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办发〔2016〕220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中心城区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昆山市卫生计生事业 “十三五” 发展规划》业经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昆山市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三五” 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关键期,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高水平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期,为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依据《昆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卫生计生事业 “十三五” 规划编制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部分 发展基础和环境
一、卫生计生事业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十二五” 以来,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以维护和改善居民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以落实政府实事工程和人大一号议案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推进资源配置、技术创新、预防保健、综合改革、计生发展和依法治理的提档升级,初步实现了卫生计生服务体系从农村形态向城市形态的转型,为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 资源配置水平显著提升。市老年医院、市四院、市六院和千灯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相继投入使用,市三院病房大楼、市康复医院二期工程等一批建设项目推进顺利,新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8家,成功创建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市,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核评审。第三方检验检测权威机构—昆山迪安医学检验所及一批社会办医疗机构先后投运。 “十二五” 期间新建和规划建设医疗卫生机构规模总量达60余万平方米,投资总量约58亿元。至2015年底,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495所,较2010年(下同)增长25.95%;开放床位6640张,增长34.20%;拥有卫技人员10627人,增长53.90%,医护比例结构明显优化,达1:1.19;全市拥有乙类大型设备29台,增长93.33%。基本构建了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二级区域性医疗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专科医院为特色,社会办医共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和门类齐全的公共卫生体系。
2.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市一院、市中医医院成功创成三级医院,市二院晋级二级甲等医院,市四院、市六院、千灯人民医院、市康复医院、花桥人民医院、虹桥医院、杰齿口腔医院跻身二级医院行列,市老年医院、宗仁卿纪念医院列入二级医院创建单位。蓬朗、石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为省示范中心。至2015年底,全市已有二级以上医院15所,二级以上医院数量位居省内同类城市榜首。创新实施 “
3.公共卫生成效显著提升。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有力有序,全市传染病疫情保持平稳态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快速增长势头有效遏制,成功创建江苏省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规范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管理,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率控制在低位水平。母婴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升,重大妇幼卫生项目任务高质量完成。出色完成中国进口商品交易会等重大活动保障300余次。全力以赴做好 “
4.综合改革力度显著提升。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配备使用了基本药物,所有公立医院也均按比例配备使用了国家基本药物,并实施零差率销售。 “十二五” 以来,全市累计采购基本药物13.6亿元,让利惠民超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提高到人均46元,内容拓展到12类45项,购买服务等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被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授予 “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先进单位” 。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同步取消药品加成,实现所有药品同城同价,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改革,医疗服务费用稳中有降。探索建立了以服务数量、质量、技术水平和满意度等为核心的绩效考核管理机制,构建了重技术、重实效、重贡献的绩效奖励分配机制,实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全面升级预约挂号平台和自助挂号缴费系统, “银医一卡通” 项目获全市效能建设创新奖。市一院、市中医医院完成区域影像心电平台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已陆续接入平台,实现了远程诊疗。在苏州市率先建立家庭医生制度,深入开展市级专家坐诊社区、健康班车等便民惠民活动,深得居民好评。
5.计生发展能力显著提升。计生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建立,市镇村三级管理服务网络以及市镇两级计生协会组织更加健全。计生事业经费逐年增加,年人均超36元。率先建立公安、计生两支队伍合二为一的管理机制、市镇联动执法机制和公共服务 “预约到家” 机制。全面实施 “单独两孩” 政策,简化审批程序,做到简易程序快速办、一般程序提速办。依法落实各项奖扶政策,兑现率100%。率先建成信息系统与基层基础工作紧密结合的操作平台。全面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深入实施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开通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网上预约服务和免费避孕药具网上预约配送服务。流动人口均等服务扎实推进,形成了 “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协同参与” 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管理体制。先后建成人口文化园95家, “爱之长廊” 人口文化园获评苏州 “十佳” 人口文化园和首批省人口文化示范基地。计生协会充满活力,积极探索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以及购买社会服务的养老帮扶工作新路。2011年起,原计生委连续三年在市级机关效能考核中名列优秀等次,荣获集体三等功,被省人口计生委授予人口计生窗口服务示范单位和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
6.依法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优化行政服务流程,行政服务项目100%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创新开展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率达95%以上。依托医学会和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医疗质控小组14个,组织开展以临床用血、医疗质量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以院感、放射诊疗等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全面排查医疗安全生产隐患。以 “做诚民营” 为抓手,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强化社会办医疗机构监管。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医疗服务市场得到不断净化。率先建立独立编制的市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大队,实现了市镇行政执法队伍联动执法,2013年以来,在全市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中,连续三年蝉联第一。探索推行财务人员轮岗,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察审计,着力规范财务管理和财经制度执行。开展 “网友看卫生”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看卫生活动,深入推进政风行风评议,开通 “昆山卫生” 官方微博,在人民网上的粉丝数位列全国医疗卫生单位第10位。深入开展第三方行风暗访和评价,居民对卫生服务总体满意度持续提升,2015年达90.9%。
二、转型发展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三五” 时期,昆山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既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克服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加。总体来看,仍处于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从国际来看,发达国家和地区均把保障国民健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总体长远发展战略,通过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强化政策联动,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较为完善的健康保障体系,努力让所有居民 “少生病” “看得上病” “看得起病” “看得好病” 。政府对卫生事业的发展方向进行明确定位、长远规划,将提供均等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视为自身责任,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医疗急救体系作为城市公共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健康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依托信息技术支撑,实现居民健康动态管理和分级诊疗。同时,政府承担标准制定者和监管者角色,前瞻性把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总体发展方向,发挥宏观调控作用,结合居民个性化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注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健康领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作用,构筑多层次的居民健康保障网络,用多元供给满足多样化需求。这些经验与做法提示我市需要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分工,注重多部门协作和政策联动,切实增加优质卫生计生服务供给,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同时要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和医疗急救体系纳入城市安全网,完善多部门资源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居民健康安全。
