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疗联合体内调剂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通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疗联合体内调剂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通知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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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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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省级
最高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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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以下简称“中药制剂”)是中医临床用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临床需求、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振兴我省中医药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经研究,现将在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内调剂使用中药制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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