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国谈药双通道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1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地医保部门切实加强国谈药“三定”管理,7月18日前将辖区内已确认的“三定”名单报至市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对按规范新增的“三定”名单应当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备案,市局将按规定上报省医保部门备案。联系人:张懿,联系电话:59001565。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7月10日
通医保办发[2023]36号+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优化国谈药双通道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