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者: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4-11 16:4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青白江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0日
发展规划(2021—2025年)
目 录
为加快推进健康青白江建设,根据《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关于制定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成都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和《“健康青白江2030”规划纲要》,结合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编制《成都市青白江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明确2035年全区卫生健康发展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全区卫生健康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全面开启卫生健康发展新征程。
第一章 “十四五”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贯彻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扎实推进健康青白江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区健康状况加速改善,居民人均期望寿命从78.51岁增加到81.67岁,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保持为0,婴儿死亡率从3.55‰下降到1.07‰。
健康青白江建设初见成效。印发了《“健康青白江2030”规划纲要》,建立了共同推进健康青白江建设的部门协作机制,深化卫生创建和成果巩固,城乡整体卫生水平不断提高。建成国家卫生镇2个,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100%,建成省级卫生村64个,市级健康镇(街道)2个,市级健康社区6个,市级健康单位39个。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力有序。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要求,报告并治愈确诊病例7例,全力做好入境人员管理服务,紧急驰援郫都区、青羊区等4个区县疫情防控,成功实现医务人员、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防控、境外输入疫情防控“零感染”,全省首批被确定为低风险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被国家卫健委确定为全国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区,区委区政府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青委发〔2019〕23号),组建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整合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分别组建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两个医院集团,“区强、镇活、村稳”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成,两次获评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典型案例。
医疗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加。区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为国家“三级乙等”专科医院。区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授牌市级重点专科,皮肤科、泌尿外科成功立项为市级重点专科;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康复科省级重点中医专科申报通过市级遴选。与市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成都医学院等建立合作关系。每千人口开放床位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分别较2015年增加46%、5.2%、2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十三五”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硬件条件显著改善,4家基层医院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验收。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区疾控中心成功创建二级甲等疾控中心,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常年保持较低水平;成功创建2家5A级预防接种门诊;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电子建档率95.31%,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81.08%;顺利承接全区1000余家企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任务;高标准建成省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实训基地,获评四川省首批规范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
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检查。区中医医院完成新址搬迁并投入使用。建成7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中医馆”、35个规范化中医角,全区中医治疗率和中医参与治疗率达到80%以上,基层中医药服务量达50%,中医药“15分钟健康服务圈”初步形成。
干事创业基础全面夯实。在全市率先成立区委卫健工委,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成党建品牌7个,纵深推进党支部“定标晋位”,创建五星党支部1个、四星党支部2个,三星党支部6个。引进卫生人才318名、高级职称26名,3人入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1人入选第三批四川省拔尖中青年中医师。
第二节 机遇与挑战
面临的机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健康生活的不懈追求,为我区卫生健康行业开辟了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现的诸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的查缺补漏,为我区加快提升监测预警、应急救治、物资保障等能力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在“四区一枢纽”的独特政策优势加持下,我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的成都北部中心,对卫生健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有利于我区争取更多国家和省市支持,引进国际国内优质医疗资源,拓展对外卫生交流合作空间,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对外开放和加快发展。
面临的挑战。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尚不健全,全区无传染病医院或病区,区级综合医院无传染病科,缺少专业应急收治避难隔离场所,无规划备用地或备用场所。传染病防治存在薄弱环节,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不健全,新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威胁大。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20.55%,老龄化程度较高,但我区老年医学及相关学科发展滞后,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区级医院专科特色优势不突出,综合实力不强,优质医疗资源缺乏,医护人员总体数量不足,高层次人才少。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同质化,未能实现错位发展、特色发展。社会办医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低,高水平社会办医院缺乏。毗河以南特别是欧洲产业城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以支撑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代卫生健康方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创造幸福美好生活为发展导向,以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医优药需求为根本目的,加快健康青白江建设,扎实推进健康青白江行动,为全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大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将我区打造为成都北部区域医学中心,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的成都北部中心提供坚实健康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健康青白江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坚持健康优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健康优先发展理念,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治理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做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为了人民,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
坚持高质量发展。把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作为核心任务,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整体提升全区卫生健康综合实力。优化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以基层为重点,逐步缩小城乡、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差异。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维护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化系统集成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坚持全面开放。秉持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积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战略,不断拓展卫生健康发展新空间,推动青白江区与国际国内在公共卫生、健康产业、科技创新、传统医药、人才培养等领域协同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35年,全区卫生健康实力大幅提升,卫生健康发展再上新台阶。卫生健康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国际化,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有较大提升,中医药实现振兴发展,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面普及,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3岁以上,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成都市先进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建成与国际化青白江发展定位相适应的健康青白江。
到2025年,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城乡居民享有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产业规模和质量跃升,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健康环境大幅改善,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成都市平均水平以上。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居民健康水平得到新提升。居民健康素质显著增强,到2025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42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80‰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4.25‰以下。
健康素养水平得到新提高。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普及健康科学知识,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自我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高,健康素养影响因素得到控制,健康素养水平达31%以上。