从国内来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 ,明确了卫生计生事业在社会发展中的总体定位。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任务,十八届五中全会聚焦推进 “健康中国” 建设和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又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鼓励社会办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和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力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国务院专题研究部署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等重点改革任务,力求最大限度的释放改革红利,切实满足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江苏省委、省政府明确到2020年实现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建成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医疗卫生发展整体水平位于全国前列,城乡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些顶层设计都为昆山谋划 “十三五” 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从我市来看, “十三五” 期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确保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积极探索开启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争当建设 “强富美高” 新江苏先行军和全国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的总体要求,确立了建设在长三角城市群中具有鲜明特色和影响力的创新创业生态宜居城市的总体定位,积极推进产业、城市、动力、开放、社会、发展和政府转型,把卫生计生在内的社会民生事业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加快补齐短板,努力形成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格局。同时,随着我市多年来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国际化、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医疗等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完善,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对卫生计生服务提出了更高层次、更趋多元的要求,这些都为卫生计生事业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从行业来看,卫生计生科技迅猛发展,为解决健康问题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项目、新方法、新设备、新药品。这就需要我们紧盯世界卫生科技发展前沿,增强卫生科技创新能力,把先进、成熟的卫生科技成果,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及时应用到健康服务中去,造福于广大城乡居民。同时,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医疗行业已跨入 “互联网+” 的频道,对健康服务及其管理的内涵外延、方式方法都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成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支撑力量,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扎实有力推进。
在看到发展机遇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一些制约事业发展的问题和挑战依然存在:一是全市卫生资源总量还相对不足,存量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还不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尚未有效建立;三是管理理念和方式还相对滞后,谋划新常态下改革发展、依法化解问题矛盾的能力水平亟待提升;四是人口的流动性和多样性使卫生计生实际需求难以准确掌握,计生政策调整、人口老龄化和疾病谱变化等对妇女儿童、老年、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和接续性医疗机构的发展提出新的命题;五是推进人口均衡发展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亟待强化;六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动效应还不强,改革的红利尚未得到充分释放。这些问题都需要在 “十三五” 期间下大力气逐步予以化解。
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城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对卫生计生事业提出的新要求,以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预防为主工作方针,更加注重理念引领、更加注重体系优化,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更加注重居民感受,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持续提升现代卫生计生体系建设水平,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卫生计生服务,不断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质量,全力打造 “健康昆山” ,为我市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争当建设 “强富美高” 新江苏先行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生优先,创新发展。坚持均等普惠的理念,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卫生计生问题着手,创新思路举措,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实施一批便民惠民工程,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2.坚持深化改革,率先发展。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围绕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人事薪酬制度、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等改革重点和难点,勇于探索创新,完善制度政策,稳妥推进改革,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3.坚持政府主导,联动发展。坚持政府与市场“双引擎”驱动,强化政府保基本职责的同时,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健康领域,不断增加资源供给总量,优化资源结构布局,以多元供给满足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
4.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结合全市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各类资源和服务要素,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既兼顾各方利益,又要突出重点,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在区域、专业之间协调发展。
5.坚持远近结合,持续发展。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相结合,既要聚焦破解近期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又要科学研判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的长期性问题,增强规划的系统性、整体性和预见性。
三、战略定位
1.体系建设的示范区。借鉴国际上城市建设的先进理念和卫生体系架构,按照我市现代化大城市的城市发展总体定位,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作用,以信息化为支撑,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健康养老、计生服务和监督管理体系,全力打造适应我市城乡发展和居民需求的县域卫生计生体系升级版,为卫生计生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扎实基础。
2.改革创新的先行区。秉承 “开放、融合、创新、卓越” 的城市精神,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积极探索在医疗机构准入、人员编制管理、医师多点执业、财政补偿机制、分级诊疗模式、重大疾病防控、公卫机构运行、监管服务方式等方面打破部门壁垒,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和运作机制,不断激发卫生计生机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推动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3.健康服务业的样板区。结合我市国际化、城乡一体化和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推进,在政府主导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激励和引导政策,积极鼓励和培育社会力量投资健康领域,优化资源结构,满足广大居民更高层次、更趋多元的健康需求。努力将健康服务业打造为经济结构调整中新的增长点,为推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吸引创新要素营造良好条件。
四、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需求相适应的卫生计生体系,卫生计生整体发展水平位于全国同类城市前列。
——资源配置更趋优化。卫生计生资源总量显著增长,存量有机整合,结构更趋优化。综合医疗、专科医疗、社区卫生和接续性医疗机构协调发展。公共卫生机构门类齐全,功能完善。新型卫生计生综合监管体系全面建成。到2020年,千人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达5张,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8人,千人注册护士数达3.5人。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市总量的30%左右。
