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卫妇幼字〔2022〕13号
各县(市、区)卫健委,市直有关卫生健康单位:
为认真贯彻《江西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进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巩固强化母婴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根据《江西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江西省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九江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九江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九江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
2.九江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
九江市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
(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精神,提高我市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巩固强化母婴安全,保障实施优化生育政策,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深入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为主线,聚焦服务质量提升、专科能力提升和群众满意度提升,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能力,预防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
二、行动目标
促进母婴安全高质量发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5年:
——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5/10万以下,全市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2‰以下。
——全市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集中管理更有效落实。
——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更健全,市、县二级均建有标准化的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九江市妇幼保健信息平台、“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基本建成,基本实现全市妇幼健康一张网。
——妇女儿童能够享受更加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全方位、全周期、高质量妇幼健康服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健康更有保障。
三、行动范围
全市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重点是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全面组织实施。
四、行动内容
(一)提升妊娠风险防范水平
1.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针对生育服务链条的各环节,制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撰写科普文章,制作科普图画,拍摄科普视频。依托“云上妇幼”、孕妇学校、生育咨询门诊、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平台,将线下和线上教育相结合,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强化孕产妇“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市妇幼保健院新媒体平台每年发布不少于50篇科普作品,单篇科普作品平均阅读量力争达到1万。县级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大健康教育活动频度和广度,提高辖区健康教育活动覆盖率。
2.动态评估妊娠风险。严格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注重多学科联合动态评估和管理。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落实不同妊娠风险分级的孕产妇至相应级别、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注重多学科联合动态评估和管理,强化产后风险评估。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由三级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
妊娠风险分级 | 孕产期保健机构 | 分娩机构 | 备注 | |
绿色(低风险) | 各级各类助产机构 | |||
黄色(一般风险) | 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 | |||
高危 | 橙色(较高风险) | 县级以上危重 孕产妇救治中心 | 三级医疗 保健机构 | |
红色(高风险) | 三级医疗保健机构 | 可能危及生命的,需评估确诊提出医学建议 | ||
紫色(传染病) | 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 | 落实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
3.强化压实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期健康管理项目,层层落实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县孕管中心要按照《九江市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强化对乡镇孕管办、村孕管员、县域内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指导、管理和考核,确保对孕产妇孕产期保健的辖区、服务机构双线管理,确保孕产妇免费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含的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
(二)提升危急重症救治水平
4.严格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规范妊娠危险因素筛查,识别高危孕产妇,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高危孕产妇严格实行专案管理,落实由产科高年资医师负责管理,引导有序集中就诊,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及时转诊,确保做到“首诊发现一例、及时登记一例、转介报告一例、专人管理一例、安全救治一例”。
5.持续改进救治薄弱环节。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常见危重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多科室联席会议,完善抢救流程与规范,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强化急救设备、药品、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保障机制。规范开展孕产妇危急重症评审,开展从早孕建档到产后随访的全程分析,梳理各个环节存在的管理、资源、技术问题,不断完善诊疗方案和管理制度。
6.完善救治协调机制。明确专门部门落实院内产科安全管理职责,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完善院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制度及协作机制,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小组,鼓励新生儿科医生进产房。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医患沟通机制,救治抢救期间医疗组应当指定1名产科医师负责与患者家属做好沟通。
7.强化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各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落实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对辖区或片区内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市、县二级均建有设施完备、技术精良、管理规范、网络健全、转诊有序的标准化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市级危重症救治中心负责对应片区的各县(市、区)危重症救治中心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的兜底转诊救治,片区内各县(市、区)级危重症救治中心的救治技术、辖区管理情况纳入相应市级危重症救治中心考核内容。