卫生健康体系构建新格局。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立,不断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引领作用,区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全人群生命周期的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健康服务能力实现新提升。公共卫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建成一批省市临床重点专科,推动精准医学、转化医学等高新医疗技术大力发展,健康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区域内人人享有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
重大疾病防控取得新成效。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结核病发病率进一步降低,突发重大传染病有效处置率达10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
医药卫生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分级诊疗体系、医共体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加快推进,综合监管制度更加健全。
健康产业发展跃上新台阶。优质社会办医扩容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融合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
健康治理能力得到新提升。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卫生健康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卫生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主要发展指标
领域 |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性质 |
健康 水平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81.67 |
≥82.42 |
预期性 |
2 |
健康预期寿命(岁) |
- |
同步 增加 |
预期性 |
|
3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0 |
≤8.5 |
预期性 |
|
4 |
婴儿死亡率(‰) |
1.07 |
≤2.8 |
预期性 |
|
5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2.14 |
≤4.25 |
预期性 |
|
6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3.07 |
≤12.90 |
预期性 |
|
健康生活 |
7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8.3 |
≥31 |
预期性 |
8 |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 |
95.5 |
≥95 |
预期性 |
|
9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23 |
<22 |
预期性 |
|
健康服务 |
10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61 |
≥3 |
预期性 |
11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14 |
≥3.75 |
预期性 |
|
12 |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人) |
0.43 |
≥0.54 |
预期性 |
|
13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
3.5 |
≥4 |
预期性 |
|
14 |
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0.42 |
≥4.5 |
预期性 |
|
15 |
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54.1 |
≤52.89 |
约束性 |
|
16 |
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9.12 |
≥90 |
约束性 |
|
17 |
65岁以上老人规范化健康管理覆盖率(%) |
69 |
≥69 |
预期性 |
|
18 |
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 |
95.53 |
≥95 |
预期性 |
|
19 |
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率(%) |
86.72 |
≥92 |
预期性 |
|
20 |
肺结核发病率(/10万) |
34.52 |
≤30 |
预期性 |
|
21 |
严重精神病障碍规范管理率(%) |
96.14 |
≥92 |
约束性 |
|
22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0 |
0 |
预期性 |
|
23 |
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 |
98 |
≥95 |
预期性 |
|
24 |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25 |
院内感染发生率(%) |
0 |
≤3.0 |
预期性 |
|
26 |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 |
11.5 |
≤10 |
预期性 |
|
27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100 |
100 |
预期性 |
|
28 |
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天日(天) |
8.7 |
≤8 |
预期性 |
|
29 |
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 |
80 |
≥81 |
预期性 |
|
健康保障 |
3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 |
≤22 |
约束性 |
第三章 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
第一节 提升全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一、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设置,健全以区疾控中心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的疾控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其技术、能力、人才储备,创建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实验室全面达到《关于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建设要求。健全疾控机构和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职责,夯实联防联控的基层基础。建立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疾控人员,建立适应现代化疾控体系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稳定疾控队伍。
二、强化基层和医院公共卫生责任
强化基层公共卫生关系。结合推行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村(居)委会健全公共卫生委员会。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控、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接受疾病预防控制行政管理部门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行政管理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将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加强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建设。
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以医共体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医院集团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作用,全面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职责,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并配备具有相应资质要求的人员,制定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共同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强化疾控机构对医疗卫生机构疾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建立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发挥哨点作用。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二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明确统筹管理公共卫生工作的部门,建立完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制度,鼓励人员双向流动。探索建立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参与医联体工作,推动疾控机构与医共体协同建设发展。
三、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提高监测预警能力。构建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打通并强化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协同。拓展信息报告渠道,开通社会公众主动报告疑似传染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的渠道。依托公共卫生、动物疫病、口岸检疫、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系统,共享检测报告并实时报送异常健康事件。
健全风险评估和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完善报告规范、时限和渠道等要求,依法依规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疫情信息报告责任,建立相关激励和免责机制。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方法和制度,提高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价能力,提高潜在隐患的早期识别能力。
四、完善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
建立领导指挥体系。完善多部门、跨地区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等环节职责清晰、无缝对接的体制机制,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及应急机制建设;完成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体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紧急医学救援网络体系等建设,构建快速高效的绿色生命急救圈。
强化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等子预案,提升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和约束性。建立全社会定期演练机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建设专业化、多场景的演训基地,满足开展全链条、全要素的应急实战演练需要。开展不同场景下的应急处置演练,缩短从常态到应急处置的转换时间。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规范处置原则和决策主体,明确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参与范围、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提升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水平,完善首诊负责、联合会诊等制度和应急处置流程,加强排放物中粪大肠菌群、肠道病毒等指标监测,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处置能力。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依托区级医疗机构扩展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强化突发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中毒、核辐射事件等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打造可以独立处置突发事件的“作战单元”,形成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全区救援力量的整体调动与支援机制,提升“第一时间反应、迅速到达现场、有效开展处置”能力。完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持续提升急救能力,不断提升120急救车辆装备配备标准和水平,全区每3万人配置一辆救护车。提高我区公共场所的应急保障能力和居民急救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卫生应急公众教育、体验、训练体系,加强协调配合,促进紧急医学救援知识普及与公众技能训练,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培训宣传。完善突发事件医学救援现场处置专业化装备配置。加强紧急救援体系和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交通建设成果,加强伤病员紧急医疗转运、医疗救治专列建设,完善协作机制,提升大批量伤员快速转运救治能力。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推动组建快速反应小分队,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应急医疗队。规范完善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卫生应急培训体系和考核机制建设,加强紧急医学救援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完善急救指挥中心、卫生应急专家和应急队伍队员的激励、保障、考核机制;建成反应快速、装备精良、适应力强、技术精湛、处置高效的卫生应急精锐之师。