——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三级医院解决疑难杂症、二级医院解决专科疾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常见病、多发病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制度有效建立,居民市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公共卫生机构健康管理、疾病防控以及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有效保障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稳定在150/10万以下。
——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机制更加完善,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有序健康发展的系列制度框架全面确立,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活力有效激发,行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达100元以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控制在25%左右。
——工作指标保持领先。反映居民健康、人口均衡发展等工作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到2020年,全市户籍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3岁以上,常住人口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9以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创新要素加速集聚。深入实施 “人才兴卫” 和 “科教强卫” 战略,引进培育一批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领军型医学人才,建成一批苏州市级以上重点学专科和昆山市基层特色专科,持续推动科研创新,不断增强事业发展后劲。到2020年,全市引进培育5名领军型医学人才、100名学科带头人、1000名青年技术骨干,1000名基层适宜人才。新增省级以上重点学专科5个,苏州市级以上重点学专科10个,苏州市基层特色专科20个。
——社会获得感不断增强。适合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有效建立,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满意度显著提升。智慧健康大数据平台全面建成,卫生计生服务流程显著优化,居民办事和看病就医更加简便快捷,广大居民对卫生计生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到2020年,居民对卫生计生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一、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活力
坚持 “医疗、医保、医药” 联动,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激发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活力,让广大居民更多更公平享有改革 “红利” 。
1.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理顺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成立全市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市医疗服务资源配置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督查指导。下设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负责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决策、财务资产监管、绩效考核管理和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管理等事项。积极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行决策、管理和监督分离,激发公立医院运行活力。健全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进医院管理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根据行业特点,建立与年薪收入挂钩的院长目标责任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 “以事定费、专项补助、购买服务” 的新机制。在全面预决算管理和全成本控制的基础上,对于公立医院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采取 “以事定费” 的方式核补,与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挂钩,对于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政策性减免(药品零差率销售)和政策性增支(离退休人员相关费用)等,采取 “专项补助” 的方式核补,对于政府指令性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 “购买服务” 的方式核补。积极探索财政托底保运行的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按照 “标准核定、备案管理、岗位设置、分类聘用” 的原则,科学核定公立医院床位数和人员总量,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备案管理人员实行同岗同酬,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公平社保待遇。依托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全员备案制管理,逐步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型。
2.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基本医保制度。进一步巩固发展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 “三位一体” 的医疗保障制度。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巩固扩大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稳定筹资机制,合理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医疗需求。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推行总额预付下的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提高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比例。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器械生产流通企业之间的谈判机制。增强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将医保监管延伸至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强化参保人员持卡就医诚信责任意识,建立医保对医疗费用增长的调节机制。强化医保资金管理。探索引入第三方力量,开展医疗费用合理性、公平性的评审,提升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完善医疗保险信息标准库,加强医保管理部门与商业保险公司等第三方机构的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智能审核和数据挖掘分析研判工作,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提供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建立人社、公安、卫计和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推进省内异地联网划卡和苏州大市联网划卡结算。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督。
3.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健全集中采购机制。根据省集中采购平台确定的入围产品,积极参与苏州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价格谈判,建立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统一全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售价格,医院按规定的价格销售药品和医用耗材。优化监管保障机制。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系统,加强对品种、数量、使用、成交价等信息的管理,提高采购透明度。完善低价药品、紧缺药品采购机制,合理界定低价药品和紧缺药品范围及目录,采用定点生产、医院自购、政府定价等方式,保障药品供应。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将非政府办基层机构逐步纳入实施范围,允许基层医疗机构根据群众基本药物需求,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目录外、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并实施零差率销售。
4.探索完善行业薪酬制度。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结合医疗卫生行业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人才成长周期长等特点,实行绩效工资总额浮动机制,体现卫生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对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强化 “双考核、双挂钩” ,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负责对医院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分配总额挂钩;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个人收入挂钩,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等一线人员倾斜,积极推行管理岗位和关键技术岗位年薪制,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完善公共卫生与社区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考虑行业风险和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提高人员津补贴标准。实行绩效工资内部考核时,对关键岗位、业务骨干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卫技人员的积极性。
