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
宿政办秘〔202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若干措施》已经2021年12月31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2022年1月13日
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若干举措
近年来,我市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发力,县域医共体的紧密型构架已搭建完成,县域综合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我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举措:
一、工作目标
以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进一步提升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质量,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医保基金依法依规有效利用,居民医药费用得到合理控制。2022年省域外住院率降到10%以下,全市县域内就诊率(住院)达到85%左右,到2025年省域外住院率降到6%以下,全市县域内就诊率(住院)达到90%以上,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镇)”的就医格局。不断完善医共体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医共体内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机制,全面促进医共体内部资源流通共享、信息互联互通、人财物统筹管理,真正使医共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
二、主要任务
1.明确功能定位。医共体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覆盖生命全过程、满足健康生活需要、安全有效便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促进等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功能定位和医共体职责分工开展业务。
2.充分发挥两包资金利益纽带作用。将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医共体人头总额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至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包干使用。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标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结余资金由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分配、自主使用,分配份额与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挂钩。基本公卫服务经费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
3.实施共建共享。加强县域信息化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在持续做好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基础上,加快检查检验、病理诊断、消毒供应和中药制剂中心建设,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对接,向下辐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4.完善管理体制。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建立由县级党委、政府牵头,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及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医共体议事协调机制,统筹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投入保障、人事安排、政策制定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5.严格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在制度、技术规范、服务流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在药品耗材采购配送、药事服务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利用临床路径管理、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绩效评价等管理工具,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
6.开展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建设围绕“五个统一”(统一用药范围、统一带量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按时结算、统一药学服务)。构建县域医共体内上下用药衔接,优先使用国家、省集采品种药品,明确医共体内部药品目录,解决基层用药难题,保障药品有效供应,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跟踪评估和分析县域医共体药品供应情况,切实保障药品及时有效供应。
三、工作措施
1.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部署,成立医共体党委,充分发挥医共体党委的领导作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和医德医风建设。
2.提升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能力。各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实现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医疗服务能力达到要求,能够承担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的任务。加快推进县级医院呼吸、重症监护、传染、肿瘤、心脑血管、血液透析、病理、职业病防治、精神卫生和老年医学等重点专科建设,推进中医诊疗、胸痛、卒中、创伤、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慢病管理等中心建设。加强县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县级中医院建设中医特色疗法中心,推动医共体牵头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
3.建立与长三角先进医疗机构对口帮扶机制。埇桥区要积极推进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与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上海复旦大学华东医院张国桢教授团队协作;砀山县要推进砀山县人民医院与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合作协议,砀山县中医医院与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开展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协议;萧县要擦亮省级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名片,依托萧县人民医院与蚌医一附院合作共建,建成安徽省区域专科医疗中心,推深做实萧县中医医院与徐州矿务集团总医院、徐州中医医院的医联体和专科联盟;灵璧县要大力推进上海长征医院对口帮扶灵璧县人民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对口帮扶灵璧县中医医院工作,泗县要以设立安徽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机遇,打造紧密型医共体样板。其他医共体牵头单位要积极与长三角先进医疗机构加强合作。
4.设立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统筹资金。制定出台《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统筹资金实施方案》,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县级医院聘请院外专家来院带教指导相关救治费用,实现“病人不动专家动”这一惠民举措,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及跨省异地就医困难问题。
