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岛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张家港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根据《江苏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苏政办发〔2017〕66号)、《苏州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苏府办〔2017〕211号)以及《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张政发〔2016〕18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全市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现状
一、医疗卫生资源持续增长。经过长期发展,我市已建立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5年底,全市常住人口125.31万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23家、床位6390张、卫计人员8910人,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5.1张、执业(助理)医师2.87人、注册护士2.80人;多元化办医格局基本形成,全市共有社会办医院31家,占比75.6%,床位4343张,占比52.57%。
二、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政府不断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医疗卫生费用支出38.88亿元,2015年比2010年增加105.3%。2015年底,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1138.5万、出院人次29.5万、手术人次5.6万,分别较2010年底增加47.9%、73.6%和40%。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创成三级乙等医院,澳洋医院成为苏州市首家通过JCI国际认证的民营医院,全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数量位居全省县级市第一。
三、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十二五”期末,人均期望寿命82.54岁,孕产妇死亡率为零,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99‰、3.51‰;传染病控制在较低发病水平,发病率逐年下降,无传染病爆发流行。居民整体健康状况达到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城市平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第二节 主要问题
一、医疗资源布局不够均衡。一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配置不够均衡。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中心主城区,片区公立医院的辐射作用不够强,基层公立医院资源相对匮乏,不同区域的居民不能享受到均衡化、同质化的医疗服务。二是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不够完善。中心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未到位,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有待提高,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群、康复期患者的综合健康管理需求尚未得到满足。三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卫生计生人才发展的一些结构性、制度性矛盾仍然较为突出,人才配置和结构不尽合理,领军型人才、基层人才以及儿科、精神卫生等紧缺专业人才都比较缺乏。
二、医疗资源结构不够合理。一是资源要素配置结构失衡。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专科领域服务能力较为薄弱。二是社会办医院服务能力不足。绝大部分社会办医院规模小、能力弱,未形成品牌优势。三是医护比例不够合理。2015年底,全市拥有注册执业(助理)医师3599人、注册护士3512人,医护比为1∶0.98,护士配备相对不足。
三、医疗资源管理不够有序。一是服务体系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够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还未真正建立。二是医疗系统监管部门多,统筹规划难度大,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调,降低了行政管理效率。三是信息化建设统筹设计不够协调,建设标准不够统一,存在信息“孤岛”、条块分割现象,在服务医改和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等方面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第三节 形势和挑战
一、健康中国建设为卫生计生工作指明了新方向。当前,“健康中国”正式升级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上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国务院对中医药发展作出新布局,将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医疗卫生发展理念由以疾病为中心向关注人群健康为中心的大健康、大卫生理念转变,发展重点由重治疗向重预防、健康管理、健康干预、健康促进转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必须适应发展理念转变,注重通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结构调整提高服务效率,加大医疗卫生领域“供给侧”改革力度,增加医疗卫生服务有效供给,提高整体医疗卫生服务效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让卫生计生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经济社会转型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市践行“四大路径”、建设“四个港城”、加快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社会进入新常态,医改向纵深推进,医疗卫生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医疗卫生行业必须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转变粗放式发展方式,转向精细化、精准化、可持续健康发展模式。
三、医疗服务需求变化对卫生资源配置和调整提出了新任务。随着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卫生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2015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人约占总人口的25.1%,老龄化对医疗卫生保健需求,特别是老年病、老年护理、医养结合、康复等服务需求提出了新要求。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资源将更加短缺。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和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整合医疗资源、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也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发生深刻变革。
第二章 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以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贯彻预防为主工作方针,持续提升现代卫生计生体系建设水平,努力为港城居民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卫生计生服务,为我市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争当“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二节 规划原则
一、政府主导,服务共享。坚持基本医疗公益性,明确政府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确保公共卫生医疗投入。强化政府对基层、基础卫生资源的责任,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二、需求导向,健康发展。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提升服务能级。加强内涵发展,改进薄弱环节,提高利用效率,形成资源节约、效益最大、健康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格局。
