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关于公布新增阿帕替尼等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个人定额自负标准的通知

关于公布新增阿帕替尼等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后个人定额自负标准的通知

文号:
沪医保中心〔2020〕40 号
发布部门: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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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政策级别
省级
最高扶持
¥-
政策类别
政策描述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沪医保医管〔2019〕110号)文件规定,经市医疗保障局审定,现公布新增阿帕替尼等药品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药品参保人员个人定额自负标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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