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卫办信息〔2021〕11号
各区县(市)卫健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2021年宁波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2021年宁波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要点
2021年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抓区域卫生信息化和医疗机构信息化两大主线,发展新基建、新应用、新业态,着重营造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三大生态,推进数字卫健高质量发展,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一、启动新基建建设,夯实数字卫健基础设施
1.推进数据中心建设。逐步撤销基层医疗机构数据机房,依托医共体牵头单位数据中心或统一租用通信运营商数据机房,统筹发展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逐步缩减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自建数据中心规模,利用政府云计算中心资源,加快应用系统迁移。充分利用政府云计算中心提供的大数据技术平台,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系统,充分融合“健康大脑”和“城市大脑”,实现数据资源统筹管理。
2.推进卫生业务网建设。继续保留全市卫生业务网,进一步划清网络边界,以网络接入设备为界,采用各地各单位采购、上级部门管理方式做好专网升级工作,全市的卫生业务网逐步从现在的千兆带宽向万兆带宽过渡,加强安全防护和链路加密。
3.升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体系建设,优化平台功能和性能,编制新一代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技术方案,建设人员基本信息闭环管理系统,提升基础人口和医务人员数据质量,支撑应急防控、健康档案、卫生监督等业务协同,助力基层补偿机制改革,保障省市县三级平台之间的数据传输及时、稳定、高效,保障平台适应业务需求,及时共享新数据、新指标。
4.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一是深化网络安全建设,健全网络安全监控处置机制,加强应急响应值守,扩大全市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平台覆盖范围,扩充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网络安全监测节点,做到应接尽接。二是加强运行安全建设,完善全市运行安全监控平台,覆盖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关键信息化基础设施24小时统一值守,第一时间解决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运行故障。三是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发布数据分层访问安全技术指南,优化数据访问授权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数据库服务器流量高峰监测预警机制。四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范和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网络安全技术防范黑名单,健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通报制度。
5.推进5G示范应用。充分发挥5G技术优势,丰富5G技术在医疗健康行业的应用场景,围绕医院管理、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重点方向,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国家级、省级或市级试点或示范项目建设,综合运用5G、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开发集成创新应用,发挥5G的高带宽、高通量、低时延,以及精准定位的优势,重点形成一批技术先进、性能优越、效果明显的示范性应用。
6.推进区块链技术建设和应用。一是开展健康档案可信调阅工作,实现健康档案调阅行为上链,确保调阅痕迹不可篡改,提高医疗健康信息应用的风险管控能力,有效保障居民的医疗健康信息合法合规使用。二是开展电子病历医共体范围可信调阅工作,实现电子病历索引信息和电子病历调阅行为上链,在医共体范围内开展“医医协同”。三是开展健康保险理赔无感知服务,实现商保对象身份及授权文件加密上链,直接推送商保对象就诊信息,实现商保对象无感知理赔,让健康保险理赔“一次都不用跑”。
二、推进新应用建设,助力数字卫健业务发展
7.深化数字卫健惠民应用。以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公共服务应用为核心,打造“浙里办”医疗健康服务专区,一是持续推广电子健康卡应用,积极推广健康医保卡应用。加强“两卡融合、一网通办”的扩面和应用推广工作,并向民营医疗机构推广。二是持续深化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平台功能,提升平台用户体验,完善“浙里办”APP 和“健康宁波”网上门户建设,试点推出医院画像和医生画像功能。三是推进扫码就医工作。有效整合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和医保就诊凭证,加强多码就医管理,方便老年人和婴幼儿就医。
8.深化数字卫健惠医应用。启动智慧医院建设,提升医院的智慧服务、智慧医疗、智慧管理能力,建设医疗质控管理系统,监测影像、超声等专业的医疗质量,建设临床科研服务平台,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
9.深化数字卫健惠卫应用。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公共卫生管理平台,深化公共卫生智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公共卫生数据实时共享机制,归集公安人口、学生学籍、气象环境、食品安全监测等多源数据,自动抓取重点疾病、症候群等关键信息,打造常态化疫情防控综合集成应用,实现综合监测、预警分析和可视化展示,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托育服务数字化应用,提升“一件事”掌上办事体验。
10.深化数字卫健惠政应用。基于“浙政钉”,提升卫生健康整体智治能力,深化市县两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数据工作专班,小周期滚动排查各单位数据质量问题,建立数据校验机制,发布数据质控月报,加强数据质量考核。深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应用,继续归集电子病历、手术麻醉、病案系统数据,开展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行业治理,打造卫生健康“最强大脑”。
三、加快新业态建设,构建数字卫健产业生态
11.产业数字化,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一是加快云医院平台技术改造,提升云医院平台技术服务能力、管理服务能力、运营服务能力,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支付,优化平台用户体验,形成互联网医疗服务闭环,推进平台互联网医保改造,发展平台开放生态。二是加快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市级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在2021年上半年全面上线运营,医共体牵头单位互联网医院在下半年上线,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三是扩大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推进“互联网+家医签约服务”、“互联网+疫情防控”、“互联网+加快健康管理”等服务。
12.数字产业化,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加快成立健康医疗大数据运营公司,积极组建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健康医疗大数据运营公司,利用市场力量和社会化资金,补足政府财政投入不足部分。按照“1+X”产业布局,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生态建设,以数据治理为核心,按照国家信息标准体系,归集卫生健康多源异构数据,打造健康医疗大数据“一湖三中台”(健康医疗大数据湖,技术服务中台、数据发布中台、开放应用中台),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健康养老、医学转化等领域的产业化发展,形成数字卫健良性循环的自我造血机制,推动数字卫健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13.推进医学人工智能示范试点项目。加强医学人工智能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深化现有自然语言、医学影像等医学人工智能项目,继续推进医学人工智能省级示范项目建设,申报国家和省市试点项目,探索视频智能,服务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和妇幼保健。
四、卫生健康信息化其他工作
14.加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开展统计督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障依法统计。做好年度卫生统计分析和季度医疗服务分析,提供统计数据服务。做好国家卫生统计直报和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表工作。
15.加强数字卫健宣传工作。举办第十一届世界数字经济暨中国智博会智慧健康高层论坛,推广智慧健康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