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局),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市区有关医疗机构:
2015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居民健康卡建设精神,各地各单位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居民健康卡建设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各地均成立居民健康卡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居民健康卡实施方案,枣阳、宜城、襄州、保康四个县(市)采取银医合作模式,和相关银行签定了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目前正按计划分步实施。保康县在6月10日举办的2015年新农合工作培训会上,安排了居民健康卡数据采集工作,对参合农民身份证和联系电话等相关数据进行查错比对,完善居民健康健康档案等。但也有部分县(市、区)工作进展缓慢,至今未能和银行达成一致意见,影响了我市居民健康卡建设的整体进度。
为加快推进我市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发挥居民健康卡联结介质作用,实现跨区域、跨机构医疗卫生信息共享,显现卫生信息化直接服务群众的效果,按照《湖北省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方案》(鄂卫生计生办通[2015]35号)以及《襄阳市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襄卫生计生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是国务院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市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巩固和扩大信息惠民成果的重要着力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要将居民健康普及与应用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结合当前践行“三严三实”及加强履职尽责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落实职责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普及与应用。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市居民健康卡建设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制定全市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考评督导机制,负责市级卡管平台建设。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负责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本地区合作银行和制卡服务商的选择工作,负责本地区居民健康卡基础数据采集、比对、清理和居民健康卡注册申请、发行、应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负责机构内部居民健康卡受理和使用环境的改造,按照全省统一的接口规范和标准,完成与市卡管系统的对接,引导和方便群众使用居民健康卡。
二、突破关键环节,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是一项涉及面广、流程复杂、周期长、专业性强的一项民生工程,各地要突破关键环节,整合政府和社会力量,采取“银医合作”模式,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居民健康卡建设的积极性,确保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有序深入开展。
一是确定合作银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尽快选择确定商业银行参与本地区居民健康卡建设,明确筹资渠道和责任分工,完成发放数量、发放进度、投资金额等合作细节谈判和签约,并将最终合作协议复印件报市卫生计生委信息办审核备案。同时,加快推进发卡注册申报工作。确定购置居民健康卡安全存取模块(SAM卡)数量和种类,填写SAM卡申领表,填写本地居民健康卡建设方案基本信息表和公钥证书申请函等,选择确定由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会同合作银行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合作企业目录内居民健康卡芯片生产和制卡商等合作企业,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并经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初审后报国家卫生计生委统计信息中心审核,分配居民健康卡发行机构公钥证书及制作SAM卡。
二是加快数据采集工作。各地要以新农合和全员人口数据为基础,与当地户籍人口信息进行比对,批量采集居民个人制卡信息。对非新农合参合人群主要采取从当地公安部门获取居民二代身份证基础数据和照片信息,与全员人口数据库、人口健康信息以及健康档案平台进行关联校对,保证数据的准确有效。对新农合参合人群主要采取从新农合平台中获取已登记居民二代身份证数据的新农合参合人员居民健康卡制卡基础数据、照片以及新农合人员识别信息,并与公安部门居民二代身份证基础数据和照片信息比对以及照片补录,保证数据的准确有效。
三是加快应用环境建设。我市已完成居民健康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在今年实现发卡的各(县、市、区),所辖医疗机构以及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必须于年内完成受理环境改造,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居民健康卡受理环境的改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完成居民健康卡受理环境改造的同时,需部署前置机,安装由省统一提供的居民健康卡综合平台数据交换前置程序,通过全省人口健康信息专网实现与市级居民健康卡综合管理平台的对接。
三、健全运行机制,注重功能应用拓展
推广居民健康卡,发卡是基础,关键在应用。各地要建立完善居民健康卡注册、管理、运行、应用、服务等技术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在充分准备并完成各项发卡环境准备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应用,盘活卡生命力,让百姓真正感受到持卡就医便捷、优质、高效。
一是加快以新农合参合农民等群体的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有序衔接新农合卡,合理利用前期投入和现有资源,逐步将参合农民新农合卡过渡到居民健康卡。城镇职工和居民也可同时推进发卡。组织具有助产技术资质或开展儿童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采集新生儿(儿童)信息,为新生儿(儿童)发放居民健康卡,并结合疫苗接种工作,推进居民健康卡逐步替代预防接种证(卡)和儿童保健手册(卡)。采集职业职业病高危人群和无偿献血者信息,为其优先发放居民健康卡。
二是着力推动大型医疗机构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全市三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大型医疗机构的带头、辐射作用,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在医疗机构的发行应用,逐步替代医院就诊卡、银医卡,实现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跨区域、跨机构就医“一卡通”,切实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在发行应用居民健康卡的地区,各医疗机构要停止建设和发放银医卡(IC卡),逐步用居民健康卡取代就诊卡,把居民健康卡作为唯一就医介质。
三是强化居民健康卡功能应用拓展。各地发行的居民健康卡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技术规范,在满足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机构跨区域就医及费用即时结算、金融功能的基础上,要在方便群众就医、自我健康管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计划生育服务上拓展居民健康应用范围。同时,要加强与交通、民政等兄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条件具备情况下,将居民健康卡与公交卡等社会公共服务卡“多卡合一”,真正做到方便群众的一卡通用。
襄阳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