5.推进卫生计生资源整合。按照精简高效、优势互补的总要求,坚持 “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 的原则,加快推进市、镇卫生计生资源的优化重组,将全市现有从事卫生计生工作的机构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类重新进行整合,实现卫生计生工作统一归口管理、统一提供均等服务、统一监督执法,做到资源有效整合、优势充分叠加、工作无缝衔接,切实保障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6.优化社区机构运行机制。以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为平台,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流、物流、信息流实施统一管理,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向规模化、规范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完善财政补助方式,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补助挂钩、适时动态调整等办法,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更多更优服务。推进社区卫生薪酬制度改革,实施社区医生特岗计划,探索建立全科医生责任目标年薪制,对偏远乡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予以待遇倾斜,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整体分配水平。完善绩效考核分配办法,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量化考核,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估,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充分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为主体的服务模式与运行机制,引导居民优先利用家庭医生诊疗服务,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7.全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综合考虑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城市功能片区分布和居民实际需求,研究制定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综合利用医保、价格、信息化等手段,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机构就诊。组织实施苏州市健康市民 “
8.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持续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结合居民需求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基本、重大和特色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坚持防治结合,以居民健康为核心,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强化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医疗机构的密切合作,根据不同群体特点,依靠科技信息技术,不断创新服务提供方式,持续提升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认知度和依从性。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增强居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坚持关口前移,全力构筑保障居民健康安全防线
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提升健康干预、健康促进、疾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救治能力,全力打造门类齐全、分工明确、协调互动、运转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筑牢保障居民健康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的防火墙。
1.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公共卫生中心,全面改善市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红十字血站、健康促进中心等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施设备配置水平。撤销区镇预防保健所,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建立健全以市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公立医院为技术支撑的新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功能互补,防治结合。
2.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水平。以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为契机,强化人员、设施、设备、技术等要素配备,力争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打造为在省内乃至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各相关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进一步加强对严重威胁居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防控工作,健全 “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疾病防控规划,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努力控制重大疾病社会危害。建立慢性病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和综合防治工作体系,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主要慢性病作为切入点,进一步探索防治结合的慢病综合防治模式,不断巩固和扩大省慢性病防治综合示范区成效。
3.优化妇幼健康服务网络。积极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对妇幼健康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整合市妇女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所和市计划生育指导站资源,组建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强化医院妇产科和儿科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女和儿童保健门诊,加快形成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医院产儿科为纽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门诊为网底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快产科、儿科医师、助产士等人才培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婚前、孕前、孕产期和新生儿保健服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妇幼健康保障水平。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利用基因生物等技术,提高出生缺陷防治能力。组织实施妇幼重大项目,加大对影响妇幼健康的重大卫生问题的综合干预。
4.加大精神卫生工作力度。整合巴城人民医院和市三院康乐分院资源,组建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积极组织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管理组织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创新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模式,加快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心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体系,到2020年,精神卫生执业医师达到服务人口的0.4/万。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强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和早诊早治,强化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管理,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
5.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促进群众树立 “健康自我管理” 的理念。全力推进全国健康促进县(区、市)试点项目建设,唱响 “生活因健康而更幸福” 的口号,努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积极推进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建设,努力形成社会化、多元主体参与的格局,不断增强爱国卫生和健康城市建设活力。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积极探索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应用研究,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康知识和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公益健康广告,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素养巡讲和健康咨询活动,引导城乡居民全面掌握健康素养基本技能。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强化健康指导和行为干预。推进人口和健康文化阵地建设,弘扬健康文化,传播健康理念。全面开展健康素养干预及监测,定期发布健康素养监测分析报告。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设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结合各类健康主题日,组织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6.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以巩固省卫生应急示范市建设为抓手,以法规预案体系、指挥协调机制、应急信息系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的卫生应急体系,完善突出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部门协作机制,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从被动处置向主动防范转变。进一步健全院前急救、医院急诊科、急诊ICU为一体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市急救中心(站)和医院急诊科建设,加大急救医学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到2020年,每5万人口至少配1辆救护车,急救中心(站)、医院急诊科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和规范,全市急救医疗服务技术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建设和完善智慧急救调度中心,强化与消防、交通、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联动机制,进一步缩短急救反应时间。加强远程医疗援助系统建设,提升指导现场急救能力。优化献血网点布局,加强宣传教育,健全长效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团体无偿献血和街头流动无偿献血协调发展,提升无偿献血抗风险能力。强化血液质量管理,严防经采供血传播疾病现象的发生。深化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区域内血站、医疗机构和献血者信息联网,实现血液管理与服务的精细化、规范化。完善采供血应急机制,增强突发公共事件临床供血能力,保障群众用血需求。
