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蒙医中医医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振兴发展蒙医药中医药的部署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内蒙古自治区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2017-2025年)》总体部署,现将《振兴蒙医药中医药行动2019年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3月18日
振兴蒙医药中医药行动2019年推进方案
按照2019年全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为加快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振兴发展,落实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发展重点任务,提出振兴蒙医药中医药行动2019年推进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传承、创新为主线,以发挥蒙医药中医药“三个作用”为目标,以“四个建立健全”为保障,释放蒙医药中医药“五种资源”优势的潜力和活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保护和发展蒙医药中医药特色优势,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振兴发展。
二、推进目标
建立起振兴发展蒙医药中医药的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蒙医药中医药医疗、预防、养生、保健、教育、科研、文化、养老、旅游等服务体系,促进蒙医药规范化、标准化,提升蒙医药中医药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蒙医药中医药管理机制完善行动。
1.健全蒙医药中医药管理体系。
(1)落实自治区批准的盟市机构改革方案,自治区、盟市、旗县卫生健康委,加挂蒙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2)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设综合处、蒙中医药服务管理处、蒙中医药传承发展处和振兴蒙中医药推进办公室。
(3)盟市蒙中医药管理局参照自治区,设置相应管理科室和推进机构。
(4)旗县蒙中医药管理局设置专业管理部门,保证有专人管理蒙医药中医药工作。
2.提升蒙医药中医药监管能力。
(5)在医疗卫生综合监督机构中设置蒙医药中医药监督科室,配备和培训蒙医药中医药监督人员。
(6)在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上,建立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的监管信息系统。
(7)每季度进行一次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医疗行为或养生保健等服务的监督管理专项活动。
(二)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政策落实行动。
3.完善蒙医药中医药政策体系。
(8)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自治区提出《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修订建议。
(9)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蒙医药工作的实施意见》;盟市制定实施方案。
(10)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中医药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盟市起草振兴蒙医药中医药相关政策。
4.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政策落实。
(11)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落实蒙医中医倾斜政策的通知》,盟市推进落实并在年中和年底分别报送蒙医中医医院倾斜政策落实情况。
(12)年内盟市解读、宣传蒙医药中医药政策法规不少于2次,形成全社会支持蒙医药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5.加快蒙医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13)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启动二期建设;自治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全部投入使用;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内儿科综合楼投入使用。
(14)每个盟市级蒙医中医医院至少1所达到三级甲等,其他盟市级医院达到三级标准。
(15)列入自治区成立70周年重点工作的55个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建设任务全面完成,80%以上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6.加强蒙医药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16)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数据中心建成并通过国家验收。
(17)所有盟市、旗县蒙医中医医院纳入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远程医疗平台。
(18)所有贫困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全部与对口帮扶三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关系。
7.推进蒙医中医医院制剂能力建设。
(19)盟市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全部建成1个标准化蒙药中药制剂中心,并向旗县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调剂蒙药制剂。
(20)列入2019年制剂能力建设的10所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完成建设任务。
(21)盟市全部启动应用传统工艺配制蒙药中药制剂备案工作。
8.提升基层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
(22)通辽市、赤峰市和12个全国基层蒙医药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完成复审工作;鄂尔多斯市创建全国基层蒙医药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通过初审;其他盟市至少有1个旗县开展创建工作。
(23)完成旗县蒙医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调研工作,按照提升旗县蒙医中医综合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完成旗县级蒙医中医医院综合服能力建设年度任务。
(24)继续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医馆中医馆”建设面,8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0%苏木乡镇卫生院建成“蒙医馆中医馆”。
9.推进上下对口帮扶工作。
(25)三级蒙医中医医院对口帮扶贫困旗县蒙医中医医院完成年度任务。
(26)每所旗县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帮扶2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蒙医馆中医馆”。