五、健全重大疫情防治体系
建立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公立医院主导的救治体系,完善区域内传染病救治网络,建立“分级、分层、分流”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全面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加强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能力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按照“平战结合、医防融合、高效协同”的原则,加快推动成都市青白江区第二人民医院(欧洲产业城医院)等项目建设,预留重大疫情灾备医院用地,推进欧洲产业城医院传染科(可转换病区)建设。支持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中医疫病防治队和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完善传染病救治网络,提高区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中心镇卫生院和有条件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独立发热门诊,一般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的发热哨点诊室。毗河以南医疗机构配置核酸检测实验室,增强区域应对重大疫情综合防控能力。大型公共建筑预设平疫结合改造接口。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完善储备制度,科学制定储备目录,合理确定储备种类、规模和储备点,定期开展储备评估,形成动态储备、更换和调用机制。
六、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
持续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现全覆盖,实施重点危险因素的干预,开展重点慢性病及高危人群筛查及干预,针对高发地区重点开展癌症早诊早治工作,逐步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重点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发挥中医药防治慢性病的优势,推广慢性病防治适宜技术。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80%以上。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提升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和干预能力。建立口腔卫生防控体系,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
七、加强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治
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加强急性传染病防控,积极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策略与措施。推动建立新冠监测体系和网络,启动狂犬病消除行动,全区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暴发疫情有效处置率达100%。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以遏制艾滋病性传播为重点,突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加强艾滋病源头控制,强化宣传干预、监测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预防母婴传播,提升防治能力和防治效果。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防治措施,开展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加强重点人群肺结核主动发现,进一步落实精准诊断和治疗管理,降低耐多药患者经济负担,减少耐多药患者因病致贫、返贫,持续提升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全区结核病疫情持续下降。到2025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5%,肺结核发病率控制在30/10万以下。有效防控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血吸虫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
强化疫苗预防接种。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全流程管理,确保接种安全,逐步提高人群接种率。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逐步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到2025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规范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和成人接种指导工作。加大异常反应监测力度,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
八、强化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
强化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完善以区精神病医院为主体,区域内精神卫生机构为骨干,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基层心理服务平台等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设。区人民医院开设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身)科的比例达到50%,实现每万人精神科床位数达到5.64张,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6.7名/10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充足专(兼)职精防人员,平均每名精防人员管理患者人数小于80人。
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迁建青白江区精神病医院,编制床位达499张,创建为二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全面提高临床医学水平,改善诊疗环境。加强与成都市精神卫生中心无缝连接,提升精神医学医、教、研、防各项能力。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充实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展心理援助多渠道管理服务,提高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人群救治救助综合保障水平。加强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持续强化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到2025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4%,失眠现患率、焦虑障碍患病率和抑郁症患病率的上升趋势减缓,焦虑障碍、抑郁症治疗率显著提升。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和规律服药率分别达到92%和72%。
九、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
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加强标准培训和宣传,加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并主动公开承诺。按计划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跟踪评价。根据国家风险监测计划,结合地方食品安全形势、产业规模和监管需要等,制定区级风险监测方案,全面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水平。落实《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完善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探索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激励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食源性疾病的主动监测,提升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汇聚各方力量,积极推进“国民营养计划”。
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创新政府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国家、省和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医防融合,实施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制度化。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的指导,丰富和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建立与我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适应的财政补助经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巩固和扩大服务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
十一、加强伤害预防和干预
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开展面向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专门性安全防范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严防发生针对婴幼儿、未成年人、老年人的极端案事件。
公共卫生项目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青白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按照三级疾控机构规模建设,按照地市级标准配置设施设备,达到三级乙等疾控机构标准;建成P2+信息化智能化实验室,建成核酸检测中心和HIV检测中心;启动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整合疾病控制业务应用系统。 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建设与升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制;建设区级卫生应急队伍;综合医院公共卫生科、发热门诊、急诊和感染性疾病、呼吸、重症、检验等专科建设;医疗机构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根据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 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开展流感、艾滋病、饮用水和环境卫生、学生常见病等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青少年、成人、高校大学生烟草流行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死因监测;伤害监测。 慢性病综合防控项目:癌症早诊早治、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和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城乡社区慢性病医防融合服务能力提升。 重点传染病防控项目: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 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促进项目:青白江区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和能力提升;心理救援应急队伍建设;心理援助热线建设。 卫生健康监督提能增效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卫生健康监督远程指挥中心建设;公共卫生风险智能监测点建设。 |