三、坚持多元供给,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
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坚持规划引领,实施政府与市场 “双引擎” 驱动,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规模适宜、结构优化、分工明确、协作顺畅、运行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多元医疗服务需求。
1.优化医疗服务体系架构。按照《全国医疗卫生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及省、苏州市医疗资源配置要求,坚持强基层、调结构、补短板的原则,研究制定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定位,着力推动公立与民营、医院与社区、综合与专科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发展,不断增加医疗服务资源供给,优化结构布局,努力形成综合医疗、专科医疗、社区医疗和接续性医疗机构分工明确、竞争有序、联动发展的良好格局。完成东、西部医疗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行,开工建设市六院、花桥人民医院,异地新建淀山湖人民医院和周庄人民医院。
2.做精医疗服务机构龙头。以市一院、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启用为契机,建成一批达到三级医院水平的综合(专科)医院。市一院作为全市综合性医疗服务机构龙头,努力建成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水平的辐射周边地区的综合性医院。市中医医院作为全市中医药服务的领头羊,努力建成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水平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市康复医院建成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达到三级医院水平的专科医疗机构。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老年医院建成专科特色鲜明的专业龙头医疗机构。市中医院现址改建为以肿瘤疾病诊疗为特色的专科医疗机构。
3.做优区域医疗服务机构。鼓励二级综合医院走错位转型发展的路径,努力打造一批专科特色明显、具有较强竞争力和辐射能力的区域性医疗中心。将市二院整体搬迁至市一院本部现址,建成以肿瘤和甲乳疾病诊疗为特色辐射中心城区和西部片区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市三院建成以血液、消化系统疾病诊疗为特色辐射中心城区和北部片区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市四院建成辐射城市东部片区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市六院、千灯人民医院、花桥人民医院分别建成为以骨科、泌尿外科疾病、中西医结合为特色的二级区域性医疗中心。
4.做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综合考虑服务人口、交通状况等因素,及时调整完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布局,实现以区镇(街道)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覆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地区适量设置一定数量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城市医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的政策,积极采取多点执业、专家进社区、退休医生返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购买服务等多种措施,推进卫生技术人才向基层流动,不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水平。探索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出台专项激励政策,充实基层人才队伍。到2020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达标率达100%,社区卫生服务门急诊量占全市总量的50%左右。
5.做大接续性医疗服务机构。结合居民需求,积极稳妥地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多种途径,切实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完善以市康复医院为龙头,综合性医院临床康复为枢纽,社区康复为基础的康复服务网络体系,强化医务人员临床康复一体化理念,普及社会大众康复知识,促进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家庭康复的有机融合。着力构建以市老年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老年科为纽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网底的老年病诊疗体系。将淀山湖人民医院和周庄人民医院转型以老年护理为特色的接续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和人才培养,逐步承担上级医院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术后康复患者、慢性病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的治疗、康复、护理等接续服务。建立完善准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慢性病管理等机构。
6.大力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以巩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为抓手,进一步健全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体系,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充分发挥市中医医院龙头带动效应,大力培育一批临床疗效显著、中医特色鲜明的中医临床专科,持续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稳步推行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中医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结合中医药治疗的优势和特色,积极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医疗、护理、康复、养生保健、健康干预等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广泛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提高中医药文化品牌的知晓度、认同度和影响力。
四、坚持转型发展,大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稳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形成多元共治格局,优化技术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1.依法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再进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
2.强化计生基层基础管理。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宣传倡导、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幸福家庭及第五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实施 “新家庭计划” 项目。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生力军作用,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更好地承担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开展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3.提升计生技术服务水平。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高龄孕产妇、再生育和不孕不育人群的服务和指导,注重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为符合条件准备再生育人群免费提供取环、复通等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科学规划、统筹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提高避孕药具服务可及性,减少非意愿妊娠。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宣传和服务,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
4.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按照常住人口配置服务资源,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范围。巩固完善流动人口信息互通、服务互补、管理互动的全国 “一盘棋” 工作机制。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广泛开展生殖健康科普宣传,增强流动人口等人群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关怀关爱流动人口,促进社会融合。
5.构建家庭发展支撑体系。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妥善解决他们在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按照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的原则,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以及其他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完善包括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性别平等、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在内的家庭发展政策和服务体系。
五、坚持依法规范,切实提升卫生计生社会治理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卫生计生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卫生计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健全卫生计生监管网络。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进一步完善市镇两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职能。市卫计委主要承担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组建区镇卫生计生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区域内卫生计生工作的统筹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市级专业执法机构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网络。整合市卫生监督所和市计生执法大队资源,组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综合监督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在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设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科,负责协助市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开展区域内日常监督巡查、信息报送等工作。