5.建立医共体内县、镇、村三级“师带徒”制度。以县医院精干医疗技术力量组建带教团队,对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医生进行传帮带,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生与县医院带教团队的老师结成师徒关系,认真学习,加强沟通交流,落实上下转诊。原则上县级医院每年接受分院3个月以上进修人员不少于30人,接受每家分院辖区村卫生室1个月以上进修人员不少于5人。医共体内部对进修人员制定生活补助标准,并安排住宿。
6.建立县域医共体、各分院及村卫生室帮扶制度。紧密型医共体办公室根据各分院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各医共体牵头医院在医共体成员单位有1-2名长期帮扶人员,在人员进修、学科发展、远程帮助、医疗(护理、院感)质量、职称晋升指导、家庭签约服务等方面给予具体帮扶。每年分院要总结帮扶期间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7.建立上下转诊、帮扶激励机制。对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向上转诊至牵头单位的,对向上转诊单位进行奖励激励;对下乡帮扶的临床、医技、护理及其他人员,在下乡坐诊、手术、查房、讲座、义诊、交通等方面明确补助标准,体现医护人员价值,让医生真正下沉、主动下沉,有效开展工作。
8.强化医保政策保障机制。实行差别化医保补偿政策和价格政策,统筹区内外报销比例差距不低于10%,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不低于10%,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提高个人自付比例不低于10%。合理确定并拉开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诊起付线和补偿标准,保障居民在基层机构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医保待遇。合理确定有利于促进优质资源下沉的收费政策,促进资源下沉和重心下移,促进基层首诊、有序就医;开展DIP等医保支付改革,逐步构建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探索实行部分病种“同病同保障”制度。
9.建立跨省异地就医群众健康随访机制。医共体办公室每月对部分跨省异地就医群众进行健康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指导患者后续治疗,同时了解患者转诊原因、转诊备案、转诊途径、就医金额等情况,对发现违规转诊现象、“买卖病人”行为的予以严肃查处。对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病人、病种、资金流向及县域内就诊情况、跨省异地就医情况进行监测,进一步规范转诊行为,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就医。
10.开展县域医防融合试点。积极探索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框架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机制,进一步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破解条块分割格局,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做好预防保健服务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我市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量占比、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占比保持在合理水平,慢性病一体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慢性病并发症发生率、住院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11.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依托医共体牵头单位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招聘和定向委托培养,重点抓好临床紧缺专业人才的招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简化不必要的招聘程序,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紧缺的状况。委托医学院校定向培养本土化全日制大专层次医学生,毕业后直接充实到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允许县区自主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职称比例,对个别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单位自聘。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取得相应技术任职资格后直接聘任,不受高级职称数量限制。
四、组织保障
1.改革政府管理体制,履行政府办医责任。强化保障责任,健全科学、可持续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管理责任,加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行业管理力度,科学规划医疗机构布局规模,规范公立医院设备采购、专项基金、结余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2.落实财政保障政策。按照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和保障责任,建立办医清单。明确政府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规划、发展、建设、补助、债务化解等内容。要严格落实对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医共体成员单位的各项补助资金。
3.深化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探索由医共体统筹使用。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建立县招乡用、乡聘村用、轮岗派驻等人才引进、使用、管理机制。建立促进人才下沉的激励约束机制,严禁虹吸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对医共体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4.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机制。要加强部门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行为和患者就医的引导作用,定期监测分析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水平,医保基金统筹拨付至医共体牵头单位。按照省、市医保局出台的关于服务项目价格收费标准文件规定范围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中技术劳务性收入的比重。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广高年资护士转岗社区试点经验。落实医务人员晋升、培养等相关政策。
5.强化考核和结果运用。开展县域医共体运行情况监测。完善医共体内部电子病历和运营管理等信息化系统互联互通,监测医共体运行核心指标,加强医共体监管,促进县域内就诊率稳步提升。对主要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将结果报市政府,抄送各县区党委、政府。并将考核结果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院长的聘期挂钩,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由各县区医改领导小组(公立医院/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负责同志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同一聘期内累计2个年度不合格的,建议对院长予以调整或解聘。同时与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挂钩,将年度考评结果作为牵头医院医保资金年终清算及分配奖惩基金、调剂基金的重要依据。
6.强化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工作宣传,引导群众建立“大病不出省、一般病在市县、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的科学就医理念。要加强内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对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各县、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做法。
附件:1.宿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督导与绩效评价
定性指标(试行)
2.宿州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监测督导与绩效评价
定量指标(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