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委直属各单位,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教育文体卫生局、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全面规范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
全面规范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面规范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22〕62号)精神,加强卫生健康法治环境建设,坚决整改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推动全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行政、担当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着力推进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合法、公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严肃行政执法纪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依法依规按程序执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依法行政纳入本单位中心工作统筹推进。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辽宁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杜绝运动式执法,保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开展案卷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贯彻落实《大连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控制办法》等5个裁量权基准制度,克服惯性思维,做到一案一分析,杜绝同案不同罚等现象,确保法治统一。
责任部门:综合监督处,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制度文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开展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及时进行主体公示。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综合监管”要求,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决定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其他执法决定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按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根据职权调整实际,及时更新《行政职权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制度清单文件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分析信息公开申请人的诉求,妥善做好行政执法信息依申请公开。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年1月31日前将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进行公示并报本级政府。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卫健委和辽宁省执法案件立卷标准,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完善案卷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标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杜绝配而不用现象。对查封扣押等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以及送达、听证、公告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环节应做到全程音像记录。对其他执法环节要做到文字、音像等多种记录手段相结合,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
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公示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查覆盖率达到100%。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设置独立的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人员不得少于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5%。
责任部门:综合监督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法制处,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提高行政执法活动实效性
1.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双随机”制度,要求及时公开涉企检查相关信息。严格规范检查频次,规范检查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检查书面报告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内设法制机构应当对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双随机”要求的执法检查行为及时进行提醒纠正。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减轻企业负担。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对今年以来的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区涉企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责任部门:综合监督处、法制处,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切实减少败诉案件发生。全面排查败诉案件情况,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水平,确保涉行政执法案件零败诉。积极适应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带来的新要求,严格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出庭率要达到100%。全面排查司法建议反馈情况,对照日常工作进行整改落实,反馈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法制处、综合监督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相关涉诉处室,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3.提高自我纠错能力。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审查机制,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政执法行为及时进行纠错,自我纠错率达到100%。要畅通群众对违法违规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做到一个部门集中受理、统一分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部门:法制处,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政执法行为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强化对执法人员、委托执法机构的监督管理,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启动纠错程序,及时指导和督促改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确保不出现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理或被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还应当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不具备任免职权的,要提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建议。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法制处,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
1.拓展宣传范围。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为契机,充分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以新闻、短视频、宣传片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宣传,刊播正反两面典型事例,深入推进普法执法深度融合,做到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助推广大管理相对人争做法律法规的遵守者、执行者和宣传者。
责任部门:法制处、宣传处,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建立案例指导机制。自2022年6月起,每逢双数月的月底前,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和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向市卫生健康委法制处报送至少1个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建议优先报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例,突出表现执法人员办案流程和案件办理实效,也可视情况报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疑难行政许可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处置等案例,经法制处会同相关处室筛选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并由宣传处审核把关后,在市级主流媒体进行刊播,树立卫生健康领域执法“新形象”。法制处将对案例报送、采用情况进行汇总通报。(报送案例格式附后)
责任部门:法制处、宣传处,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
1.提高投诉举报案件处理质量。提高8890营商便民服务热线、民心网等涉及行政执法、营商环境的案件办结率和满意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违法线索清晰的,要依法导入法定程序处理;对情况不属实或不属于卫生健康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案件情节不清楚或责任处室不明确的,应由首办处室统一接收,会同法制处、综合监督处等相关处室沟通协调后进行分拨、移交。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市及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对2022年1月以来涉及行政执法的信访投诉举报案件进行统计,督促及时办理,对新接收的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处理,做到行政执法信访举报案件处置率100%。
责任部门:办公室、法制处、综合监督处,各相关处室,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及时处置行政执法负面舆情。及时发现涉及本地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的负面舆情,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与相关部门沟通工作,减少负面舆情的数量与造成的影响。以负面舆情处置为契机,进一步深挖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和漏洞,教育警示执法人员严格规范自身行为。
责任部门:综合监督处、宣传处、法制处,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9月,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机关相关处室、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根据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对照重点任务,对2022年1月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和时间节点加以整改(台账参考模板附后)。
(二)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10-11月,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机关相关处室、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要以此次工作为契机,推进行政执法上水平上台阶。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于11月1日前报法制处。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迅速行动。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机关相关处室、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明确责任,严格标准,周密组织实施。
2.抓好落实,组织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职尽责,确定重点任务,逐一梳理,建立台账,注意落实,查找不足,及时整改。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每月15日、30日,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向法制处报送规范行政执法专项信息,内容包括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成效影响及工作打算。
3.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职能科室、委托执法机构等加强监督检查。2022年8-9月,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对各区市县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