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临港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宾市“健康宜宾•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宜宾市“健康宜宾•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
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64号)要求,加快推进健康宜宾及“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市创建,积极发展智慧医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战略,以加快建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医疗中心为目标,坚持信息惠民为出发点,深入推进“健康宜宾•智慧医疗”建设,实现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高效,医疗健康服务更加安全、规范,行业综合管理更加科学、精准。2020年围绕“业务信息化”发展主题,初步建成安全稳定、流程优化、便民惠民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应用服务体系;2021年围绕“行业集成化”发展主题,基本建成标准规范、互联共享、协同发展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保障体系;2022年围绕“区域智能化”发展主题,基本建成公平普惠、精准高效、辅助决策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智能管理体系。
二、建设内容
(一)夯实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基础
1.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保障水平。优化卫生专网,逐步将卫生专网融入政务外网,推进医保专线联合,减轻医药机构网络费用负担。大力推广5G在医疗健康领域应用,推动高速宽带网络向农村医疗机构延伸。依托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鼓励医疗机构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实现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宜宾市通信办、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升级宜宾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按照《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和《国家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指标体系》要求,开展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按照国家五级乙等标准升级改造宜宾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优化数据实时采集和质量控制机制,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推进行业内外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市通信办)
3.持续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开展电子病历应用分级评价、互联互通标准成熟度测评工作。鼓励建立区域电子病历共享库,实施医疗信息化网底工程,提升基层医药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药店等)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加快建设智慧医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展四川省智慧医院建设评审工作。到2020年,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4级水平。到2022年,辖区内二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分别至少达到智慧医院一星、二星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4.提升标准规范化水平。落实医疗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信息共享等有关标准规范,统一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医学名词术语等。对信息系统普遍开展第三方标准化符合性测评,将标准规范贯穿医疗信息化建设始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5.强化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按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整合归集各级各类卫生健康领域信息系统业务数据,推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强化顶层设计、专家论证、验收评价、运维保障等环节,切实避免各自为政、条块分割、重复投资以及重复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宜宾市通信办)
6.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严格执行网络信息安全和健康医疗数据保密有关规定,强化国产密码应用,加强可信数字身份、实名认证、数据访问控制系统建设。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探索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安全运营中心建设,对重要信息系统开展常态化渗透测试、攻防演练、态势监测等工作。贯彻落实健康医疗数据管理有关规定,健康医疗数据、患者明细信息等敏感数据应存储在境内并妥善管理,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
(二)提升便民惠民医疗服务水平
7.打造市级医疗健康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全市预约诊疗平台,实现门诊预约管理,逐步拓展医技、体检、手术、住院预约服务。打造“健康宜宾”线上服务门户,为居民提供预约诊疗、缴费支付、信息查询、服务提醒、健康管理、医患互动等服务。打造统一线下自助服务体系,优化看病就医流程,配置标准化自助服务服务终端,缓解看病就医“三长一短”等问题。到2020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市级医疗健康在线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8.普及应用电子健康卡(码)。加快各级医疗机构电子健康卡(码)应用环境改造,鼓励银医、银政合作,保障健康卡可持续运行。积极推进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等领域互通互用,拓展电子健康卡在金融、医保、商保、公共卫生等方面应用。到2020年,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看病就医“一码通用”。到2022年,电子健康卡(码)实现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应用全覆盖,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持健康卡就诊率达5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人行宜宾中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9.普遍开展医疗惠民服务。积极推进实名制就医,加快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打造智慧病房,为患者提供提醒推送、健康教育、节目点播等床旁服务。基于个人健康画像,为居民提供疾病风险评估、健康管理等个性化健康服务。到2020年,三级医疗机构预约时段精确到30分钟内。到2021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分诊叫号、智能导医、智能提醒、信息查询、移动支付等惠民措施,让患者少排队、少跑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10.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开通医保在线直接结算,加强医保系统与市级医疗健康在线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逐步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做好流动人口跨省、跨市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到2022年,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在线直接结算。(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11.推进“智慧药房”建设。推动医疗机构建设“智慧药房”,推进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实现门诊药房自动发药和药品配送。2020年,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取药人均等候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三级中医医院普遍开展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三)创新医疗健康服务模式
