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滨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滨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文号:
滨政办字〔2020〕72号
发布部门: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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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市级
最高扶持
¥-
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发〔2009〕46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滨政办发〔2011〕61号),针对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余过多状况,经市政府同意,确定进一步适当提高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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