第二节 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建设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建设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区级医疗机构为骨干,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推动青白江区医疗服务系统实现高质量发展。聚焦“大病不出区”目标,持续推进区级医院“服务主责”提升工程,全面加强区级医院人才、技术、临床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配备适宜医学装备,提升区级医院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承担区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等任务,发挥区级医院“龙头”作用,带动提升区域内医疗服务水平、县域内就诊率等。全面分析评估区级医院服务能力情况,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充分发挥区级公立医院牵头作用,持续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及专科医联体建设,加快补齐辖区医疗卫生能力短板,促进分级诊疗落实。坚持错位发展、协同发展,加强专科医疗体系建设,构建“门类齐全、功能互补”的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到2025年,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至少达3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全部完成互联网医院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医院开展等级创建。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实现区级医院100%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完善区级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整合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持续完善区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十五分钟医疗服务圈”。优质医疗资源进一步扩容下延,充分发挥合作办医作用,持续深入推进医联体建设,加快补齐基层医疗卫生能力短板,促进分级诊疗落实,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力争将城厢镇公立中心卫生院、清泉镇公立中心卫生院打造为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2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次中心辐射带动作用,承担区域性基层健康服务中心、康复护理中心、安宁养护中心、基层卫生人才实训中心等职能,增强区域基层卫生资源的集合效应,形成农村30分钟健康服务圈。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创建活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医院创建为二级医院。
三、加强临床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支持区级医疗机构聚焦重大疾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加强高水平专科建设,构建我区国家级、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群。积极支持区级医院创建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区级医院能力建设。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提高肿瘤、心脑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性疾病等防治能力,提高县域就诊率。加强与市二医院、华西附二院、成都医学院等市级医疗机构及高等院校合作,持续提升区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以建设健康青白江为主线,建成一批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为目标,提高辖区内医院综合竞争力和临床服务能力为核心,在“十四五”期间,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引进国内外优质资源,着力推介并打造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社会认可的名科(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充分发挥名科的示范效应,不断提升全区医疗服务软实力。创建3个省级重点专科、6个市级重点专科、16个区级重点/特色专科。
全面增强医疗服务国际竞争力。对接国际标准,提升现有医疗机构的国际化竞争力,实现“标准一流、技术同步、服务同质”。积极引育与产业高端、特色突出、国际知名的定位相匹配的国际国内高端医疗服务集团、知名专家团队,先进技术等,完善具有国际化服务能力的医疗服务体系。开启国际化诊疗服务项目,开展医院就医环境双语标识系统改造,从医院文化、医疗服务、医疗技术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国际化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外籍人士专业医疗咨询窗口,建立健全国际医疗服务结算体系,推动国际医院通过JCI认证。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开展会员制、特需医疗等服务项目,提供国际医疗保险支付或通过中介机构提供国际医疗保险结算服务。到2025年,区域内医疗机构至少1家具备国际医疗服务能力。努力与国内外高端医疗机构、高等医学院校等建立合作关系,落实与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医学院、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合作办医项目。
四、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完善质控组织体系建设。严格对区级质控中心进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完善质控中心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与质量评价机制,健全医疗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不断巩固,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制度。健全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加强医疗技术监管中的作用。大力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持续提高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强化血站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血液安全质量,积极开展“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提升无偿献血服务能力。加强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开展血液安全技术督导核查,提高血站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血液安全供应。加强临床合理用血评价,提高临床用血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优化医疗服务模式
推行预约诊疗和日间服务。医疗机构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服务。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稳步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缩短患者等待住院和等待手术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为患者提供日间化疗、日间照射治疗等服务。逐步完善住院床位、日间手术预约服务,力争到2025年预约诊疗比例达到100%。
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化,建立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鼓励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促进专科协同发展,提升疾病综合诊治水平。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创新急诊急救服务。继续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中心等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疾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与各中心形成网络,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
完善一体化全过程服务。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为切入点推进基层医防协同,完善上下转诊标准,为每个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配备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外呼随访系统、健康教育工具、健康信息采集设备,探索建立以基层医生团队为绩效考核单元、以健康结果和居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体系,提升基层慢病诊疗、随访、健康管理全流程服务能力。立足健康全过程,加强以人为核心的健康危险因素综合监测和评估、干预,促进预防、治疗、护理、康复有机衔接,形成“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的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闭环。
六、改善就医环境
改善就医环境和医疗服务。以改善患者就医感受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提升医疗服务,使诊疗更加安全、就诊更加便利、沟通更加有效、体验更加舒适,逐步形成区域协同、信息共享、服务一体、多学科联合的新时代医疗服务格局。持续丰富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以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等制度的内涵,充分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提高群众就医的便捷程度。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提高患者就医可及性。在多学科诊疗、日间服务、急诊急救等方面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医疗服务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推进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青白江妇女儿童医院)迁建项目、青白江区第二人民医院(欧洲产业城医院)新建项目、青白江区人民医院三期建设项目、区中医医院二期新建项目、青白江区精神病医院迁建项目、青白江区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姚渡镇卫生院迁建项目、大弯中心医院(拟命名为青白江区第四人民医院)改造项目、大同镇卫生院迁建项目、祥福镇公立中心卫生院二期建设项目、清泉镇公立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城厢镇公立中心卫生改扩建项目、弥牟镇公立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红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项目建设、福洪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龙王镇卫生院医养结合二期建设项目。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创建3个省级重点专科、6个市级重点专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项目,创建16个区级重点/特色专科。 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中心等建设;加强中心镇卫生院和社区医院建设。 |
第三节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区中医医院进一步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推动与成都医学院共建成都医学院附属中医医院,力争将区中医医院打造成高水平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增挂四川省第三中医医院牌子;适时启动区中医医院二期项目建设,推动在青白江区建设成都医学院中医临床学院和智慧医养学院。推进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及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推动“名医馆”“中医馆”“中医角”提档升级,力争所有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推进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加强养老、康复养生等专业医疗机构中医科室建设。
二、推进中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
强化中医药高素质人才培养,建设国家、省、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开展第三批青白江区名中医评选。推动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攻关,加强中医医院感染科、急诊科、发热门诊建设,优化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推进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预防、康复中的优势,开展国家、省、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力争建设1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4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6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发展
