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连云港市委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方案.doc
连云港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