三、创新管理,提高效能。充分考虑我市各镇(区)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通过改革推进卫生资源管理和技术创新,提高整体服务效能。
四、市场开放,多元办医。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五、系统整合,协调推进。加强全行业监管,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康复,坚持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协调推进,均衡发展。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居民健康需求和存在问题为导向,坚持调结构、补短板、促均衡、提效能的工作思路,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引导公立医院适度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办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规模布局合理、层级功能明晰、防控保障有力、服务效能优良、群众患者满意的现代卫生计生服务体系。
二、资源要素配置指标。到2020年,规划医疗机构床位总数为9500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达到6.55张,其中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床位数达到0.75张,每千常住人口儿童床位数达到2.22张,老年康复护理床位数占比达到20%;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2.88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达到3.2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达到3人。
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
2015年末 |
2020年 |
2020年(苏州) |
2020年(国家) |
指标性质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 机构床位数(张) |
5.10 |
6.55 |
6 |
6 |
指导性 |
医院 |
4.83 |
6.05 |
4.5 |
4.8 |
指导性 |
公立医院 |
1.36 |
3.05 |
2.7 |
3.3 |
指导性 |
社会办医院 |
3.47 |
3 |
1.8 |
1.5 |
指导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0.27 |
0.5 |
1.5 |
1.2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 医师数(人) |
2.87 |
2.88 |
2.5 |
2.5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 护士数(人) |
2.8 |
3.2 |
3.14 |
3.14 |
指导性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 医生数(人) |
1.04 |
3 |
3 |
2 |
约束性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 人员数(人) |
0.11 |
0.83 |
0.83 |
0.83 |
指导性 |
医护比 |
1:0.98 |
1:1.25 |
1:1.25 |
1:1.25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 人员数(人) |
1.11 |
3.5 |
3.5 |
3.5 |
指导性 |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机构设置
第一节 公立医院功能定位与机构设置
一、功能定位。我市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二、机构设置
1. 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全市医疗中心和急诊急救中心)。力争到2020年,市第一人民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成为人才全面、技术先进、设备齐全、管理科学、环境优美的综合性现代化医院。
2. 市中医医院(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力争到2020年,创建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承办好全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3. 四家片区医院(二级综合医院)。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到2020年大幅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4. 市第四人民医院(二级专科医院)。推进市第四人民医院异地新建,总体规划床位500张,到2020年开放床位300张,达到二级甲等专科医院。
5. 凤凰、南丰、大新镇人民医院(一级综合医院)。推进凤凰医院异地新建。提升三家医院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到2020年达到二级医院水平。
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规划一览表
医院名称 |
医院发展水平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创建成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
市中医医院 |
异地新建,创建成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创建成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
市第五人民医院 |
创建成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
市第六人民医院 |
创建成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
市第二人民医院 |
异地新建,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 |
市第四人民医院 |
异地新建,达到二级甲等专科医院水平 |
凤凰镇人民医院 |
异地新建,达到二级综合医院发展水平 |
南丰镇人民医院 |
达到二级专科医院发展水平 |
大新镇人民医院 |
达到二级专科医院发展水平 |
第二节 社会办医院功能定位与机构设置
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社会办医院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3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
社会办医院服务体系规划一览表
医院名称 |
医院发展水平 |
张家港澳洋医院 |
原址扩建,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 |
张家港广和中西医结合医院 |
原址扩建,达到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水平 |
张家港鹿苑医院 |
原址扩建,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 |
张家港合兴医院 |
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 |
张家港香山医院 |
原址扩建,达到二级专科医院水平 |
张家港金沙医院 |
异地新建,达到一级甲等综合医院水平 |
张家港玉蕙口腔医院 |
异地新建,达到二级口腔专科医院水平 |
第三节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机构设置
一、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围绕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实施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目标,不断强化以医疗水平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努力把更多患者留在基层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室、门诊部(所)等。
二、机构设置
根据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地理交通等因素,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覆盖城乡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中心城区建成3家以上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10万及以上的镇(区)至少建成1家独立设置的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不足10万的镇(区)设置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中心覆盖不到的区域,中心城区按每1万服务人口、镇(区)按每3000~5000服务人口设置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四节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机构设置
