗保健机构中医药科室为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中医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持续推进中医药专科联盟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支持中医医院延伸举办中医门诊,鼓励退休中医师、名中医到基层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基层技能培训与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推广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进备案制中医诊所举办,大力发展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
三、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
加强县中医医院、中江惠民中西医结合医院疑难杂症、急危重症的中医诊疗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与研究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中的特色优势,要立足于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重点提升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技术指导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中医药服务网底作用,建立涵盖中医药服务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选择有优势的治未病科和基层社区进行中医健康管理信息化示范。支持县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鼓励县中医医院探索开展县乡一体化中医药服务。
四、形成政府和社会办医互补的体系格局
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优先举办儿科、妇科、外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类专科医院。加大政府购买中医医疗服务的力度。支持保险业投资、设立中医类医疗机构,推动非公立中医类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社会办中医门诊部和诊所,形成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提供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有益补充。支持有资质的中医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全面推进中医类诊所备案制管理,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诊所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的中医诊所无偿提供诊疗场所,打造中医药服务10分钟可及圈。
第二节 构建高质量中医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
推进县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短板,“十四五”期间建成三乙中医医院,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二、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
加强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建设和中医师配备,逐步建立中西医结合多学科诊疗体系。鼓励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针对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共同研究制定“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把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县中医医院持续推进临床类别医师自费参加成都中医药大学组织的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其他医疗机构要组织临床类别医师参加中医药知识培训,推进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覆盖本院主要临床科室。
三、夯实中医药基层服务阵地
争取各级资金投入,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提档升级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县中医医院作为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每年开展师资骨干及基层业务人员轮训。在“十四五”期间,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10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及85%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面推进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建设,推进中医药人员管理体制创新。
四、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支撑能力
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建立以中医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重点的基础数据库,县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联体内信息互通共享。以建设中药材可追溯应用系统为重点,实现从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配方、调剂到煎药和配送的全闭环信息化管理。探索开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推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远程治未病服务,探索建设智慧中药房,发展互联网+中药药事服务,推广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为患者提供中药调剂、饮片煎煮、送药上门、用药咨询等一站式综合药事服务。
五、推动中医药科技进步与创新
大力支持中医药科技研发,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持续推进中江县万生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农业大学开展“基于川丹参新品种的全产业链融合式开发研究”科研项目进程。建立多学科、跨部门的中医药协同创新共同体,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传承中医药文化底蕴和传统中药种植、加工、交易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中江丹参、中江白芍等道地药材的种植、保护和研发,深入挖掘整理传统中药制剂技术。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研发、使用、推广中药制剂,支持在专科协作、对口帮扶、医联体、医共体中以及突发疫情时期按规范调剂使用中药制剂。
第三节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制定人才建设战略目标
努力打造一支热爱中医药事业、坚守中医思维、专业水平高超、综合能力过硬、医德素养高尚的中医药人才队伍。持续实施“三名战略”“岐黄工程”人才培养项目,积极推荐评选省市县名(老)中医、学科带头人,鼓励中医药人才通过师承带教等方式,培养一批中医基本功扎实、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掌握中医治未病知识和技能的医师队伍;培养一批具有预防保健康复基本知识、掌握中医特色技术方法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职业技能人员;加强针对中医治未病的继续医学教育,着力培养慢性病防治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培养一批以治未病为核心理念的健康文化传播、健康管理、健康保险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支持国医大家学术经验传承培训人员参加学习,保证学习时间,并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全科、康复、护理等中医药临床紧缺人才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加强中医全科医学人才、中医药基层人才和技术骨干培养,推动中医药服务人才向基层流动。引入培养省内较高声望和影响力的中医药领军人才及学科(技术)带头人,培养一批具有较大潜力的中青年中医药骨干和中医全科医师,基本实现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等人才培养、聘用工作。加强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三、优化人才成长途径
持续加强名中医人才梯队建设,持续开展县级名中医评选。加强名医传承工作室等人才培养平台和团队建设。健全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的中医师承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方面技能人才。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以互补为重点,落实中西医并重,积极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类别医师参加“西学中”培训,允许通过“西学中”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人才储备,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落实国家“两个允许”要求,深化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激发人才活力,调动职工积极性。在中医药职称评审中注重中医药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在领军人才、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重大人才工程评选中,提高中医药人才占比。按照国家和省、市、县评比达标有关规定,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开展表扬和奖励。
一、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继续推进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按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国家、省、市、县、院“五级联动”的要求,争创1—2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和3—5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到2025年,建成覆盖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基层医疗机构等医疗保健机构的层级分明、专业齐全、优势互补、不断优化的中医重点专科集群。不断拓展中医治疗优势病种、治疗方案和适宜技术,力争开展中医经典学科建设,进一步彰显中医药特色和优势。
二、加强中医“治未病”工程建设
全面推进和落实《中江县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方案》。到2025年,县乡“治未病”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县中医医院、中江惠民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达10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为70%;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80%、90%,能提供的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不少于4类4项;县中医医院能提供2种以上中医“治未病”健康产品。
三、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长效机制,加快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建设,适宜技术推广基地负责县域内适宜技术的筛选、推广、培训等工作,每年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不少于1次,应覆盖所有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到2025年,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推广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6类10项,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推广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4类6项。
四、突出中医特色优势建设
促进中药院内制剂研究、大力推动制剂临床应用,鼓励为病人提供临方膏、丹、丸、散加工服务;鼓励开展传统炮制技术,满足临床需要,提高饮片疗效;力争到2025年底,县中医医院、中江惠民中西医结合医院应用本院中医药制剂不低于2类。积极发掘和整理中医药技术,提高中医药防治疾病水平,提供安全、有效的中医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完善中医临床路径,鼓励病房开展中医药为主的治疗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以中医药特色评价为主体的中医医疗机构评价监控体系并积极组织实施。
五、加强中医药技术建设
加强中医药技术建设,增进中医与西医的协同与合作,推进中西医结合技术建设,共同创新和发展中医药技术。强化技术引导,从已有中医药技术中选择中西医均认可的核心技术强化推进,逐步引导和提升对中医药技术的认知度。加快中医特色诊疗、养生保健与康复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领域的特色优势,选择重大疾病、难治性疾病,使用中医药特色疗法,以提高疗效水平为目标,系统开展临床评价、疗效机制及中医个体化辨证论治诊疗能力提升等研究。建立重大疾病和难治性疾病中医药治疗方案,提升重大疾病和疑难病的中医药疗效水平。
围绕临床常见的功能障碍,开展中医康复临床研究,形成系列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和方案,提高中医康复诊疗水平。
一、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