2.优化行政服务工作流程。根据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内容,缩短审批时限,持续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修订完善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明确窗口及人员的岗位职责,形成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对所有的审批事项,及时编制完善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明确审批条件等各项要求,并通过政府网站、单位网站、服务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全力打造公开、透明以及无差异、标准化的行政审批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创新审批模式,搭建卫计 “微审批” 平台,全力打造“全天候”的服务型窗口。
3.加强卫生计生机构管理。强化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技术应用、设备配置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积极培育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医学会、计生协会和专业学会力量,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质量监管,促进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推进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干部任中离任审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以及重大决策事项推进等方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管控体系,有效降低群众医药费用。探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公立医院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独立监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强化物资和后勤管理。
4.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的具体操作流程。建立健全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协查的标准和程序,做好案件督办、部门之间案件移送以及跨区域案件协查工作。建立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与党纪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规范内容和程序。围绕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卫生计生突出问题,通过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大力开展治理整顿,依法查处各类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情况。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领域和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5.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以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财务预决算、医疗资源配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为重点。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依法接受人大、纪检检察机关对部门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律监督。畅通信访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更加注重网络和媒体监督,完善卫生计生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信息通报或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应对舆情的能力。以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重点,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坚持开放融合,努力打造区域卫生综合竞争优势
秉承开放发展理念,依托区位优势,以人才培养为先导,专科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和科研创新,不断提升区域卫生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1.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成立市卫生计生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计生人才发展建设规划,出台《昆山高层次医学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和《昆山市 “科教兴卫”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卫生计生人才引进、培养、考核、投入和激励机制,积极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搭建展示才华的舞台。切实强化卫生计生管理人才、高端技术人才、紧缺专业和全科医学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逐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事业发展需求。探索建立模拟医学培训中心,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不断拓展培训进修渠道,努力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水平。到2020年,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达85%以上,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10%左右。
2.大力培育优势学专科。突出问题导向,从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和常见疾病入手,不断加大人员、设备和财力等投入力度,深入推进重点学专科建设,建立健全涵盖国家、省、苏州和我市四个层面横跨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的重点学专科集群,不断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软实力。三级医院新增一批省级以上重点学专科,二级医院新增一批苏州市级以上重点学专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1—2个苏州市基层特色专科。成立市慢性病防治研究所,强化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综合干预。
3.积极鼓励科研创新。把科技创新作为提升技术水平的重要动力,充分发挥科教兴卫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围绕威胁我市居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等主要疾病,集中优势资源,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力争尽快取得一批有实效、有影响、有自主品牌的科研成果,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技术保障。以提升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能力为导向,依托城市三级医院尤其是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以二类以下医疗技术和三级以下常规手术为主要内容,大力推广适宜医疗卫生技术,不断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到2020年,新增省级以上科研课题30项,苏州市级以上科研创新成果50项,在全市社区卫生机构推广应用100项左右适宜卫生技术,切实提升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4.不断创新载体建设。导入JCI医院评审标准理念,积极推进医院的精细化管理,对医疗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排查,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医疗质量,改善患者就医感受。鼓励条件成熟的医疗机构积极申请JCI认证,不断提升医疗服务的国际化水平。强化对外交流合作,坚持不懈推进开放办医,深入开展与国内外三甲医院、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交流合作,及时引进、消化、吸收国际最先进的医疗技术,积极抢占医学技术的制高点。充分利用生物科技、医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等的发展成果,积极探索开展个性化的精准医疗,提高疾病诊治与预防的能力。积极探索开展多学科联合门诊,提高疑难杂症诊疗水平。到2020年,力争有1家以上医院通过JCI认证,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均成为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与医学院校或国家示范社区中心建立协作关系。
七、坚持市场导向,大力推进健康服务业有序发展
积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健康领域,不断丰富健康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居民更高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1.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机构。成立社会办医促进中心,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医疗服务领域。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条件,进一步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实施一站式服务。进一步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医保定点、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政策。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争取将符合条件、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其专科建设、设备购置、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