(四)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临床优势培育行动
10.打造蒙医中医名院名科名医。
(27)2个国家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3个国家级区域中医(蒙医)诊疗中心启动建设。
(28)命名首批蒙医中医“名院”并加强建设。
(29)39个自治区级蒙医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30)第二批蒙医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31)命名第二批自治区基层名蒙医名中医,整理事迹材料进行宣传。
(32)提升蒙医中医医院急救能力,二级甲等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全部纳入120急救指挥系统。
11.强化蒙医药中医药“治未病”能力。
(33)三级蒙医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中心”,二级甲等蒙医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医馆中医馆”全部开展“治未病”服务。
(34)推广家庭医生签约蒙医药中医药服务包,研究医保支付相关政策。
12.加强蒙医药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
(35)所有蒙医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配备蒙医中医特色康复设备和康复人员。
(36)每个盟市建成1-2个蒙医中医特色康复示范中心和技术推广中心,开展康复技术推广工作。
(37)每个盟市筛选1-2所蒙医中医医院与残疾人康复中心、老年康复中心等合作,提供蒙医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38)每个盟市筛选1-2所蒙医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探索蒙医中医医养结合模式。
(五)推进公立蒙医中医医院改革攻坚行动
13.理清各级公立蒙医中医医院功能定位。
(39)出台加快公立蒙医中医医院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明确公立蒙医中医医院是我区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之一,坚持维护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和人才培养、医学科研、传承创新等方面的骨干作用。
(40)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要明确功能定位,主要是充分利用蒙医药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蒙医中医诊疗服务和蒙医中医优势病种的蒙医中医门诊诊疗服务。
(41)二级蒙医中医医院要明确功能定位,主要是充分利用蒙医药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蒙医中医诊疗,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14.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42)盟市制定医院章程试点方案,推进列入国家和自治区蒙医中医医院章程试点工作。
(43)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体现蒙医药中医药特色的公立蒙医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标准,完成三级公立蒙医中医医院绩效考核。
(44)加强公立蒙医中医医院党的建设,所有三级公立蒙医中医医院实行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
15.构建蒙医中医分级诊疗模式。
(45)推进蒙医中医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完成远程会诊50次以上、远程教学30次以上。
(46)三级蒙医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医疗集团1个、专科联盟2个,二级蒙医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1个,并建立起符合蒙医中医特点的工作机制。
(47)制定完善3个以上慢性病、常见病蒙医中医分级诊疗方案。
(六)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文化传承行动。
16.保护蒙医药中医药传统知识。
(48)自治区牵头完成《中华医藏》蒙医药提要、类目的编写任务。
(49)自治区、盟市配合国家开展蒙医药《古代经典名方》研究和目录遴选工作。
(50)按照统一安排完成蒙医中医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报名、考核、注册工作。
17.加强蒙医药中医药文化传播。
(51)自治区、盟市开展 “中医中药中国行.蒙医蒙药内蒙古行”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组织1-2次大型活动宣传蒙医药中医药文化和科普知识。
(52)每个盟市确定1个蒙医药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1个基层蒙医中医科普基地。
(53)每个盟市建设5-10个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
(54)蒙医中医医院与当地旅游资源相结合,开展蒙医药中医药文化展示、蒙药材中药材种植观赏、蒙医中医传统疗法体验等,打造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18.推进蒙医药中医药科学普及
(55)盟市为每个旗县培训八段锦健身操指导医师2名以上,制作发放八段锦健身光盘,开展健身操推广活动。
(56)每个盟市通过基层蒙医中医科普基地,向社区居民推广4项蒙医中医养生保健技术。
(57)开展1-2次蒙医药中医药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活动。
(七)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19.培养蒙医药中医药高层次人才。
(58)“国医大师”和全国名蒙医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完成年度传承计划和传承重点任务。
(59)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施“歧黄工程”,完成1位歧黄学者培养年度任务。
(60)第四批中医临床优秀人才和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完成国家任务。
(61)首批蒙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工作启动。
20.推进蒙医药中医药学术继承和规范化培训。
(62)第六批全国名老蒙医药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完成年度带教任务。
(63)第三批自治区师承工作完成跟师仪式,指导老师及继承人进岗带教。
(64)自治区出台《蒙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
(65)国家级蒙医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2019年招生计划,完成蒙医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及结业考核工作。
21.加强蒙医药中医药特色优势人才培训。
(66)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完成中医和中药特色技术人才、蒙医中医护理骨干、蒙医药骨干人才、西学中骨干人才等培养任务。
