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卫妇幼发〔2021〕12号
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鲁卫妇幼发〔2021〕9号),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济南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济南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鲁卫妇幼发〔2021〕9号),进一步提高全市儿童健康水平,在前期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公平可及,保障儿童生存和健康发展,加强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医妇幼优势和特色,推行智慧儿童健康服务模式,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不断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增强,儿童健康水平提高。具体目标:
—— 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3‰和3.5‰以下。
—— 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8%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保持在92%和98%以上。
—— 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8%以下,生长迟缓率控制在1.5%以下。
——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8%以上。
—— 适龄儿童免疫计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孕前优生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92%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9%以上、听力筛查率达到98%以上、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达到62%以上。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三、行动范围
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开展妇幼保健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行动内容
(一)新生儿安全提升行动
1.提升新生儿救治能力。加强市、县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强化产科与新生儿科医护团队产前、产时与产后的密切合作,每个分娩现场需有1名经过培训的新生儿复苏专业人员。完善院内应急预案,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急救演练。建立完善新生儿转运急救绿色通道,提高新生儿救治成功率。建立全市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规范开展新生儿死亡评审,对连续发生新生儿可避免死亡的区县和机构进行约谈。
2.强化新生儿健康管理。各级助产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孕期、产前、产时和产后服务,加强早产儿专案管理,强化早产儿母乳喂养和早期发展促进指导,推广袋鼠式护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新生儿保健和健康管理培训力度,加强新生儿复苏和早期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的推广,指导基层规范开展新生儿访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新生儿访视率达到98%以上。持续开展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
(二)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行动
3.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发挥“济南市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作用,建立健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质量控制中心,切实发挥业务管理和指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全市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养,提升基层防治能力。规范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设置,持续提高出生缺陷监测水平。建立完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指导管理、依托产前筛查诊断机构和监测机构、覆盖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
4.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创新开展贴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识。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增补叶酸等服务,促进公共服务接续化、均等化。加强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开展与监督管理,强化质量控制,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服务。持续做好新生儿40种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和听力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覆盖所有区县,筛查率达到62%以上。做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工作。
(三)儿童保健服务提升行动
5.强化儿童保健管理。发挥“济南市儿童健康管理质控中心”作用,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体格生长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心理和行为发育评估、眼保健和口腔保健、听力障碍评估为重点,规范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开展新一轮的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阵地建设,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设立多种类服务包,提供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儿童保健服务。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要做好辖区儿童健康指标动态监测,及时评估当地儿童健康状况,规范高危儿管理和干预。
6.强化儿童营养与运动指导。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创新爱婴医院管理,加强婴幼儿辅食添加咨询指导,提升医务人员和儿童养护人的科学喂养技能。继续开展降低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小铁人”专项行动,引导儿童科学均衡饮食。加强儿童运动指导,普及学龄前儿童每日不同强度的运动时间不少于180分钟,中等强度及以上的运动时间不少于60分钟等科普知识,加强个性化营养指导和运动干预指导。
7.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加强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监测与评估,开展儿童孤独症早期筛查试点工作,做好儿童常见心理行为发育问题早识别、早干预。普及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健康知识,提高异常问题辨识能力。建立社区初筛、转诊,县级复筛、儿童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和康复的服务网络。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儿童珍爱生命意识和自我情绪调试能力。推动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推动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儿童精神(心理)科或儿童心理保健门诊,加强儿童精神专科建设,促进儿童心理学科发展,不断增加服务供给。
8.加强儿童眼保健服务。开展降低0~6岁儿童近视发生率“小瞳人”专项行动,严格落实《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开展儿童常见眼病筛查、诊断和干预。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与儿童医院、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眼科建立协同机制,实现儿童眼保健异常早发现、早诊断和早干预,儿童总体近视率每年降低至少1个百分点。
9.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控。以肺炎、腹泻、手足口病等儿童常见疾病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规范开展儿童预防接种。坚持常规和应急结合,加强突发事件中儿童医疗救治,做好新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儿童健康评估与干预。推进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持续开展窝沟封闭、局部用氟(试点)等免费服务,12岁儿童龋齿率控制在30%以内。加强部门协作,推动0~6岁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相衔接,使残疾儿童及时获得相关服务。
(四)儿童早期发展提升行动
10.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持续推进“0~3岁婴幼儿科学喂养工程”项目,通过赠送图书、育儿学校、家长课堂、亲子小屋、入户指导等方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促进婴幼儿体格、心理、情感、认知、运动和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发展。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为重点,推进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均等化。
11.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积极传播儿童早期发展理念和知识。加强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以游戏为主导的儿童早期干预模式,开展儿童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培训。建立符合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特点的产科、儿科(含新生儿科)和儿童保健科多学科协作机制,提高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能力。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深入推进农村儿童早期发展试点工作,规范和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
(五)儿童中医药保健提升行动
12.加强儿童中医药服务。市级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设置中医儿科,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建立儿科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将中医纳入多学科协作诊疗会诊体系。加强儿科中医药人才培养,通过师带徒等形式,培训儿科中医药业务骨干。积极推广应用小儿推拿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强化中医药在儿童医疗保健中的重要作用。建设一批中医儿科特色专科。
13.推进儿童中医保健进社区。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牵头成立妇幼(儿科)中医药联盟,通过项目合作、联合病房、学科帮扶等形式加强合作,积极推进中医优质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师的儿童保健和儿科诊疗服务能力,普及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85%以上。
(六)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提升行动
14.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挥济南市儿童医院儿童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为核心,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支撑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医疗联合体、对口帮扶、远程医疗等方式提升县级医疗机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开设儿科延时门诊或夜间门诊。加强儿童保健服务质量管理,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15.强化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开展新一轮的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儿童保健科、儿科门诊、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有机整合,建立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推进儿童健康全过程管理和服务。加强基层人员培训,稳定基层儿保服务队伍建设,做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有效衔接,筑牢儿童健康服务的基层网底。
(七)智慧儿童健康服务提升行动
16.推广智慧服务。完善“济南市妇幼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推动实现儿童健康查体数据与家长手机端、托幼机构和学校对接,实现儿童动态健康管理与应用。推动利用5G技术、可穿戴设备等开展儿童健康监测管理。推动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实行分时预约,引导患者就近、错峰、有序就医。完善服务咨询、远程会诊、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服务,改善患儿及家长的就医体验。
17.方便服务群众。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线上申领,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建设。利用各级政务服务平台,配合公安、医保、人社等部门,推进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多证联办,逐步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优质单位创建工作。
18.强化科研与应用。培养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儿童保健领军人才,建立高端儿童保健团队,围绕儿童重大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做好技术、方案、产品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加强儿童健康政策研究,不断提升儿童健康工作的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加强儿童保健适宜技术应用推广。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功能区)卫生健康局要高度重视儿童健康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主要指标和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实施方案盖章扫描后,于2022年1月17日前发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邮箱。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和履行辖区管理职能,动态做好儿童健康数据监测和统计分析,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督导,指导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强化儿童健康管理,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区县、各机构要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倡导,以家庭、社区、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为重点,加大儿童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广泛宣传儿童健康行动提升计划,提高儿童养护人和儿童自身的健康素养,引导社会更加关注儿童健康,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营造氛围。
(四)发挥示范引领。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委属综合医院要率先行动,发挥好龙头带动作用,全面落实好健康儿童提升计划。要注意发掘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激发广大妇幼健康工作者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助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PDF版本下载:济卫妇幼发〔2021〕12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pdf
政策解读链接:一图读懂:济南市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