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扩大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71号)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扩大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71号)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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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天津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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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省级
最高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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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为推进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积极稳妥做好京津冀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以下简称“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进一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收付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2号)以及《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23号)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扩大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试点范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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