(三)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8.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医疗保健机构及医护人员实施助产技术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依法依规执业。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产科、儿科应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重点强化三级查房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制度等。
9.严格医疗安全管理。强化产科探视管理,完善新生儿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严格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强门急诊、产科病房、产房、新生儿及儿科病房、检验、影像等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感染预防控制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健全规范隔离病房、隔离产房、发热门诊等防疫设施的建设、设置和管理。
10.落实质量改进措施。严格遵守产科专业诊疗指南及技术操作规范,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部门,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每月开展自我评估与分析,持续落实质量改进措施。全面开展产房分娩安全核查,规范填写核查表,并作为医疗文书纳入病历管理,降低产房医疗差错及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率。
11.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按时、定期报送母婴安全相关数据,发生孕产妇死亡后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完善院内产科质控指标体系和数据收集,及时分析数据,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
(四)提升妇幼专科服务能力
12.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开展孕产多学科协作诊疗试点和产科亚专科建设试点,提升产科临床诊疗水平,重点加强市县二级产科专科联盟建设,带动各级产科发展。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强化孕产期保健和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期保健能力建设,提升孕产妇健康管理能力。
13.大力推广中医药服务。妇产科、儿科积极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建立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以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做优做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专科,逐步提高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院营养餐厅提供药膳、营养餐等服务,市级和县级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分别达到90%和70%。
14.加强人才队伍和科研能力建设。保障产科和儿科医师、助产士和护士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加强科学研究和临床转化,加快推进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妇幼保健机构要稳步提高配套科研经费占机构总经费支出的比例,鼓励市妇幼保健院加强妇幼遗传病筛查与诊断实验室建设,支持市妇幼保健院申建博士后流动站。
(五)提升群众就诊分娩满意度
15.优化诊疗资源配置。科学评估机构承接能力,精准测算群众就医需求,按照开放床位和配置标准,足额配备医护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服务资源与服务量相匹配。疫情期间鼓励适当调整延长产科、超声等科室门诊时间,有条件的机构可探索开设周末门诊、假日门诊、夜间门诊,减轻集中接诊压力。合理设置门诊候诊区域,充分利用各类就诊系统、叫号系统、检查预约系统分流患者,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保障有序就诊。
16.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集中产科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缴费等环节,努力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面预约诊疗,市级妇幼保健院的产科预约诊疗率≥70%,三级综合医院和市级妇幼保健院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推进孕产期全程预约诊疗,引导孕产妇在助产机构建档时确定主管责任医师,鼓励由1名产科医师或1个产科医疗组为未转诊转院的孕产妇提供全程系统保健服务。
17.大力发展互联网+妇幼健康。逐步建设完善九江市妇幼保健信息平台,基本覆盖我市妇幼健康相关业务,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实施市域妇幼健康“大手拉小手”行动,各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加入市级“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广泛开展远程培训、远程教育、远程会诊等,促进优质妇幼健康资源下沉。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提供线上医疗服务。
18.促进安全舒适分娩。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规范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鼓励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加强高品质、普惠性产科床位设置,鼓励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病房以单人间和双人间为主,切实改善产科住院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19.优化产后健康服务。规范开展产后访视,积极提供产后康复服务,关注产妇心理健康,减少产后抑郁的发生。鼓励妇幼保健院探索开设产后母婴护理区域,提供产后母婴康复照护服务。指导产妇分娩后及时采取基本避孕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合理控制生育间隔。
附件2
九江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
(2021-2025年)实施方案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健康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江西省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全市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坚持儿童优先,共建共享。遵循儿童优先发展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障儿童健康,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健康人力资源。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构建整合型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公平可及,促进均衡。加强农村地区儿童健康工作,夯实基层儿童健康服务基础,缩小城乡、地区之间差距,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儿童健康服务均等化。
坚持守正创新,持续发展。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个体与群体相结合、中医与西医相结合,因地制宜,改革创新,走出符合市情的儿童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儿童健康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和6.6‰以下。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儿童肥胖、贫血、视力不良、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健康问题得到积极干预。
——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儿童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提升。
三、行动范围
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重点是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全面组织实施。
四、行动内容