加强中医典籍研究利用,推动中医药传统文化发掘、研究与传承。加强名老中医学术经验、非物质遗产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和发展。弘扬中医药文化,扎实推进中医药文化“十进”活动,着力推动中医药文化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利用“蓉欧+”铁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中医药领域的交流,参与中医药海外宣传推介及项目合作。推动中医药服务大型赛事、大型会议等。
中医药重点推进项目 力争建设1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4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6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药文化传播;深化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 |
第四节 普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一、加强健康教育
依托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建设健康教育场所、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等健康教育作用,每个街道、镇至少有1名健康教育人员。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培养专兼职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探索建立健康教育信息化平台,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二、普及健康知识
推动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媒体协同联动,重点做好健康知识普及。推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建设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提供权威的专家和健康信息资源。积极推进健康科普示范和特色基地建设,评选和推广优秀科普作品,培养健康科普人才。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倡导健康文化,推进以良好的身体素质、精神风貌、生活环境和社会氛围为主要特征的健康文化建设。
三、推行健康生活方式
深入实施健康青白江21个专项行动。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健康环境促进、健康社区建设行动。广泛开展健康促进家庭、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等建设,建成一批示范健康促进场所。支持三级医疗机构先行建立全生命周期的“主动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和慢性病预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体质测试,推动“体医融合”的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推行无烟机关、学校、医院、家庭等无烟环境创建;积极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开设戒烟门诊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不良的酒精消费习惯,节制饮酒。广泛开展“三减三健”活动。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31%,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2%。
普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项目 健康促进家庭、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医院等建设;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居民健康素养促进;控烟能力建设。 |
第五节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一、推进健康城市建设
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健康镇、健康村建设,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把大健康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之中,不断完善城市卫生健康、教育、食品、药品、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以卫生村镇创建和复审为抓手,有效破解环境卫生管理难题,建立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宜居环境。2025年,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达30%,省级卫生镇覆盖率达100%,省级卫生村覆盖率达91%。
三、加强健康细胞建设
大力推动健康街道(镇)、健康社区(村)、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打造一批具有青白江特色的“健康细胞工程”示范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动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筑牢健康成都建设的微观基础,建设市级健康细胞工程50个。
四、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以重点场所、薄弱环节为重点,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以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动员,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城乡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着力改善人居环境。配合相关部门深化农村户厕改造,提高农民群众卫生健康意识。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强化病媒生物防制。
第六节 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一、促进生育和托育服务发展
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围绕增进家庭和谐幸福,持续推进生育配套、服务管理制度、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程序,优化流程,提高生育便民优质服务水平。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程序,优化流程,全面推行网上生育登记服务,努力实现群众“零跑路”,提高生育便民优质服务水平。
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健全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指导以及托育服务供给、政策支持、质量保障、规范管理体系,大力发展普惠优先、形式多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持续推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与改造,积极发展家庭邻里式、小区嵌入式、职工福利式等婴幼儿照护服务,大力发展标准化、规范化托育机构,加强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发展“1+N”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持续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推进“医育结合”,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基本建成主体多元、性质多样、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以及多部门协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机制。2025年全区建成2家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运营,每个镇(街道)建成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不少于1家。充分发挥妇幼保健院职能,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合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建设。
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三项制度”,确保各项奖励与扶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推进特别扶助对象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便利就诊“绿色通道”全覆盖,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扎实开展“暖心”行动,切实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解决生活、就医、养老等方面面临的问题。
强化人口监测与预警工作。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以及人口监测与预警机制,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强化人口信息互联共享,及时掌握出生、死亡等情况,提高人口监测信息数据质量。加强人口监测信息数据分析与利用,为评估生育政策效果、研判人口形势、推进健康成都建设和完善人口发展战略提供支撑。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阈值。稳定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队伍,夯实基层基础。
二、提高妇幼健康水平
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推进区妇幼保健院提档升级,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完成区妇幼保健院迁建和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加强妇幼重点学(专)科建设,不断完善产儿科急救点设置和转运设施设备的配备,进一步拓展妇幼专科医联体建设,加强专科医联体内学术交流和技术指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快华西妇儿联盟落地实施,全力培养基层业务骨干,全面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依托华西妇儿联盟,持续推进“1+1+11”区域妇幼专科联盟建设,整合妇幼优质健康资源,优化妇幼健康资源布局,健全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救治有序的三级妇幼健康管理体系,顺利完成两纲指标要求,妇幼健康工作达到成都市前列。大力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区妇幼保健院建成互联网医院,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教育,利用互联网开展妇幼健康科普知识教育,提高群众的自我健康管理能力以及健康素养。
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筑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管理体系,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内涵建设,建设高质量的产儿科救治中心,进一步配备完善新生儿救治和急救设施设备。成立区儿童保健质控中心,提高辖区儿童保健服务能 力及儿童健康水平。巩固完善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推动高危孕产妇分色管理从产前、产时向产后延伸。利用现代多媒体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继续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婚姻登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健全预防母婴传播服务体系,加强预防母婴传播信息管理,推进消除母婴传播进程。大力推进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复合型妇幼健康人才和产科等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持续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等项目;为新生儿免费提供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筛查率保持在98%以上。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推广妇幼中医药诊疗方案。推动落实宫颈癌综合防治策略措施。
三、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
