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卫办监督发函〔2018〕5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治职责,提升自身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监督机构执法效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执法机构在执行国家双随机和省级双随机任务中同步完成辖区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系统自动生成评价结果。现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8年7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