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水平,打造群众满意的医疗保障服务,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择一家机构开展2023年德阳市医疗保障医保系统行风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德阳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第三方专项评价
二、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次项目需求以服务形式提供,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为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开展的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工作提供人员服务和技术支持。组成第三方评价工作组通过实地体验市、区(市、县)医疗保障服务和现场发放问卷等形式,开展行风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
在评价过程中,第三方机构要按照评价工作要求的覆盖面和覆盖深度,逐项完成专项评价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组织调查组人员真实做好评价,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整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材料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可直接提交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需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者截图(均注明网址)。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比选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六)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六、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根据2023年德阳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第三方专项评价项目需求,科学合理制定第三方专项评价方案;
2.组织开展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第三方专项评价。评价点位涉及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基层医保服务平台,全年共开展2次评价;
3.全市7个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窗口)要求全覆盖评价。德阳医保服务站、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医保服务平台,每次随机抽选30个点位开展抽查评价(其中镇级点位不少于20个);
4.开展市本级定点医院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1次(23家左右)。
(二)时间要求:202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第一次评价,2023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评价工作。
七、其他
(一)本项目预算价4.95万元,最高限价4.95万元。
(二)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
(三)意向参加比选供应商在2023年4月10日-4月15日9:00-17:00期间联系采购方获取《2023年德阳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第三方专项评价项目采购需求》。需按照采购需求编制相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共计3份,均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2023年4月17日9:00-17:00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窗口服务科(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内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时间:2023年4月18日10:00。
(六)比选地点:德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会议室。
(七)参标公司就相关内容进行介绍并提供相应纸质材料(介绍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3个部分:一是公司情况简介;二是对开展德阳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第三方专项评价思路、想法;三是本项目的完成时限、分组安排以及人数等内容的具体实施方案),介绍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八、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113626602
地 点:德阳市松花江北路8号市医保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