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的实施方案》《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宿迁建设实施方案》,有效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关于做好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宣传健便函〔2021〕13号)、《关于开展2021年健康促进县(区)技术评估及复评的通知》(国卫宣传健便函〔2021〕4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健促〔202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2021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6%以上,各县区在2020年基础上增长不少于1个百分点或维持较好水平;省级健康促进医院5家,市级健康促进医院10家,县(区)级健康促进医院不少于25家;继续推进省级健康促进县(区)创建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健康教育。开展以“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江苏行活动。强化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普及防控知识、传授防护技能,引导公众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广泛动员群众讲文明、讲卫生,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时养成的良好生活习惯;加强农村地区和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指导。引导公众安全有序有力接种疫苗,科学认识预防接种不良反应。
(二)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建设。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开展跨部门健康促进行动,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已建成国家级健康促进县的沭阳县要不断巩固建设成果,提升建设质量,加强部门协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其余县区要对照健康促进县(区)评估标准,积极落实申报工作。
(三)深化经济薄弱地区健康促进工作。巩固拓展经济薄弱地区健康扶贫成果,各县(区)要继续为经济薄弱乡(镇)村开展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倾斜,加强经济薄弱地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开展“健康教育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及基层健康教育骨干培训,落实健康促进医院、健康镇村等项目建设,选派优秀专家开展现场指导。
(四)开展健康科普与健康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传播卫生健康知识,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完善省级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提高健康科普资源使用效率,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工作,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问题,制作健康科普材料,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青少年预防近视科普宣传。积极制作并推广健康教育宣传广告,各县(区)在电视台、医疗机构、交通工具等城区主流媒体平台播放公益广告、健康素养宣传片,每月不少于10次;落实好《关于开展市级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主题巡讲的通知》(宿卫健促〔2020〕2号),组建好县区级健康素养巡讲团队,开展健康巡讲活动,要充分发挥好各县区获聘的市级健康素养巡讲师示范带头作用,每人每年不少于4场,并于12月31日前把相关资料报市卫健委健康促进处。
(五)完善健康支持性环境。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单位、企业、社区、村、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努力营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氛围。通过多纬度、全方位的健康干预,引导和鼓励群众建立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健康环境,培育健康文化。全面提升健康促进医院建设水平,已建成的省级健康促进医院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示范引领,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已满5年的省级健康促进医院(宿迁市中医院、沭阳县人民医院、泗阳县人民医院、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医院)组织开展复评审并通报结果。每个县区新建市、县(区)级健康促进医院(兼顾二、三级医院)要严格把关,市卫健委将从中择优推荐上报省级健康促进医院,该工作8月6日前完成。
(六)强化重点疾病和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各地要结合本地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和需求,加大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以及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力度,探索开展适宜的健康生活方式干预。积极关注心理健康、安全与急救等社会问题,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针对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健康素养促进活动,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高质量完成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各设区市、项目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加强专业队伍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2021年宿迁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详见附件3)要求,完成相关监测任务,坚持“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及时上报监测数据,确保监测质量,加强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开展县区级监测,建立本级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级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促使公众关注健康素养、养成健康行为、提升健康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作。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疾控、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共同完成项目任务。各级疾控中心作为项目技术支持机构,负责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督导和评估工作,提高项目执行质量和效率。
(二)落实经费保障。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根据工作任务并参照往年省级经费分配方案,各县(区)本级用于健康素养促进和监测的经费应不低于10万元,有烟草监测任务的县(区)本级经费应不低于15万元。各地要贯彻落实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精神,主动担当,切实保障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加强监管,提高资金实用效益。
(三)提高专业技能。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快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推进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力量建设,按照相关规划、规范要求,配齐、配强专业人员,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四)做好申报总结。申报2022—2023年周期省级健康促进县(区)的县(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2021年8月30日前报送我委健康促进处,我委将择优确定建设单位。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健康素养促进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组织开展自评,并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自评报告报送至我委健康促进处。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及评估。
联系人:徐栩,电话:84389066,邮箱:sqawb@126.com;郜成,0527-84389347,邮箱:sqjjk2006@126.com。
附件:1.2022年江苏省健康促进县(区)申报表
2.健康促进县(区)综合评分表(2020版)
3.2021年宿迁市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
宿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