一、功能定位。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二、机构设置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职能。到2020年,全面达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市卫生监督所承担辖区内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任务。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设备配置,具备全面开展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条件。
(三)妇幼计生保健机构。市妇幼保健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开展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建设一所独立建制的妇幼保健院。
(四)采供血机构。加大苏州市中心血站张家港市分站(市红十字血站)软硬件建设力度,优化献血网点布局,完善采供血应急机制,增强突发公共事件临床供血能力,保障群众用血需求。
(五)医疗急救网络体系。到2020年,120急救指挥中心建成并有效运行,构建设施配套、装备适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服务良好、覆盖城乡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急救中心—急救站—急救点三级院前急救网络联网联动、协调运转。
(六)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市第四人民医院挂“张家港市精神卫生中心”牌子。到2020年,达到二级甲等标准。
第四章 卫生计生人力及技术学科资源配置
一、全市卫生计生人员配置总体规模
按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机构功能定位和床位配置等情况,综合考虑配置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力资源,造就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素质能力优良、结构分布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建设工程,加快培养紧缺专门人才,全力构筑卫生计生人才高地,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力争到2020年,新增引进3~5个临床医学专家团队,新增江苏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3~5名,姑苏卫生领军人才1~2名、重点人才3~5名、青年拔尖人才5~8名,张家港市“港城英才”15~20名、名医10~15名、学科带头人20~30名、基层卫生骨干人才40~50名。
二、公立医院人力资源配置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控制人员数额。
1. 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床位与人员的比例,一级按1:1.3~1.4核定,二级按1:1.5~1.6核定,三级按1:1.6~1.7核定。
2. 专科医院,其床位与人员的比例,一级按1:1.2~1.3核定,二级按1:1.3~1.4核定,三级按1:1.4~1.5核定。
3. 承担医药科研、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对外对口援助、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教学等任务较重的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3%~5%的比例核增相应人员。近两年平均床位使用率低于85%的,按床位与人员比例的下限核定;超过85%的,可按比例上限核定。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
到2020年,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数不少于5人,力争每个家庭有1名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农村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置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按照常住人口1.19/万人的标准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专业技术人员占人员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综合考虑服务范围、工作量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核定。
专业精神卫生机构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全市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达到每10万人口3.8名以上。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
采供血卫生技术人员数量根据年采供血等业务工作要求合理配备。
急救中心人员数量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进行配备。
五、技术学科资源配置
到2020年,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计生科技创新体系、科教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力争攻克一批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培养一支业务技术精、创新能力强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科教工作跻身江苏省县级市先进行列。针对常见病、多发病、疑难重症疾病的防治,集中力量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方面取得新突破,培育一批高水平的品牌专科。
到2020年,建成国家中管局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4个;新增省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含建设单位)2~4个;新增苏州市重点学科2~4个、苏州市重点专科(含建设单位)4~8个;培植省级重点实验室1~2个,苏州市级临床医学中心1~2个;建成市级专病诊疗中心10~15个;引进3~5个临床医学专家团队。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立项9~14项,获评省、苏州市级科技奖项不少于30项,实现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和江苏省科技成果奖的零突破,争取优势领域达到省市先进水平。
第五章 卫生信息化
第一节 卫生信息资源配置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规范和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创新健康医疗信息化服务模式,以“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推进覆盖居民全生命周期的预防、治疗、康复和自主健康的管理服务。完善远程医疗信息化应用,发展便民惠民信息化服务。加强健康大数据应用,推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推动健康医疗文档可信体系建设,注重内容可靠、真实和可追溯。全面建立信息安全保护体系,加强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保障和公民隐私保护。健康医疗信息化整体发展水平保持省内领先。
第二节 健康医疗服务信息化
一、构建“医疗服务云”,推动临床应用信息化。强化“医疗云”分析、决策、服务、共享能力,完善HIS、LIS、移动医生和护理等云端模块,为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持续稳定的“云”端化医疗应用系统。加强医院临床、管理、运行信息化系统建设,加速实现信息系统在应用层面上的整合,实现数据闭环管理,实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有效对接,支持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互通。推动信息惠民系统建设,为患者提供诊前、诊中、诊后全程信息跟踪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和市预约平台的对接,提升预约率,进一步探索网上支付、移动支付、床边支付等快捷支付系统的建设,改善就医体验。
二、构建“公卫管理云”,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化。强化“公卫管理云”的服务和管理能力,打造健康档案、重点人群档案、区域体检等精品系统,准确、完整、快捷地实现公共卫生业务协同。
