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预防接种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关于进一步做好近阶段本市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沪卫疾控〔2020〕11号)、《关于开展上海市疫苗综合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信息系统公众服务子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沪疾控免规〔2020〕17号)等文件要求,我区作为全市疫苗综合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疫苗综管系统”)公众服务子系统的试点区,现就进一步推进社区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为优化接种流程,改善接种体验,我区将逐步转为以在线预约、在线预检为主形式,开展预防接种服务。6月起,各单位要调整门诊预检登记流程,积极开展疫苗综管系统在线预约和我区在线预检工作的宣传、引导、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实施要求
各单位应根据《上海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7年版)》要求,规范开展预检、登记、接种、留观等预防接种工作。并按照《上海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标准(2016年版)》要求,在接种区设置2个及以上接种单元,且每个接种单元的接种量不得超过20剂次/小时。
(一)在线预约服务
1、合理安排满足居民在线预约接种需求。各单位应科学测算预防接种服务量,并以此为依据开放在线预约号源。如现有门诊安排不能满足辖区居民接种需求,应合理增加人员配置或适当延长服务时间。
2、优先保证在线预约人员的现场接种。各单位应尽快将数字化门诊与公众服务子系统进行对接,来实现对已在线预约人员的优先叫号。尚未完成对接的单位,应在核验预约信息后,安排已预约人员优先接种。如已预约人员到达门诊取号时超出预约时间段,应重新预约,或在接种门诊可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依序现场排队接种。
3、兼顾无法在线预约的特殊人群接种。各单位每周应至少安排两个工作日,开放一定数量的电话预约时段,满足无法进行在线预约的特殊人群接种需求,如外籍人士、外省市新来沪儿童、外区或本区其他社区新转入的儿童、无法在线预约的老年人等。
(二)在线预检服务
为获得受种者在接种当日的真实健康状况,规范预检人员的接种前信息告知工作,各单位应对接种者开展在线预检。对于无法开展在线预检的特殊人群,应在预检人员的指导下,现场填写《虹口区预防接种预检表》。经预检发现有接种禁忌不能接种的人员,预检人员应及时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并如实记录医学建议。
(三)积极开展宣传引导
各单位应提前在接种门诊公示在线预约的操作流程、预约号源开放时间等信息。通过海报、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前期宣传工作,并做好辖区居民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开展在线预约、在线预检,减少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
(四)提升居民预防接种服务体验
根据市级公众服务子系统的后续开发进展,各单位应及时做好收费系统与公众服务子系统的对接工作,方便居民在线支付,进一步提升预防接种服务体验。
虹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