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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市卫发〔2020〕77号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局:
现将《泸州市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管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泸州市民政局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泸州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泸州市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管理方案
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治疗工作,落实全流程健康管理措施,促进患者身心全面康复,按照国家、省关于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治疗管理工作安排部署,根据《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方案(试行)》《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主要功能障碍康复治疗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出院患者身心康复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仍可遗留不同程度的身心功能障碍,可能对患者造成远期影响。根据患者呼吸、心脏、身体、心理等功能障碍的主要表现,通过对患者特别是重症和危重症患者逐一进行功能评估,对需要康复治疗的尽早介入开展康复治疗,落实全流程健康管理措施,促进患者身心全面康复,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
二、主要措施
(一)坚持康复治疗原则。以重症、危重症患者为重点康复人群,对不同病情、不同功能障碍的患者采取个体化康复治疗措施。开展康复治疗前全面科学评估患者的健康状况和康复治疗承受能力,加强康复期间生命体征、耐受情况监测,确保患者安全。早期介入康复治疗,做好临床治疗阶段和出院后康复治疗的衔接,重视患者多器官、多系统功能和心理功能的综合康复。
(二)明确康复治疗机构。根据患者病情级别、功能障碍类型和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分级分类明确康复机构。各区县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具体承担辖区内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治疗工作,制定个性化康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基层医疗机构转介的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的身心康复和辖区新冠肺炎社区、居家康复的技术支持与指导。市级康复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全市新冠肺炎疑难病例的康复治疗,指导区县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开展康复治疗;负责通过远程教学等方式组织对区县康复医务人员进行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不断增强康复医疗处置能力。(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加强康复治疗力量。各区县要开展对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康复治疗师、医务社会工作者等)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注重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康复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康复医疗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提升社区康复能力和水平,为新冠肺炎出院患者提供方便可及的服务。
(四)规范康复治疗管理。将新冠肺炎出院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畴,在新冠肺炎出院患者解除隔离后半年内,由家庭医生每月开展一次面对面随访服务,记录康复治疗效果,并根据病情变化调整康复治疗方案、及时转介患者到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各定点康复医疗机构要按照《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主要功能障碍康复治疗方案》,紧密临床-康复-心理多学科合作,加强中西医结合,有序、规范开展社区和居家、门诊、住院等康复服务,并通过“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卫生应急调度管理平台”,及时报送新冠肺炎出院患者主要功能障碍康复治疗情况。(操作手册见附件2)
(五)注重心理康复干预。将患者家属、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纳入心理康复范围。通过心理援助热线帮助有需求的新冠肺炎患者及家属、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做好自我心理调适。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广泛开展新冠肺炎科普宣教。及时通过权威媒体发布信息。引导大众正确了解新冠肺炎的特点,减少对新冠肺炎康复患者及家属的歧视和排挤。
(六)开展身心康复评估。各区县要组织开展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管理的评估工作,制定具体评估方案,对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评估报告,要求真实客观、数据详实,典型案例生动,能充分体现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工作成效。各区县应在2020年12月10日前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评估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康复医疗保障。医疗保障部门要按政策规定及时将相关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最大限度降低患者负担。加强对康复医疗行为监管以及对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的指导和督导。
(二)加强基本生活救助。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需开展康复治疗的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及其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对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通过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保障热线畅通,确保需开展康复治疗的新冠肺炎出院患者求助有门。
(三)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各区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中医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冠肺炎患者康复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会商解决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治疗中出现的相关情况和问题。
附件:1.泸州市新冠肺炎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名单
2.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治疗操作手册
附件1
泸州市新冠肺炎定点康复医疗机构名单
级 别 | 机构名称 | 属 地 |
市 级 | 泸州市人民医院 | |
区县级 | 江阳区人民医院 | 江阳区 |
龙马潭区第二人民医院 | 龙马潭区 | |
纳溪区人民医院 | 纳溪区 | |
泸县人民医院 | 泸 县 | |
合江县中医医院 | 合江县 | |
叙永县人民医院 | 叙永县 | |
古蔺县人民医院 | 古蔺县 |
附件2
新冠肺炎出院患者康复治疗操作手册
1. 登录地址:https://wsyjgl.scwjxx.cn/yqxx/meta/CommonData/public/login/login.ftl
技术咨询:应急调度管理平台技术咨询群 群号:1079530830
建议使用浏览器:谷歌浏览器
登录用户:各医疗机构
2.登录账号:使用账号最后四位为JKFW的账号登陆,在“健康服务->出院患者康复治疗->出院患者康复治疗管理”菜单下点击“出院患者康复治疗登记”按钮对来院康复治疗的患者进行登记。
3.患者登记成功后,在下面列表中找到需要管理的患者,点击“管理”按钮对该患者的康复治疗情况进行管理。如果患者登记错误,请在列表中找到该患者点击“删除”按钮即可。
4.在弹出的界面中针对患者呼吸功能、心脏功能、躯体功能、心理功能、日常生活活动能力及其他六类功能障碍中的一类或者几类进行治疗,并录入相关的治疗情况。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