(一)新生儿安全提升行动。
1.完善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实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验收管理,将新生儿死亡评审结果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落实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对辖区或片区内危重新生儿救治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市县二级均建有设施完备、技术精良、管理规范、网络健全、转诊有序的标准化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和转运体系逐步健全。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负责对相应片区的各县(市、区)级危重症救治中心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危重新生儿的兜底转诊救治,片区内各县(市、区)级危重症救治中心的救治技术、辖区管理情况纳入相应市级危重症救治中心考核内容。提升助产机构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强化产科与新生儿科医护团队产前、产时及产后密切合作。
2.提升新生儿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加强新生儿科医师培训,实现每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新生儿科医师均经过系统培训。每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每季度开展至少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升新生儿救治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全面推广新生儿复苏技术,创新培训形式,常态化开展新生儿复苏师资培训,每个分娩现场均有1名经过培训的新生儿复苏专业人员。探索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家庭参与式看护运行模式。
3.强化新生儿生命早期基本保健。强化新生命围孕期、产时和分娩后连续健康监测与保健服务,保障胎儿和新生儿健康。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保健护理和疾病预防,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就诊。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强化早产儿专案管理,推广早产儿母乳喂养、袋鼠式护理和早期发展促进,不断提高早产儿专案管理率,鼓励医疗机构利用社会资金开展贫困家庭早产儿专项救助,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
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依托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开展市域业务指导作用。规范婚前孕前保健门诊、产前筛查机构、产前诊断机构设置和管理,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网络,开展相关特色专科建设。开展临床遗传咨询、产前超声诊断、遗传病诊治等出生缺陷防治紧缺人才培养。针对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耳聋、重型地中海贫血等重点出生缺陷疾病,建立健全县级能筛查、市级能诊断和指导、区域能辐射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5.推进出生缺陷防治服务。一是强化一级预防。实现所有县(区、市)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紧邻设置,提供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统筹推进婚育健康教育、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工作,婚检率达到97%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二是完善二级预防。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补助试点,逐步为全市困难家庭提供免费的、闭环的出生缺陷防控服务,针对先天性心脏病、遗传病等重点疾病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三是推进三级预防。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逐步将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等疾病纳入筛查病种,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和90%以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覆盖所有区县,筛查率达到60%以上。实施让爱无缺公益行动,为困难家庭孕妇免费开展产前诊断等出生缺陷筛查救助。积极落实出生缺陷疾病救助项目,继续实施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病定额救助项目,积极争取将先天结构性畸形等出生缺陷救助纳入相关公益基金会救助项目,切实减轻患儿家庭经济负担。
(三)儿童保健服务提升行动。
6.强化0-6岁儿童健康集中管理。健全县乡村三级0-6岁儿童健康集中管理网络,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加强0-6岁儿童健康集中管理。以儿童体格生长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心理和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听力障碍评估为重点,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保持在85%以上和90%以上。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设立多种类服务包,提供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儿童保健服务。建立健全高危儿转诊服务网络和机制,规范高危儿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
7.强化儿童营养喂养与运动指导。强化孕前、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提高母婴营养水平。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倡导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强化婴幼儿辅食添加咨询指导,降低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在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儿童营养、运动医学门诊建设,加强儿童营养喂养咨询、运动指导科学专业队伍建设,提高营养喂养咨询和运动指导能力。
8.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加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评估,探索建立以儿童孤独症等发育异常为重点,在社区可初筛、县级能复筛、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和康复的服务网络。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儿童精神心理科或儿童心理保健门诊,加强儿童精神心理专科建设,促进儿童心理学科发展。加强社会宣传健康促进,营造心理健康从娃娃抓起的社会氛围。针对孕产妇及家庭成员、儿童家长、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学校教师,普及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健康知识,开展生命教育和性教育,培养儿童珍爱生命意识和情绪管理与心理调适能力。
9.推进儿童眼保健服务。实施儿童眼健康“启明行动”,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聚焦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和学龄前期,开展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先天性白内障等致盲性眼病以及屈光不正、斜视、弱视、上睑下垂等儿童常见眼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普及儿童屈光筛查,监测远视储备量,防控近视发生。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医适宜技术试点。扎实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推进各级妇幼健康机构规范落实儿童眼保健服务,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与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眼科、眼科专科医院建立协同机制,实现儿童眼健康异常情况早发现、早诊断和早干预。