促进儿童健康。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加强新生儿安全管理,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适宜技术,强化危重新生儿救治。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加强爱婴医院管理和母乳喂养社会宣传,巩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成效。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提升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质量和可及性。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全面落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增加儿童医疗服务供给。
促进青少年健康。加强贫血、肥胖、视力不良、龋齿、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重点健康问题筛查、诊断和干预,积极防控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和近视、强化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全区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
四、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普及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提升健康意识,提高职业病健康管理能力。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标准宣传,力争引进1—2名职业卫生高级职称专家,组建专家队伍或专业讲师团队进园区、进企业,宣讲党和政府的职业健康政策,普及职业病防治相关知识。加强监管人员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建立完善责任体系,落实防控责任。建立完善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工作机制,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强化分级分类管理,改善作业环境。强化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鼓励用人单位优先采取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职业病危害治理,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加强救治救助,保障健康权益。加大对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力度,采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口供养、临时救助等措施,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加大监管力度,惩治违法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执法监督力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提高相关机构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强机构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加强区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建立一支规模相宜的职业健康专家队伍,加强对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引导,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预控服务、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等信息化系统的运用管理,提高系统使用效果。全面推行劳动合同签订,重点行业领域劳动合同签订率≥85%,劳动工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覆盖率≥85%;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8%;职业病群发事件、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遏制职业性噪声聋增长态势。重点行业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92%、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 87%、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0%、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 90%、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年度监测不达标率明显下降;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90%;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
五、促进健康老龄化
健全老年综合健康服务体系。组建区级老年医学中心、老年医疗机构、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等健康相关从业人员组成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鼓励建设区级老年失能失智患者综合评估与干预中心,继续推动安宁疗护病区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养老机构;引导部分二级以下医院转型发展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一所示范性老年康复(护理)院。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力争创建为省市重点学科,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增设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探索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等服务。支持建设医疗和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促进老年健康服务的信息通畅和资源共享。创新推动老年健康产业发展。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嵌入式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供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健康教育与促进,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规范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优老年人健康管理。医疗机构结合职能定位,积极开展老年综合评估,为老年患者提供专业、适宜、便捷的老年护理服务。继续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单位建设。持续开展敬老文明号、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优化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推进医疗机构适老化改造,持续提升敬老孝老友好环境。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等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居家老年健康服务,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居家医疗服务。启动2个社区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并鼓励全面推广。加强老年慢性病、老年重点疾病早期筛查干预和防治,强化老年人失能失智监测、健康指导。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保健指导、中医康复等服务。实施老年医疗护理骨干人才培训计划,提高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健康管理
广泛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坚持普遍预防和重点防控相结合,实施残疾监测,开展孕前和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防控等工作,加强临床早期康复介入,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减少残疾的发生。大力推进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自闭症等五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工作,推动实施全面的眼健康。继续做好防聋治聋工作,提升耳与听力健康水平。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依托家庭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有康复训练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制定特殊康复服务包。推动将残疾康复知识纳入家庭医生继续教育课程内容。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
全生命周期保障项目 优生优育和普惠托育服务:人口监测;婴幼儿照护服务项目: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至少建成1个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或普惠托育中心,托育人才培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妇幼健康水平提升项目:青白江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创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母婴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保障;加强产前筛查(诊断)能力建设;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婚姻登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站式”服务,办好民生实事,开展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持续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等项目;在“两癌”筛查的基础上,开展综合防控试点工作。 优实妇幼公共卫生项目:持续加强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强化高危孕产妇管理,实施增补小剂量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等项目,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普查。 儿童和青少年健康促进项目:0—6岁儿童健康管理;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健康老龄化促进项目:老年医学科、社区老年医疗护理站建设;医养结合、安宁疗护人才培训;老年健康照护人才培训;支持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实施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创建。 职业病防治项目: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加强职业病危害治理;开展健康企业创建。开展小微企业帮扶;落实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升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能力;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支撑能力;提高疾控机构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职业健康信息化能力;提升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能力。 残疾人健康维护项目:0—6岁儿童残疾筛查;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建设;防盲治盲;防聋治聋。 |
第七节 加快医疗健康服务业发展
一、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
统筹推进我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规划,完善国家要求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取消床位规模要求。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检验、影像、病理、消毒、血透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做好诊所发展国家试点,支持诊所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将社会办医纳入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及评价体系,加强质量控制,促进社会办医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鼓励社会办医积极参与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加大政府购买医疗卫生服务力度,支持诊所等社会办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养老照护、家庭病床、上门诊疗等服务。促进多层次健康商业保险发展,促进优化卫生健康领域营商环境。
二、促进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
