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0-107103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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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政发〔2020〕23号 | 发文日期 | 2020-09-21 | 成文日期 | 2020-09-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奉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推进健康奉化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推进健康奉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力推进健康奉化行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9号)、《健康宁波2030行动纲要》(甬党发〔2018〕10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宁波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0〕38号)和《健康奉化2030行动纲要》(奉党发〔2018〕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生活全面普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健康资源分布更加优化,多层次健康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健康产业规模和发展质量显著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与社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到2030年,全面建成健康城市,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制度体系和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健康环境明显改善,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目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居高收入国家先进行列。
二、具体行动与目标
(一)健康影响因素干预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推进分散单一的健康教育向综合整体的健康促进转变。深入开展健康生活活动,引导公众提高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完善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审核机制,建立开放共享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培育优质健康科普节目,培育健康科普品牌。夯实村(社区)、学校健康教育阵地,发挥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公众掌握疾病预防、科学就医、心理健康、应急救护、残疾预防等健康知识与技能。强化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功能,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机制,发挥医务人员和社会健康指导员的引领示范作用,推进居民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建立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32%和4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科协、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合理膳食行动。推进国民营养计划,推动健康食堂、健康餐厅、营养支持型社区等建设,在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或营养指导员,在社区配备营养指导员,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机制,推进综合医院设立临床营养科室(营养诊室)。引导市民减少食用高盐高脂高糖食品,自觉养成减盐减油减糖饮食习惯。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3.全民健身行动。完善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建设,在公园、绿地、林带等建设嵌入式体育设施,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馆等体育设施开放和利用,打造群众身边的“15分钟健身圈”。办好“海峡两岸”桃花马拉松赛,“王者之战”国际街舞挑战赛、江南百英里越野赛等高端品牌赛事。推进“体医结合”,探索实行慢性病运动干预,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94%和9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分别达42%和44%。(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4.控烟限酒行动。落实《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宁波市爱国卫生条例》,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推进学校、医院营造无烟环境,推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和无烟机关建设。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严令禁止违法发布烟草广告。加强对未成年人控烟限酒的引导,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和酒精制品。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开展限酒科普宣传和行为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下降至20%以下和18%以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烟草专卖局)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功能。注重心理健康服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发展志愿者队伍和相关社会组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推进心理应急干预体系建设,培育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专业队伍。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程服务管理。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康复。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22%和30%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残联)
6.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深化“厕所革命”,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和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建设工作。强化城乡饮用水水源保障,全面实施城乡供水设施改造与信息化建设,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质工程。构建以城区供水网为主、镇局域供水网为辅、单村水站为补充的三级供水网,持续改善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别牵头,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和问题食品主动召回制度。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高食源性疾病监测能力,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稳定在1件/千人。注重食品经营监管,规范线上线下食品、保健品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安委其他成员单位)
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攻坚行动。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加大对生产与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各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年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800份/百万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不少于50份/百万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推进慢行线、无障碍环境建设,倡导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座椅。(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开展健康村镇建设,推进健康小屋、健康公园、健康步道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到2022年,全区国家卫生镇创建比例达50%以上,在国家卫生镇开展健康乡镇建设比例达30%以上;到2030年,全区国家卫生镇创建比例达80%以上,在国家卫生镇开展健康乡镇建设比例达80%以上。(责任单位:区爱卫办、区综创办,各镇、街道)
(二)全生命周期健康维护
1.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优化妇幼卫生资源配置,完善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扩大覆盖面。持续推进儿童早期发展促进项目,深化妇女“两癌”筛查工作,预防乳腺疾病和宫颈癌等妇女常见疾病。加大儿科医生培养力度,强化对全科医生儿科常见病、儿童保健适宜技术等技能的培训。到2022年,实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5%以上;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保持在历史低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妇联)
2.中小学生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青少年脊柱侧弯综合防控和适龄儿童口腔保健项目,开展青少年脊柱侧弯专项筛查。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体系,推动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按规定配备校医,巩固提升学校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工作成果。构建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开展避灾减灾和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内容,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63%以上和7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青少年脊柱侧弯每年降低1〜2个百分点以上,重度脊柱侧弯发生率显著降低。(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
3.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推进重点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改善劳动者作业环境,加大尘毒危害治理力度,防范职业性尘肺病和重大化学中毒事故发生。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体系建设,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到2022年,全区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实现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区生态环境分局)
4.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养老服务设施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推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建设。加强老年医学学科体系建设,发展老年医学和老年护理学科,完善家庭养老政策体系,支持老旧小区和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适老环境建设。加强老年痴呆症、骨质疏松症等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筛查干预。大力发展专业化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到2022年及以后,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不断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
5.残疾预防与康复行动。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实施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建立健全儿童脑瘫早期筛查、转诊和康复体系。推进残疾儿童精准康复,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健全辅助器具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进康复社区建设,合理配置残疾人康复资源。到2022年及以后,残疾预防和康复体系显著完善,致畸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8‰以下。(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妇联)
(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
