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自2023年5月1日起,我局决定启用《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申领功能,为企业集中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为确保申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时间
河北辖区内已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药品生产企业,按照《电子证照申领时间安排表》(附件1)规定时间,进行电子证照申领工作。
二、申领程序
申请人登陆“河北政务服务网(www.hbzwfw.gov.cn)”或“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yjj.hebei.gov.cn)”进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后,按照《电子证照申领操作手册》(附件2)提示,在线申领电子证照。
三、注意事项
(一)申领过程中,请认真核对电子证照信息,尤其是副本中车间和生产线情况、委托或受托情况,务必确保与纸质证照的信息完全一致。
(二)自2023年5月1日起,《药品生产许可证》信息由省局行政审批系统直接推送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无需另行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业务应用系统(即原药品生产与监管信息直报系统)进行填报。
(三)申领后,《药品生产许可证》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并行,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技术问题联系人:赵康康,联系电话:0311-83855817
业务问题联系人:李 杨,联系电话:0311-66635267
附件:
附件1:电子证照申领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2:电子证照申领操作手册.doc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