(67)推进具有蒙医药中医药特色的继续教育工作,每所三级蒙医中医医院申报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2项以上。
(68)订单定向培养和中等蒙医中医专业招生完成年度任务。
(69)开展乡村医生蒙医药中医药知识培训,每个盟市依托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对65%以上乡村医生进行蒙医药中医药理论与技能培训。
(八)推进蒙医药中医药科研创新行动。
22.强化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
(70)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完成传承创新工程建设任务,打造蒙医药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
(71)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完成传承创新工程建设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
(72)对国家和自治区蒙医中医领先、重点学科进行动态管理,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73)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完成国家中医药重点研究室“蒙医药传统疗术研究室”、国家发改委“蒙药现代化研究与测试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和自治区科技厅“中蒙蒙医药医学转化研究中心”年度建设任务。
23.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标准化。
(74)自治区起草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标准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75)再推广使用9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30个病种蒙医诊疗方案。
(76)3项蒙医药标准化项目完成进行结题验收。
(77)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锡盟蒙医医院、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通辽市蒙医整骨医院、库伦旗蒙医医院等完成2019年度标准化项目任务书和年度编写任务。
24.加快蒙医药中医药科学研究。
(78)内蒙古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完成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自治区科技计划等重大科研课题项目年度任务。
(79)加强课题研究,争取申报国家及自治区科研新项目1-2项,申报国家及自治区各类科研奖项1-2项。
25.保护蒙药材中药材资源。
(80)37个旗县完成蒙药材中药材资源普查、传统知识和市场调查任务。
(81)自治区建立蒙药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
(82)自治区蒙药材中药材资源监测中心和3个监测站完成监测任务。
(九)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一带一路行动。
26.加强蒙医药对外宣传。
(83)自治区举办第三届中国•蒙古国博览会蒙医药高峰论坛和蒙医药展览,各盟市设立分展区。
(84)有条件的盟市开展对外医疗服务,选派1-2批专家赴蒙古国、俄罗斯开展巡诊和学术讲座。
(85)加强对外传播,争取在蒙古语频道和蒙古国新闻媒体开设蒙医药栏目,宣传蒙医药文化和政策。
27.开展蒙医药中医药合作。
(86)加强各级蒙医中医医院对外医疗服务能力,有条件的蒙医中医医院设置涉外病房,满足国外患者就医需求。
(87)有条件的蒙医中医医疗机构与蒙古国相关医疗机构合作建立蒙医机构,在国外开展蒙医药医疗活动。
(88)加强与蒙古国、俄罗斯蒙医药中医药学术交流与合作,有条件的盟市举办1期国际学术会议。
(十)推进蒙医药中医药便民惠民行动。
28.落实蒙医药中医药医保倾斜政策。
(89)在各级蒙医中医医院就诊,降低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
(90)将蒙医中医针刺、灸疗、拔罐、手法、针刀、熏蒸、药浴、放血、刮痧、沙疗、敷疗、整(正)骨、震脑术、清肠术、策格疗法、心身医学等特色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目录。
(91)将蒙药中药成药、医院制剂和饮片纳入医保支付目录,蒙药执行甲类药品报销政策。
(92)将符合规定调剂使用的蒙药院内制剂纳入当地医保支付范围。
29.优化蒙医中医医疗服务。
(93)提供无假日床头结帐,加快出院手续办理,让患者少跑腿。
(94)疏通就医“绿色通道”,建立医院社工和志愿者团队,安排专人引导患者就诊。
(95)疏通就医转诊通道,完善转诊、转院服务工作流程,为转诊、转院患者提供床边咨询和手续办理,实现医疗服务无缝衔接。
(96)为住院患者提供融药物与非药物于一体的综合治疗手段,让科室、专家、技术围着患者转,提供多样化蒙医中医服务。
30.提升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97)向群众推广3-5项蒙医中医养生、保健、康复适宜技术,让每个家庭都至少有1人掌握至少1项居家保健技术。
(98)为每乡(社区)发放1张八段锦健身操指导光盘,指导培训1个八段锦健身操团队。
(99)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提供蒙医中医健康处方,指导群众按照不同体质、不同季节进行养生、保健和康复。
(100)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提供蒙医药中医药服务包,有针对性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等服务。
四、推进措施
(一)建立推进目标管理机制。将振兴蒙医药中医药2019年推进任务列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考核盟市党政领导班子目标任务。自治区、盟市、旗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分解任务,对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振兴发展的任务实行半年和全年目标管理。
(二)建立推进台帐管理机制。盟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本地区实际,将完成重点任务的具体工作列入台帐,明确工作进度和阶段任务,实行台帐管理。各盟市按照台帐具体工作,于3月、6月、9月、12月最后一天报送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三)建立推进定期通报机制。按照各盟市每季度报送的重点任务推进进度,自治区经过核对分析后,对盟市完成情况进行排队,并定期通报。同时对进度缓慢的工作进行整改,下一季度开展整改“回头看”,督促加快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建立现场会议推进机制。按照各盟市蒙医药中医药发展实际,通过在各盟市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的形式,选择各项推进行动进展有力度、有特色、有成效的盟市、旗县或医院,现场交流推进的途径、办法和具体措施,促进振兴蒙医药中医药行动整体推进。
(五)建立推进典型宣传机制。鼓励盟市、旗县卫生健康部门和各级蒙医中医机构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探索推进蒙医药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并总结经验和成果,树立典型。自治区将对典型成就、典型作法进行表扬和宣传推广,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和先进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