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建立合理的社会分工,根据社会办医服务能力承接三级公立医院下转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业务,共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诊断等服务。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开展医共体建设,社会办医可组建或加入医共体。加强临床医生规范化进修培训,支持区人民医院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护士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与公立医院合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开展技术、服务、管理等多种合作,探索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深度合作。
三、支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推进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推进三级医院信息集成平台建设,提升医疗卫生信息标准化成熟度。鼓励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可以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持续做好电子健康卡推广、线上问诊、预约挂号、自助查询等便民服务。做优区域影像中心、区域检验中心等信息系统功能,简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四、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创新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实施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创建四川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根据居家医养、社区医养、机构医养的不同需求,建立每位老年人“有人管理、定期评估、就近按需、服务连续、费用可担”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支持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将养老机构内设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分级诊疗体系,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医疗照护、居家护理等相结合的服务模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实施居家社区健康养老保障、医养机构标准化建设、中医药健康养老特色、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等医养结合行动。推进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协同培养医养结合服务专业人才。
第八节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
深入推进医共体建设。深入推进医共体建设,完善责任、利益、服务、发展一体化的医共体管理运行机制,提升医共体运行效率和质量。积极研究制定符合医共体运行需要的支持政策,为医共体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加大对医共体信息化建设等的投入,尽快完善医院集团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化高效管理。按照“整体谋划、分步实施、一院一策、以点带面”方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形成高效、稳健的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依托市二院、华西医院第二医院、成都医学院等合作关系,形成以市带区、区社一体、多元化的发展模式。按照区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加强对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支持开展“乡聘村用”改革,推动区、乡两级医疗机构采取巡回、定期驻点等方式下沉村卫生室服务。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不断完善医院集团一体化管理制度,科学推进一体化管理。充分发挥医共体制度优势,实现管理减员增效、人员有序流动、资产科学配置、成本有效降低、活力全面激发,促进整体运行效率显著提升。探索将妇幼保健院整合到医共体内。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全程连续健康服务。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医防融合。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内容,优化面向个人开放的服务渠道和交互方式,有效发挥在居民全流程健康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公立医院在职骨干医师以及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开设医生工作室,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促进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发挥医院集团作用,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双向转诊工作,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实行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制,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相关疾病诊疗中的职责分工、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形成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加强优质专科资源对基层倾斜力度,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转诊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对上转患者优先接诊,并及时向相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送诊疗信息。推动三级医院提高疑难危重症和复杂手术占比,缩短平均住院日。优化分级诊疗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予以运用。
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落实政府办医职责,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健全筹资和补偿机制,改革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推进“区聘院用”改革、薪酬制度改革、乡村一体化改革、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等改革事项,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优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基于全面预算的全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强化医疗服务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优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机制,完善考核指标和方式方法。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大力推行医务社工、志愿者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推进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建设功能化、人性化、智能化的现代化医院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强化“三医联动”改革
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实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统筹门诊和住院待遇政策衔接,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结核病、丙肝等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保障。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重大疫情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发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创新慢性疾病支付方式,逐步提高县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发挥医院集团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用药衔接。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常态化运行,完善激励配套政策,落实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对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病人实施基本药物免费或定额付费政策。完善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制度,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保障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加强对传染病药品监测预警,推进传染病治疗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四、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
构建权责明晰、运转高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创新综合监管机制,探索推动多元化监管模式。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建立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信守承诺制度,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依法持续改善事中事后监管。健全机构自治和行业自律机制,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全面实行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围绕传染病防控、职业卫生、医疗质量、血液安全等重点领域,实行卫生健康行业全周期监管。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和在线监测应用,充分运用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指挥调度处置系统。落实“信用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市级卫健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开展信用评价管理。强化“行业监管”,培育卫生健康相关协会组织,持续推进主体责任、行业自律,社会监管。
五、推动医药卫生系统集成改革
落实各级政府深化医改主体责任,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提高医改系统集成与协同高效。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促进健全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办法,建立符合行业特点与单位实际的薪酬制度;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分配自主权,使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合理水平。积极探索实施“区聘乡用、乡管村用”,落实乡村医生待遇政策。
第九节 促进卫生健康协同发展
一、促进成德眉卫生健康协同发展
深入贯彻省委“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加快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进程,推进毗邻城市交接地带在卫生健康领域方面的融合发展,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公平开放、协调推进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区与广汉市区位、资源、政策、产业等优势,促进两地大型医疗设备、人才、技术、管理等资源的共建共享,为两地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互惠的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提高两地医疗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发展水平,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整体跨越。
二、促进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
对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实现“资源、知识、技术、信息”共享,提高合作区域内整体卫生服务能力。加大高端国际医疗机构引进,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国际化高水平医疗机构,提供高端国际化医疗健康服务。积极开展、参与国际医学合作,鼓励医疗机构与国际化高端医疗团队合作,促进设备与人才、技术的交流和共享。
