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办公室、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委属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全市中医药创新发展大会精神,促进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中医药科研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我委起草了《威海市中医药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