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单位、三二〇一医院、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西安医学院附属汉江医院,委各科室:
6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发布《“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配套措施。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委属委管单位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准确把握投资方向,切实抓好“十四五”期间卫生健康项目储备。
一、县区储备重点
(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补齐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配置缺口,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或2020年征求意见稿)。
(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支持脱贫地区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提标扩能,改善发热门诊、急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等业务用房条件,完善医疗、信息化、医用车辆等设备配置和停车、医疗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后勤保障设施,提升医院诊疗环境。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呼吸等专病中心和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提高传染病、儿童等综合医疗服务能力。统筹考虑当地中医药发展基础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以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为重点,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储备。
二、市级储备重点
(一)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地市级疾控机构有达到生物安全二级水平的实验室,具备辖区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
(二)省域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建设。遴选建设一批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形成省域内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重点疾病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明显缩小。
(三)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分娩量较大、人口较多的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建设,切实提高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
(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争取实现常住人口较多的地级市有精神专科医院。
(五)康复医疗“城医联动”项目建设。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地方、社会力量投入,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盘活资源,将部分有一定规模、床位利用率不高的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疗机构和护理院、护理中心。
(六)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
三、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标准
1.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5000万元和1000万元。
2.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县级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亿元和5000万元。
3.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不超过5000万元。
4.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亿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从2022年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重点支持已经取得《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的项目,优先支持已开工的项目,其中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还要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单位要落实“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基本原则,统筹区域卫生资源,提前谋划项目,加快项目储备进度,2022年要特别做好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的储备。
(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近年来,国家持续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制度,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政策,牢牢抓住政策窗口期,依法合规为项目融资。
(三)做实前期手续。从2021年起,卫生健康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投资概算》等文件在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前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各单位要适应新的变化,做好做实相应工作。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