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院前急救体系,补齐重大疫情中医药防控短板,县中医医院规范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发挥重大传染性疾病监测哨点功能,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
二、增强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
持续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促进专项行动。使中医治未病在健康促进中的作用更加显现。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探索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途径和模式,持续推进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标准化服务、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个体化中医药保健指导;0—36个月儿童中医药调养规范化指导服务、孕产妇中医健康指导、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中医辨证与养生干预、亚健康人群中医体质辨识等多种形式的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康复能力建设
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县中医医院康复科、肛肠科和中江惠民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科通过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评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中医康复技术,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四、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
深入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到2025年,全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65%、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100%。持续推进中医医疗机构适老化改造,完善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中医药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支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建立医养结合协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开办中医医养融合养老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
一、加强资源保护与中药材产业发展
加强川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依托中药材现代农业园区,立足中江丹参、中江白芍道地产区优势,大力发展粮药种植影响力,提高中药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使用,分区域、品种落实中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限量标准,保障中药材质量。切实维护和提升中江丹参、中江白芍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形象,发挥川北道地中药材交易中心暨产业扶贫(中药材)创新型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中药材产业发展服务、仓储物流经营管理、中药材质量评价等业务。形成以逢春制药、天府神龙中药饮片公司为龙头,集原材料种养、中药研发生产、仓储配送于一体的现代中药产业链。
二、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鼓励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设立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加强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开展药膳、食疗等研究、开发和利用,鼓励创作中医药文创产品,支持鼓励中药企业开发中医药保健品、化妆品、保健器械等商品。研发推广中医药服务适宜技术和设备,鼓励研制便于操作使用、适用于家庭或个人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以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产品。
三、强化中药制剂发展与质量监管
支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加强对中药流通、使用等单位和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的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加强产品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将中药企业诚信情况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一、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
普及中医药知识方法,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增进社会对中医药核心价值理念的认知和认同。开展中医药文化大众传播工程,通过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主题文化节、知识技能竞赛、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形式,提高公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依托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联合教育、文化等部门,打造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平台,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理念。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打造中医药文化品牌。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
二、挖掘和传承川派中医药文化精髓
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传承,打造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设立中医大讲堂,扎实开展中医药文化“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以“六进”为重点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工作,“十四五”期间在城区中小学集中打造一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营造“学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发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的良好格局。
三、加快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
大力支持中医药科技研发,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建立多学科、跨部门的中医药协同创新共同体,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传承我县深厚的中医药文化底蕴和传统中药种植、加工、交易等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道地药材的种植、保护和研发,深入挖掘整理传统中药制剂技术。支持医疗机构研发、使用、推广中药制剂,支持在专科协作、对口帮扶、医联体、医共体中以及突发疫情时期按规范调剂使用中药制剂。
四、积极推动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周边地区及成都等地中医药交流与合作,深化成德眉资中医药同城化发展。积极争取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第八节 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一、推进中医药全行业管理
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统筹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各项工作。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听取并吸纳中医药界意见,制定实施有利于中医药医、教、研、产、文协调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健全中医药综合统计报告制度。
二、完善政府支持保障机制
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投资力度,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大力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在工业、农业、林草相关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中药材种植、生产及加工等。充分发挥相关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用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扩大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落实中药材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为中医药服务产业提供保险保障。
三、完善中医药医保政策
持续加大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力度,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引导中医药适宜技术使用。持续将中医诊疗效果明显、诊疗方案明确、诊疗技术成熟的疾病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合理确定付费标准。探索开展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探索对医疗康复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疾病的付费方式。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支付,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强化中医药监督管理
加强中医药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以中医特色优势评价为主导的中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质量监控体系。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配备1—2名中医药执法人员,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加强对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监督管理。
加强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形成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合力。
第二节 加大宣传引导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队伍建设,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宣传中医药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支持中医药新闻媒体建设,支持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活动。规范和促进中医药宣传能力建设。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将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与其他医疗卫生投入相衔接,制订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二是加大中医药扶持力度。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扩大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推动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认真落实省医保局新增中医(民族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政策。对体现中医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服务项目予以扶持。优先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应用历史悠久,成本和价格明显偏离的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
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中医药服务业准入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公开中医药医疗机构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设立的服务内容、基本标准、审批程序。简化对中医康复医院、中医护理院、中医老年病医院等紧缺型中医药服务机构和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的立项、开办、执业资格、医保定点等审批手续。
强化中医药服务标准体系的实施,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规范、管理和保障中医药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加强中医药监督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县域内中医药服务机构发展的合法性监督。加强中医医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中医医疗广告和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完善中医药监督行政执法机制,加强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