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加强对高危人群和患者生活方式的指导。鼓励、支持红十字会等群团、社会组织开展群众应急救护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落实心脑血管急性事件登记报告制度,开展心脑血管病早诊早治。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开展血脂异常患者社区管理。加强心脑血管病急救体系建设,持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提高急诊救治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持续稳定在2‰及以下和1.9‰及以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旅体局、区医保局、区红十字会)
2.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完善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系统。加强重点癌症临床机会性筛查。规范治疗胃幽门螺杆菌感染和乙型肝炎,积极推广成人HBV、HPV等疫苗接种。实施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项目。完善对癌症患者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营养心理支持,推进安宁疗护。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5%和5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红十字会)
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探索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和城乡居民体检项目,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建立慢阻肺监测管理随访体系,提高基层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稳定在8.1/10万及以下和7.5/10万及以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区红十字会)
4.糖尿病防治行动。科学指导糖尿病高危人群降低发病风险,鼓励40岁以上人群开展家庭血糖自测。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鼓励医务人员为糖尿病患者开具医疗和健康“双处方”完善糖尿病预防与诊治服务体系,促进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自我管理和同伴互助。增强基层糖尿病相关检测能力,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66%和70%。(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5.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行动。完善以传染病症状为主的综合监测报告体系。健全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构建“平战结合、分层分类、定位明确、高效协作”的传染病救治体系。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和预检门诊点设置。提升病原微生物甄检能力,健全病原微生物网络实验室体系。落实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建立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体系。积极推进70岁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完善艾滋病、结核病和病毒性肝炎等慢性传染病患者和感染者的社区规范管理。维持无脊灰状态、消除疟疾状态和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巩固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切实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到2022年及以后,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四)医疗卫生服务保障
1.公共卫生体系提升行动。高标准建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保全区至少有1家综合性医院拥有感染病区,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推动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卫生一体化建设。加强精神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进饮用水卫生和医疗废物安全智能化监管。实施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队伍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提升重大活动公共卫生监督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人力社保局)
2.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行动。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联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区域医共体建设。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医疗卫生品牌学科建设,支持各级医疗机构与医学院校、研究机构深入合作。稳步提升城乡居民慢病保障待遇,推进医保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服务,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在线支付。融入全省医保数据交换平台,落实医疗救助费用报销“一件事”,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加大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创新,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服务需求,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
3.社区健康服务促进行动。依托各类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融合各方资源,构建多元参与的社区健康服务供给机制,逐步构建包括一张基于医共体格局下的社区健康服务清单、一本整合开放安全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一个互联共享统一的社区健康智慧平台、一只精准务实有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一套多层次的社区健康素养宣教培养体系和促进社区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评价监测体系等内容在内的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全面开展优质医疗服务基层行活动,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畅通健康指导信息渠道,普及居民自我健康检测管理,推广实施全过程、全周期、全链接式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大数据中心)
4.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传承中医传统,加快推进区中医医院迁址新建和等级能力提升,推进综合性医院中医药临床学科专科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配置中医预防保健人员、设备和技术,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推动中医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健全中医治未病服务网络,提供中医体检、干预、调理等预防保健服务。持续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六进”活动,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养生方法,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商务局、区医保局、区科协)
5.智慧健康管理行动。加快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智慧应用推广。加快促进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综合应用工作。继续深化“互联网+卫生健康”服务内涵,深度融合线上、线下诊疗服务,努力提供更加人性化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医保电子结算,实现无卡就医,完善分时段预约、智能化导诊、多渠道支付、人性化提醒等智能服务,缩短群众候诊时间,建立就诊线上评价机制,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到2022年,智慧健康管理覆盖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医疗大数据得到广泛应用;到2030年,智慧健康管理覆盖全区医疗机构,医学人工智能得到广泛应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科技局、区医保局、区大数据中心)
6.健康保障惠民行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总额预算管理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法付费方式。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逐步推行按床日付费的方式。对门诊医疗服务,探索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行按人头付费。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带量采购、阳光平台采购等政策协同联动“放大”效应。(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
7.长三角健康一体化行动。按宁波市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长三角公共卫生一体化和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持续加强长三角医疗、公共卫生、急救、中医药服务等领域的一体化程度和水平。(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大数据中心)
(五)健康产业体系构建
健康产业发展行动。加快实施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打造奉化生命健康产业园、中国金茂宁波生命科技城、大爱特色养老书院小镇。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鼓励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聚发展。完善落实社会办医支持政策。积极发展照护服务、康复服务业,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康复机构。推进体育行业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体育休闲设施建设。加快健康信息产业发展步伐,支持医疗卫生、养老护理、健康管理等机构与IT企业、网络运营商等合作研发智能健康医学设备。推进健康与旅游的融合发展进程,充分挖掘旅游资源,创新培育一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到2022年和2030年,健康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广旅体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体制和党委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健康影响评估和考核评价机制。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健康奉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健康奉化行动,明确年度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作监测评估和考核评价。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负责成立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分别负责各专项行动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健康奉化行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健全保障体系。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建立重大项目、重要政策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切实推进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强化资金支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健康筹资机制,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活力。进一步加强全科、儿科、康复等专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大力集聚高端医学人才充实和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为实施健康奉化行动提供智力支持。
(三)凝聚社会力量。鼓励学校、企业、村(社区)等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推动行业协(学)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引导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健康奉化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四)加大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健康奉化行动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行动,增强人人行动、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完善参与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舆论监督和典型报道工作,弘扬救死扶伤、甘于奉献的职业精神,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支持健康奉化行动的舆论氛围和健康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