12.鼓励发展互联网医院。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前提下,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支持开展远程指导、健康咨询、随访管理、居家康复和远程监测服务,探索开展处方流转、药品配送、远程照护、上门护理等服务。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到2022年,全市注册至少5家以上互联网医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13.优化检查检验服务。积极探索影像、心电、病理等云服务模式,推进影像集中存储和“云胶片”服务。到2022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自助查询、在线共享和结果互认,减轻患者负担,提高服务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14.探索推进电子处方审核流转。大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等)普及应用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电子处方管理。建立区域电子处方审核流转中心,完善医院、药店和医保信息共享,构建院内院外、线上线下紧密结合的药事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15.落实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按规定启用全国统一式样的医疗收费票据,积极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应用。到2022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普遍使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16.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发展。以信息化赋能中医药发展,推进基层中医诊疗区(中医馆)信息化建设,推进中医远程会诊、中医专科、治未病、中医康复、中医健康养老、中药配送等重点系统建设,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5G等在中医药领域的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17.实现血液管理智能化。升级市级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系统。加强临床用血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和追溯,利用信息化实现特殊血型智能调配,促进血液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18.建立智慧医疗急救体系。升级改造120指挥调度系统,建立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加强院前急救车载终端信息化建设,推进与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应急联动、信息共享,为急救病人提供更合理的调度、救治、转送、交接方案。构建包含脑卒中、心血管病、危重孕产妇、外伤等急救协同信息管理体系,做到在院前急救第一时间识别病情,分诊转院。(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19.推动智慧医养结合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监测、慢病管理、医养处方、生活服务等多类型医养服务,探索建立智慧医养服务模式,联通养老机构、医院和家庭,为老人提供多方位、全周期健康管理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四)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20.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市级远程医疗管理平台,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重点发展面向基层和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络。健全“基层发起、上级响应、多级联动”的远程医疗运行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流动。到2020年,远程医疗力争覆盖全市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医院。到2022年,远程医疗力争覆盖全市5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向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延伸。(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21.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市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平台,加强线上线下联动,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双向转诊、用药指导等服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杜绝“签而不约”,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提高签约群众获得感。到2021年,建立市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平台,各地普遍开展家庭医生在线签约服务,实现数据归集管理和履约服务网格化动态监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22.推进区域双向转诊系统应用。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基于市级平台推进双向转诊系统普及应用,基本实现双向转诊全程无纸化、信息化管理,加强双向转诊统计考核,鼓励医疗机构向下转诊,加强医疗、医保系统转诊数据共享互认。到2020年,乡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普及使用区域双向转诊系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23.大力推进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按照《四川省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指南》有关要求,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强化现有资源整合、条块融合、医防结合,构建整合型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到2020年,医共体试点县全面启动医共体信息化建设。到2021年,试点县基本建成医共体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
(五)创新赋能公共卫生服务
