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各县区医保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1年莆田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
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主题,以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为载体,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狠抓医保精细化管理,为奋力推进“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一)抓好政治机关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党建带动作用。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以党建促融合,围绕“建党100周年”开展系列活动,把党内活动融入岗位工作,提高主题党日活动实效性,努力把医保系统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三)打造清正廉洁医保。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和整改落实,将巡察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医保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的管理监督。
(四)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深入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推动医保系统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五)开展党史教育。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主题,以迎接建党100年周年为契机,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系统学习党史、党的基本理论、党的优良传统及宝贵经验,进一步开创医保新篇章。
二、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一)加强医保基础制度建设。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原则,巩固完善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推进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协调发展。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全面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坚持门诊统筹和个账改革两项工作同步推进、统筹联动。
(二)建立医疗保障扶贫长效机制。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全面梳理现有医保扶贫政策,做好与乡村振兴政策的衔接,实现医保扶贫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三)完善重大疫情医疗保障机制。巩固落实“两个确保”,健全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健全完善突发疫情医保基金预付机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扎实做好疫苗免费接种计划。做好疫情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和轮换工作。
三、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一)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科学编制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基金运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确保基金运行稳健可持续。
(二)落实国家医保待遇清单制度。按照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全面梳理我市医疗保障待遇政策,确保政策衔接和平衡过渡。
(三)完善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做好国家2020年版药品目录落地工作,做好与我省药采目录衔接和梳理工作,研究分类落实政策。做好国家医保药品编码标准执行。
四、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一)稳步推进药械阳光采购。做到国家和省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基础量和使用比例“两落实”,做好药械货款统一结算支付。加强短缺药品配备监测。落实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价格全省共享结果应用。落实完善药品耗材采购信用评价制度。
(二)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按病种收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收付费改革,在省医保局统一部署下配套出台多种支付方式兼容方案。做好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开展实际结算。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的管理,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三)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标准化规范化治理,推进检验类项目整合和口腔、康复等项目打包收费政策。规范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配套出台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具体措施,科学测算启动条件、触发机制指标;落实新增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机制和药事服务收费等政策。
五、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多形式检查制度,重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诊疗和收费行为。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欺诈骗保线索联合调查和移送机制。
(二)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创新。完善智能监控制度,提升智能审核系统功能,完善智能审核规则,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加快医保定点单位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落实《福建省医疗保障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三)加强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全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和奖励制度,及时发布打击欺诈骗保成果和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六、夯实医保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提高医保公共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施统一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做好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新版“两定办法”和我省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
(二)加强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对接全省统一医疗保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全省统一药品编码库,加快共享医疗、医保、医药信息,推进全市医保信息系统横纵向互联互通,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持续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智慧医保公众服务平台。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抓手,着力在增强分析研判能力、改革落实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等方面上下功夫,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增强面对时代变革带来的新挑战、新问题技能,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锻造高素质医疗保障队伍。
(四)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组织做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和执法证换发工作,积极参与立法活动。组织开展国家、省医保局新颁布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继续推进医保政务服务标准化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