10.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控。以肺炎、腹泻、手足口病等儿童常见疾病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提高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和医疗保障能力。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规范开展儿童预防接种,维持较高水平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坚持常规和应急结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儿童医疗救治,保障儿童必要应急物资储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新发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儿童健康评估与干预。加强儿童碘缺乏病的防控工作,开展定期监测,消除碘缺乏危害并保障儿童碘营养水平适宜。做好农村地区儿童氟斑牙和大骨节病的筛查与防控,保护儿童牙齿、骨骼健康发育。
(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提升行动。
11.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聚焦0~3岁婴幼儿期,在强化儿童保健服务基础上,通过家长课堂、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入户指导等方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促进儿童体格、认知、心理、情感、运动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发展。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为重点,实施农村儿童早期发展项目,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
12.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阵地建设。规范和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提升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质量,力争每个县域内至少有1家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阵地,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五)儿童中医药保健提升行动。
13.加强儿童中医药服务。在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市中医院应当开设儿科病房。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三级儿童医院应当设置中医儿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建立儿科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协作诊疗会诊体系。加强儿科中医药人才培养,通过师带徒等形式,培训儿科中医药业务骨干。遴选一批儿童中医药保健适宜技术、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推动儿童中医药保健适宜技术应用与专科发展。
14.推进儿童中医保健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市妇幼保健院牵头成立儿科中医药联盟,通过项目合作、联合病房、学科帮扶等形式加强合作,积极推进中医优质资源下沉。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的儿童保健和儿科诊疗服务能力。鼓励家庭医生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普及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提升群众中医药保健意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六)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提升行动。
15.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医院和相关教学机构为支撑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儿科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以医疗联合体为载体整合区域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上下贯通,通过对口帮扶、远程医疗等方式提升县级医院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6.强化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开展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探索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儿童保健科、儿科门诊、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有机整合,优化功能布局,丰富内涵,推进儿童健康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开展基层儿童保健人员培训,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队伍建设。
17.加强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健全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要强化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实行院、科两级质量管理,推动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对辖区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将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改进纳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18.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促进儿童保健与儿科临床高质量融合发展,加强儿童康复服务供给和儿童伤害监测干预,畅通儿童危急重症抢救绿色通道。医疗机构构建符合儿童身心特点、呵护儿童健康全过程的温馨服务环境和友善服务氛围,努力为儿童提供有情感、有温度、有人文的优质医疗保健服务。
(七)智慧儿童健康服务提升行动。
19.健全儿童健康服务信息化平台。完成母子健康手册信息化,加强实时动态儿童健康管理。以儿童健康信息互联共享为重点,加快九江市妇幼保健信息平台建设。鼓励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基层负担。
20.推广“云上妇幼”服务。充分利用各种互联网交流平台,开展线上儿童健康评估和指导。推进预约诊疗、诊间结算、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线上推送与查询等智慧服务,提高就医体验。广泛开展远程会诊、线上转诊、远程培训和指导,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实现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与“云上妇幼”、市妇幼健康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推动利用5G技术、可穿戴设备、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儿童健康监测与管理,创新儿童医疗保健服务模式。
21.推进“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利用可信身份认证信息系统和人脸识别技术,推动出生医学证明“刷脸识别、在线核验、机构审核、预约取证”,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方便群众办事。利用各级政务服务平台,会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优化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促进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跨部门、跨地区办理,逐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22.加强儿童健康科学研究和应用推广。鼓励大中型综合医院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围绕儿童肥胖和遗传代谢性疾病防控、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筛查和干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儿童危急重症综合救治和重大疾病综合防治等重点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应用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