24.持续推进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升级完善全民免费健康体检系统,优化系统功能,加强数据质控和绩效考核,推动电子签名应用,加强健康风险评估和数据运用,实现健康体检“无纸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25.规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应用。基于公共卫生数据,整合医疗服务、预防接种、健康体检等信息,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健康档案,生成个人健康画像,逐步有序向居民开放,并在患者许可前提下为医务人员提供患者健康档案调阅服务。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方位记录、管理和使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26.推进公共卫生在线管理服务。推进公共卫生信息整合联通,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为重点,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常见病、慢性病专业管理。建立全市统一妇幼业务管理平台,充分整合孕前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优生优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信息管理、随访评估和分类干预。(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27.建设“数字疾控”。加强实验室信息化建设,实现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检验信息共享。优化预防接种信息服务,推进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建设,建立疫苗追溯体系,为居民提供在线预约、候种提醒、信息推送、证件申领、接种查询等服务。整合疾病预防控制条线业务系统,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疾控监测预警、防控处置和应急决策能力,织牢织密全市公共卫生信息防护网。到2022年,全市基本实现预防接种可追溯和信息化监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28.拓宽在线健康科普和医学继续教育。运用各类新型互联网媒介,推进“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在线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积极开展网络医学教育培训,加强医学继续教育学分集中管理,不断丰富医学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旅游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六)推进新技术在医疗健康领域应用
29.争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示范中心与产业园试点。逐步实现全市各类医疗健康数据归集,建立区域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带动关联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应用生态。到2022年,宜宾市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园初步建立,建成区域健康医疗专享云,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体系初步形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军民融合局、市委网信办、宜宾市通信办、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30.培育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新业态。推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鼓励医疗机构应用基于人工智能的临床诊疗决策支持、智能中医辨证论治辅助、药械临床使用监测评价等系统,推动5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生物3D打印、医用机器人等技术和设备在远程医疗、精准医疗、应急救援等方面应用。推动智能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等产品研发应用。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展区域流行疾病趋势预测和智能监测,提高卫生应急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军民融合局、宜宾市通信办、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七)提升行业综合监管水平
31.推进智慧政务服务。贯彻落实“一网通办”改革要求,加快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将出生医学证明、死亡医学证明、全员人口等数据规范接入市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行各类卫生健康领域注册审批业务“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快捷办证、查询信息、了解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通信办、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
32.推进“数字医改”。探索建立三医联动信息监管平台,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助推医改政策落地。推进医疗“三监管”平台在宜宾落地,健全线索自查、问题整改、责任追求等工作机制。到2022年,形成分级负责的三医联动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33.加强药品使用监测。贯彻落实公立医院药品使用监测体系建设任务,协同开展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供应和使用监测。加强药店信息化建设和数据采集共享。到2021年,实现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信息、结算信息、医院信息系统(HIS)和医药机构进销存信息跨部门共享。(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34.积极拓展“互联网+综合监管”领域。以信息化推进卫生监督“三全三亮三化”改革,加强公众参与卫生监督,强化卫生监督数据综合分析利用。拓展运用信息技术实施综合监管领域,实现监管信息动态上传、精准分析、依法处置,提高综合监管的及时性和威慑力。到2021年,力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实现在线监管全覆盖,生活饮用水、游泳池水卫生监督等重点指标实现实时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35.推进卫生健康统计智能化。统一数据采集入口,完善数据采集、使用程序,实现自动生成统计数据和一键上报,加强统计数据质控,实现统计数据与原始数据相互印证,实现统计有标准、留痕迹和可追溯。加强统计数据智能比对和挖掘分析,为党政领导、研究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统计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三江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县、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举措,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有序发展。市卫生健康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试点示范,打造一批信息化试点区县或单位,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有效做法在全市推广。
(二)健全机构,培养人才。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在职称晋升、薪酬待遇等方面建立激励机制,大力引进培养医疗信息化人才,配齐配强信息化工作人员。在三级医院探索信息首席负责制,合理确定其绩效工资水平。建立多渠道信息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信息化人员专业技能培训。
(三)加大投入,持续发展。各地各单位应坚持“政府主导、多渠道投入”原则,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宜宾市区域性国际信息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宜宾市推进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年)》项目资金,建立信息化持续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健康宜宾•智慧医疗”战略获得稳定资金保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编制信息化年度预算,提高信息化建设投入占业务支出比重,三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经费逐步达到年业务收入1.5%以上。
(四)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强化与医保、市场监管、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体育、文广旅游、环境保护等多部门协同,实现部门间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内部统筹,打破思想壁垒、合作壁垒和信息壁垒,着力破解智慧医疗建设中存在的发展不平衡、效果不充分问题。
(五)抓好宣传,加强合作。大力宣传“健康宜宾•智慧医疗”战略,充分展示助医惠民、促进群众健康的新成果,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智慧医疗”为主题的对外合作交流,引进先进技术,不断丰富内涵,打造健康宜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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