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
春节临近,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更加严峻复杂。根据国家、省、市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维护农业领域和农村地区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农业经营主体疫情防控责任。坚持疫情防控慎始如终,做到“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形成“人物同防”工作闭环。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督促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对农家乐、畜禽屠宰企业等重点场所要摸清底数,建立健全重点场所名录及“守小门”责任人员名录库,确保重点场所“底子清”。休闲农业、农家乐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健康防护措施指引》(省疫情防控办〔2020〕135 号)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防控规定。畜禽屠宰企业要按照《关于印发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四版)等技术规范要求,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定岗定职,建立健全各项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要认真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摸排登记,严格执行防疫规定措施,做好员工安全防控教育和宣传,提高防范意识,落实直接接触进口物品、畜禽水产产品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等工作,引导省外员工春节期间尽量留在当地,尽可能避免远距离流动。
二、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农村人居环境管理,按需足额配备村庄清扫、垃圾收集清运、资源化站点管理、公厕保洁等人员,保障口罩、防护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物资,确保村庄卫生无死角、公厕管理无疏漏、重点公共场所消杀全覆盖。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引导群众将废弃口罩、防护用具等进行精准投放,做到生活垃圾精准投放、安全收集、规范运输、无害处置和日产日清。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和舆情管控,通过多种方式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引导广大农民理解防控工作,服从配合各项防控要求,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提倡少串门、少流动,非必要不出行,必要出行时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1米社交距离,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席不办;提倡不扎堆、不聚集,不在文化礼堂、公园凉亭等农村公共场所集体活动,减少聚会聚餐,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三、强化“菜篮子”稳产保供。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关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和监测调度,积极指导基地统筹安排生产,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灾害性天气对基地生产和“菜篮子”产品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落实好应急保供任务。做好动植物疫情防控,严格落实跨省调运畜禽产品备案、报验等工作,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免疫效果监测,督促做好畜禽运输车辆清洗消毒,落实突发事件应对等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加强产销对接,全面摸排蔬菜、水产、家禽和禽蛋类供应主体及可供数量等情况,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等直供、直销、直配模式,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增加农户生产性收益,稳定“菜篮子”产品价格。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检测查处,严把产品准出关,确保“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
四、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和值班值守。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监测,做好疫情形势研判和相关溯源调查工作。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畜禽市场监管,督促市场经营者严格落实清洗、消毒等制度。积极配合爱卫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群防群控措施,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强化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统筹抓好生产和供应。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渠道,落实好疫情报告制度。
请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再次明确疫情防控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于1月20日前上报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并于每日下午14:30前将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报绍兴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浩杰;联系电话:85166312。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