2.培育壮大健康服务产业。结合我市海峡两岸合作试验区建设,积极推动两岸在健康服务领域合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数字化健康管理、专业母婴护理、康复、中医、肿瘤、口腔、眼科、护理、医养结合等特色特需专业医疗机构,探索以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推进市消毒供应中心、检查检验中心、区域影像中心、后勤保障中心等建设,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引导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健康管理服务评价以及健康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鼓励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3.积极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养老机构增加医疗服务功能,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无缝对接。大力扶持发展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养老护理院。全面加强康复服务,各类养老机构都要配备康复设备,到2020年每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要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医务室)以及举办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八、坚持务实高效,着力构建智能共享的网络支撑体系
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统筹整合健康信息资源,优化卫生计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卫生管理服务效率,实现卫生计生管理服务的现代化、便利化和精细化。
1.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按照“高效统一、系统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原则,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电子病历、人口信息、资源管理等相关信息,构建完善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动态更新。根据各方需求以及数据安全等技术条件,信息平台数据逐步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公众开放,为行政决策、日常管理、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提供信息支持。
2.优化卫生计生服务流程。积极探索在医疗、妇幼保健、社区卫生、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等领域,开发一批基于互联网、移动通讯、互联网金融交易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系统,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快实现远程会诊和远程医学影像、远程临床检验、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诊断等12大类远程临床医疗服务的全覆盖,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积极推进实施 “三个一” 工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辖区居民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纽带,围绕城乡居民健康服务需求、将健康管理延伸覆盖到每个家庭,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 “三个一” 工程。到2020年力争实现每个家庭有1名签约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居民健康卡。
3.提升卫生计生管理效率。组建卫生计生信息中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标准,指导各卫生计生单位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使用,协调做好全系统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充分利用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及时动态把握人口健康状况、医疗卫生服务、医疗费用等状况,为政府监管和行政决策提供依据。应用远程监控、移动执法等手段,提高监管的工作效率、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部分 组织实施与控制
1.加强规划衔接。积极做好与上级规划和政府总体规划的衔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调整,重视机构空间布局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推进 “十三五” 卫生计生事业各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比较完备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体系。主动适应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社会办医发展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新形势要求,突出专项规划的编制重点,认真梳理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薄弱领域、短板专业,重点加强康复、老年、精神、急救、妇女儿童、传染、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目标的协调性、一致性,统筹推进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
2.完善财政保障。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及补偿机制,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适度加大政府投入,提高财政支出中医疗卫生支出比例。建立卫生投入保障机制,转变投入方式,改革补偿办法,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以及政策性亏损等予以经费补助;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妇女儿童医院、康复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增加对重大和特色公共卫生项目经费专项补助,保障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基、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提高公共卫生资金使用效率。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的财政投入方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效率提高。建立完善卫生计生事业投入与支出的绩效评价机制,确保政府投入达到预期目标。
3.分解落实任务。建立健全规划任务落实责任清单,强化目标责任分工,将规划中涉及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区镇和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进度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区镇和相关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方案和政策,对约束性指标和重大项目设置年度目标,制定年度计划和进度节点,确保规划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
4.做好监测评估。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完善期中、期末评估制度,创新评估方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针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考核,全面分析规划实施效果以及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对重点领域发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题评估,期末针对影响 “十三五” 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关键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完善监督体制,推进多元化监督方式,健全社会监督制度,提高规划实施监督民主化和透明化。
附件:1. 昆山市卫生计生事业 “十三五” 发展预期指标
2. 昆山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十三五” 重点项目一览表
附表1
昆山市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发展预期指标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统计口径 |
类型 |
2015年 |
2020目标值 |
健康水平 |
1.人均期望寿命 |
户籍人口 |
预期性 |
83.47岁 |
>83岁 |
2.孕产妇死亡率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10.08/10万 |
<6/10万 | |
3.婴儿死亡率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2.62‰ |
<4‰ | |
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3.48‰ |
≤5‰ | |
卫生资源 |
5.千人执业医生数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2.55人 |
2.8人 |
6.千人注册护士数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3.05人 |
3.5人 | |
7.万人拥有全科医生数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1.67人 |
4人 | |
8.千人床位数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4.02张 |
5张 | |
9.每万人拥有救护车数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0.19辆 |
≥0.20辆 | |
业务发展 |
1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天数 |
— |
预期性 |
8.97天 |
≤8.5天 |
11.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 |
常住人口 |
约束性 |
100% |
100% | |
12.社区卫生机构承担门急诊人次比例 |
— |
预期性 |
39.3% |
≥50% | |
13.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 |
常住人口 |
约束性 |
105.9/10万 |
<150/10万 | |
14.传染性肺结核病治愈率 |
常住人口 |
约束性 |
94.1% |
≥90% | |
15.CD4检测率 |
常住人口 |
约束性 |
100% |
≥95% | |
16.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常住人口 |
约束性 |
98.33% |
>98% | |
17.孕产妇保健管理率 |
常住人口 |
约束性 |
99.47% |
>98% | |
18.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常住人口 |
约束性 |
100% |
>99% | |
