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农发〔2021〕59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海洋与渔业研究院:
为加快推进我市水产养殖产业绿色健康发展,做好我市水产品稳产保供,加快补齐水产养殖业发展短板,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的通知》(农办渔〔2021〕6号)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2021年宁波市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方案”等五大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和相关数据报表等材料。
附件:
59关于印发《2021年宁波市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等“五大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1. 2021年宁波市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方案
2.2021年宁波市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方案
3.2021年宁波市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方案
4.2021年宁波市配合饲料替代杂鱼行动方案
5.2021年宁波市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