三、加强分级诊疗,推进基层医疗信息化。开展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服务。配合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系统,支持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开展诊间预约、住院预约和双向转诊。深化应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系统,持续推动全科SOAP电子病历的使用。
四、实现数据库管理,推进综合管理信息化。以人口管理系统和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基础数据为本底,进一步完善行业人口基础数据库建设,重点优化完善居民基础信息、健康主索引等基础服务,做好和城市人口数据库的对接工作。推动市卫生和计生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与江苏省卫生和计生人力资源信息库的对接。强化卫生和计生统计数据归集准确度和统计分析功能,及时反映医疗机构实际运行情况,反馈医改各项监测指标。
第三节 拓宽健康医疗信息化惠民服务领域
以满足市民健康管理、便捷就医、方便公共卫生服务为根本目标,探索完善互联网延伸服务,以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等形式,面向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就诊、检验检查报告和用药信息查询,使居民主动参与健康维护,开展疾病和健康相关行为管理。结合“市民卡”工程,探索“电子健康卡”的推行和使用,强化与“市民网”的合作,打造具有特色的互联网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心电、影像、检验、病理会诊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构建医疗机构业务协同的桥梁。
第四节 “三个一”工程
我市是省“三个一”工程试点县市。加快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全覆盖,提高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质量和动态管理水平,引导居民对个人健康档案自我管理。探索建设家庭医生管理云平台,实现家庭医生与患者的自我注册、就医的信息管理新模式。到2020年,力争实现每个家庭有一名签约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居民健康卡。
第六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建立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医防融合,协同发展。强化公共卫生职能,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落实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包括传染病和慢性病的预防管理)、健康教育、疾病控制信息管理和卫生应急管理等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方联动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充分调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积极性,实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探索建立“医防合作”的疾病预防控制新模式。
二、分级诊疗,上下联动。坚持群众自愿、政府引导原则,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为突破口,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明确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建立不同级别医院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促进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畅通慢性病、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使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就近接受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参与签约,使居民获得更便捷的优质医疗服务。按照就近联合、专科协作、兼顾传统合作关系的原则,根据医疗机构不同特点组建医疗联合体。
三、优势互补,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综合服务能力。积极鼓励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到2020年,基层医疗机构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统筹资源,医养结合。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老年护理院等,研究制订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体系专项规划,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医院转型和发展老年护理、康复等服务,逐步实现急性、慢性疾病分治。探索医养结合多业态融合发展新模式,促进集养老—医疗—养生于一体的医养结合服务综合体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的优势作用。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密切结合,统筹安排,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在卫生机构设施配备、建设用地保障、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共同推进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完善运行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进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完善以基本医保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三、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及补偿机制,根据实现需要适度加大政府投入。转变投入方式,改革补偿办法,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以及人才培养等予以经费补助。优化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经费专项补助机制。
四、加强督导评估。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完善期中、期末评估制度,创新评估方式,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针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全面分析规划实施效果以及重大项目落实情况,对重点领域发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题评估,期末针对影响 “十三五” 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关键问题的解决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附件:医疗机构床位设置规划
附件
医疗机构床位设置规划
医院性质 |
医院名称 |
保留床位 |
新增(含迁建)床位 |
||
综合 |
三级 |
市第一人民医院 |
1028 |
|
|
二级 |
张家港澳洋医院 |
800 |
二级综合医院5家(现有单位升级) |
823 |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250 |
||||
市第五人民医院 |
200 |
||||
市第六人民医院 |
220 |
||||
二级建设单位 |
市第二人民医院 |
150 |
|||
二级发展方向 |
张家港中心医院 |
99 |
|||
凤凰镇人民医院 |
50 |
||||
张家港鹿苑医院 |
99 |
||||
张家港合兴医院 |
64 |
||||
专科 |
三级 |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 |
474 |
|
1550 |
二级 |
市第四人民医院 |
210 |
二级专科医院9家(现有单位升级3家、新建6家) |
||
广和中西医结合医院 |
300 |
||||
二级发展方向 |
张家港香山医院 |
60 |
|||
南丰镇人民医院 |
50 |
||||
大新镇人民医院 |
50 |
||||
综合 |
一级 |
综合医院15家 |
781 |
― |
― |
未定级 |
张家港金沙医院 |
99 |
― |
||
专科 |
未定级 |
专科医院10家 |
258 |
― |
|
老年康复护理床位 |
1148 |
― |
737 |
||
合计 |
6390 |
― |
3110 |
||
总计 |
9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