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丽水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附件:丽水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
丽水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docx
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lishui.gov.cn/art/2023/1/6/art_1229430586_24541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