19.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 |
常住人口 |
约束性 |
99.65% |
>98% | |
20.居民健康素养指数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23.2% |
>25% | |
21.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56.8% |
>65% | |
22.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75.0% |
>80% | |
23.自愿无偿献血比例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100% |
100% | |
24.居民健康信息卡 |
户籍人口 |
预期性 |
0 |
≥80% | |
筹资水平 |
25.全社会卫生总费用中个人支出占比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27.3% |
<25% |
26.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46元 |
≥100元 | |
27.社会办医床位占医疗机构比例 |
— |
预期性 |
21.58% |
≥30% | |
计划生育 |
28.总和生育率 |
户籍人口 |
预期性 |
1.39 |
1.8 |
29.出生人口性别比 |
户籍人口 |
预期性 |
106.89 |
<109 |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114.64 |
<110 | ||
30.出生缺陷发生率 |
常住人口 |
预期性 |
4.98‰ |
<4‰ |
附表2
昆山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重点项目一览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计划 |
备注 |
基础建设 |
东部医疗中心 |
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
2016-2019年 |
|
西部医疗中心 |
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
2015-2019年 |
| |
公共卫生中心 |
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
2016-2018年 |
| |
模拟医学中心 |
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
2017-2019年 |
| |
转型升级 |
市一院 |
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
2016-2019年 |
|
市中医医院 |
达到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
2016-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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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幼保健院 |
整合市妇女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所和计划生育指导站资源,组建市妇幼保健院,并将市妇幼保健院打造成以防治妇女儿童疾病为特色、达到三级医院水平的专科医疗机构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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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市人民医院 (市康复医院) |
达到三级医院水平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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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城人民医院 (市精神卫生中心) |
整合巴城人民医院和市三院康乐分院资源,组建市精神卫生中心,并将市精神卫生中心打造成以精神疾病防治为特色、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的专科医疗机构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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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院 |
将市二院整体搬迁至市一院本部现址,并建成以肿瘤、甲乳疾病诊疗为特色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
2018-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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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院 |
将市三院建成以血液、消化系统疾病诊疗为特色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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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院 |
将市四院建成辐射城市东部片区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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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院 |
开工建设市六院,并将市六院转型成以骨科疾病诊疗为特色的二级区域性医疗机构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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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灯人民医院 |
将千灯人民医院建成以泌尿外科疾病诊疗为特色的二级区域性医疗机构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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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桥人民医院 |
开工建设花桥人民医院,并将花桥人民医院建成以中西医结合为特色的二级区域性医疗机构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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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溪人民医院(市老年医院) |
将锦溪人民医院建成以老年疾病诊疗为特色的二级区域性医疗中心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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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山湖人民医院 |
异地新建淀山湖医院,并将淀山湖人民医院转型为以老年护理为特色的医疗机构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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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庄人民医院 |
异地新建周庄人民医院,并将周庄人民医院转型为以老年护理为特色的医疗机构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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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 |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和人事制度等方面改革,不断激发医院发展活力,提升管理、运行和服务效率 |
2016-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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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
结合行业特点,健全完善卫生行业人事薪酬制度,体现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广大管理和医务人员积极性 |
2016-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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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整合卫生计生管理、服务和执法资源,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执法、统一服务 |
2015-201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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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
综合运用医保、价格和信息化手段,加快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模式,在方便居民就诊的同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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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
不断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增强居民的认知度和获得感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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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健康工程 |
积极探索在医疗、妇幼健康、社区卫生、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等领域,开发一批基于互联网、移动通讯、互联网金融交易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系统,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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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办医促进工程 |
成立社会办医促进中心,积极落实各项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引进和培育一批专科特色明显的社会办医机构,满足居民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 |
2016-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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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办发〔2016〕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