第十节 强化卫生健康支撑与保障
一、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建设
加强卫生人才薪酬激励。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继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针对特聘高层次人才和特需紧缺人才实施激励奖励政策;针对取得国家省市级奖项的人才实施突出贡献要素奖励,按标准增核绩效。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进程,鼓励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激发基层卫生人员履职积极性。指导完善医院集团、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办法,建立符合行业特点与单位实际的薪酬制度。鼓励医院集团、医疗卫生机构加大人才培育经费投入,抓好学科带头人与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逐步推进集团人员一体化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空缺与人才短缺并存问题;推进落实《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强高水平卫技人才引进;加强医疗机构人才自我培养,选派骨干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加强对低职称低工龄低能力人员的“三基四新”知识培训,持续开展各类技能大赛;加强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的创建,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培养,力争能入选一批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后备人选;持续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鼓励卫技人员进行学历提升,到2025年全科医生数每万人不低于4名,区级医疗机构大专以上占85%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占65%以上;严把乡村医生准入关,新进村卫生室岗位的乡村医生原则上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持续加强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
加强公共卫生队伍人才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公共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人员“区管镇用”模式。加强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检验检测、卫生信息学等公共卫生人才引进,探索建立流行病学、传染病学、检验检测等专业首席公共卫生专家制度。健全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高级人才培养遴选工作,培养符合公共卫生服务实际需要人才。
强化中医药高素质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人才梯队建设,探索建立“名中医”逐级培养的长效机制,梯级培育储备人才。建设国家、省、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吸引、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我区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开展第三批青白江区名中医评选,推荐参评省、市名中医。建立乡村基层中医药人员补偿机制。
加强领导干部职业化培训。围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新模式,提高卫健领导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职业化领导人培训工程”“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行动”,着重加强公立医院领导干部、后备管理人才能力建设,创新卫生健康管理思维模式,为加快青白江区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干部队伍支撑与组织保障。
二、推进健康信息化建设
健全全民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居民在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全流程便捷就医,贯通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实现就医诊疗“一码通”。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升级改造,持续优化家庭医生电子签约服务系统、推广电子居民健康卡、打造互联网医院、完善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功能等,实现区域内业务数据、管理数据交换共享,临床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实时协同高效运行。全面支持行政管理、财务分析、临床、公卫、监管、考核等各项重点工作目标的精准辅助决策,为卫生健康领域各项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
三、完善健康优先发展制度保障
完善卫生健康法制体系。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和落实党组会议集体学法、专题学法等制度,大幅提升通用法律法规知识在法律培训中的比例,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理念,厚植法治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围绕重点宣传内容,制定年度普法责任计划,切实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履行普法责任。强化医疗卫生人员法治学习培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将法治学习纳入新上岗人员培训、在职培训和年度考核等。
健全卫生健康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人民健康优先发展要求建立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逐步加大政府对卫生支出的投入。在疾病前期因素干预、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和重点疾病防治等方面加大政府投入比重,强化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和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的经费保障。全面加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医院和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建立以健康结果为导向的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机制。
卫生健康支撑与保障项目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公卫医师、护士、医疗卫生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以全科、儿科、麻醉、急诊、重症等专业为重点,开展急需紧缺专业骨干医师培训;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养项目;“互联网+医疗健康”人才培训;卫生监督执法人才能力建设; 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智慧医疗便民惠民工程;“卫生健康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各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评级、智慧医院评审、国家互联互通测评逐步达到相应等级;三级医院三星级智慧医院建设;区精神病医院围绕电子病历分级评价标准提升信息化能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核心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是实施本规划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将加大工作力度,把统筹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增进人民健康、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卫生健康目标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考评办法,运用目标管理杠杆促进工作落实。
第二节 完善发展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关于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面实行人事分配制度、财政补偿机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建立新型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机制。
第三节 注重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卫生健康方针政策以及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大力宣传卫生健康系统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树立卫生健康队伍的良好形象,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化解医患矛盾,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卫生健康事业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四节 强化监测评估
本规划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区卫健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开展中期评价工作。评价内容包括:综合目标的实现程度;各项具体指标的完成情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实施中的经验,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规划。
名词解释
人均期望寿命:是指假若当前的分年龄死亡率保持不变,同一时期出生的人预期能继续生存的平均年数。它表明了新出生人口平均预期可存活的年数,是度量人口健康状况的一个重要的指标。
婴儿死亡率:指婴儿出生后不满周岁死亡人数同出生人数的比率。一般以年度为计算单位,用千分比表示。
孕产妇死亡率:是指一个地区妇女从妊娠开始到产后42天内,因各种原因(除意外事故外)造成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孕产妇总人数之比。由于其比例较小,因而分母多以万或十万计,即每万例活产或每十万例活产中孕产妇的死亡数为孕产妇死亡率。
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健康信息,并运用这些信息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居民健康素养评价指标纳入到国家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之中,作为综合反映国家卫生事业发展的评价指标。公民健康素养包括了三方面内容:基本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基本技能。
居民健康档案:指居民身心健康( 正常的健康状况、亚健康的疾病预防健康保护促进、非健康的疾病治疗等)过程的规范、科学记录。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
分级诊疗: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实现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全科医生:是综合运用生物医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居民个人和家庭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疾病预防以及一般疾病初级诊疗等服务;对于难以诊治的疾病,将患者转诊到专科医生进行治疗。全科医生在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基础性的分级医疗的枢纽作用。
食源性疾病:是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常见的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所引起的疾病。
整合型医疗服务:是指根据群众健康的需要,将健康促进、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等各种医疗卫生服务及其管理整合在一起,协调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人民群众提供终身连贯的服务。
“主动健康”:是指自我积极构建健康素养体系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主动获得持续的健康能力、愉悦的身心状态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三减三健”:是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膳食行动倡导的“减盐、减油、减糖”和“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每一项都跟慢病防控息息相关。
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是指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