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十四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