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卫生健康局,委属、驻青及相关医疗机构:
为有效发挥临床重点专科等优质医疗资源作用,统筹推进专科联盟建设,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发挥优质资源作用统筹推进专科联盟建设发展的通知》(鲁卫函〔2022〕137号),我委制定了《青岛市重大疾病专科联盟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青岛市重大疾病专科联盟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20〕13号)、《关于发挥优质资源作用统筹推进专科联盟建设发展的通知》(鲁卫函〔2022〕1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优势特色专科建设与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健康青岛行动计划为抓手,围绕当前影响市民健康的重大疾病,以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为载体,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助力攀峰学科建设,构建我市重点病种防治专科联盟体系,形成“筛查预防、临床诊疗、护理康复”一体化的专科专病防治网络,全面提升重点疾病的预防救治能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按照“统筹规划、错位发展、分步建设、强基为主”的原则推进专科联盟建设,发挥重点专科作用,帮助区市级龙头医院建立专科专病诊疗中心,并指导镇街卫生院提升开展二级及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形成以国家、省级重点专科带动市级重点专科,市级重点专科带动基层专技专病的工作格局。
(二)全市所有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全部牵头参与专科联盟建设。鼓励有一定基础的市级重点专科牵头参与专科联盟建设。攀峰学科均要牵头建设专科联盟,用于专科联盟建设的资金不低于该攀峰学科中央财政资金的40%,联盟其他单位应根据专科联盟建设实际需要配套资金。对占用医疗资源较多、患者数量大的专科,专科联盟与质控中心整合建设。
(三)专科联盟分为授牌项目和建设项目。专科联盟授牌项目为建设基础较好、社会影响力较高的项目,项目单位可牵头以专科联盟名义开展对外宣传及学术活动。专科联盟建设项目为有建设需求并已着手实施、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项目,可开展专科联盟建设工作,但不得以专科联盟名义开展对外宣传;建设项目达到相关要求后,通过年度专科联盟评审答辩即可转为授牌项目开展工作。
(四)全市所有市属、驻青公立医疗机构均应落实功能定位,积极加入专科联盟并配合牵头医院工作;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专科均要参加专科联盟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加入专科联盟建设。参与专科联盟建设将在学科评审、科技奖评审等方面给予倾斜。
2022年2月10日印发的《关于公布青岛市第一批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名单的通知》中第一批专科联盟自然核销。
三、建设任务
(一)构建专科专病防治网络。以区域医疗中心、质控中心挂靠单位、攀峰学科挂靠单位为依托,构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专科联盟,牵头负责重大疾病的预防保健、临床诊疗、康复护理和健康管理服务,构建由牵头医院-联盟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组成的分层、分级、分流的专科专病防治网络。专科联盟牵头医院要制定专科联盟章程,明确各单位在专科联盟建设中的功能定位、权利与义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提升专科专病防治水平。专科联盟牵头医院制定专科专病防治网络建设规划,明确联盟建设目标,规范各成员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系统、医疗设备配备;制定专科专病诊疗指南、技术规范及重点病种双向转诊标准。联盟牵头单位及联盟单位与区市级医疗机构开展专科共建,协助县域龙头医院打造优势、特色专科,实现重点病种诊疗同质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共享化,探讨建立联盟内专家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形成诊断上“患者不动信息动”和治疗上“患者不动专家动”的以患者为中心服务新模式。到“十四五”末,基本实现疑难危重疾病不出市、普通疾病全市一个专科、基础疾病不出县的目标。
(三)推动专科专病医防教研协同发展。将专科联盟建设与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紧密结合,以分级诊疗为抓手,以信息化为支撑,推动医防融合发展,全科与专科协同服务,贯通“预防保健-临床诊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链条。制定专科专病防治类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标准、继续教育指南,开展防治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新项目,提升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水平。综合利用专科专病防治信息,开展专科专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为优化专科专病防治策略、调整防治措施提供政策依据。开展专科专病防治新技术、新方法联合科技攻关,提升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病例救治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完善评审体系。专科联盟授牌项目评审体系由申报、自评、核查及现场调研评价四个环节组成,各环节分值占比为基础材料(20%)、自评及现场核查(30%)、专家集中评价(50%),汇总得出专科联盟授牌项目最终评审结果。
(二)完善考核体系。制定完善专科联盟授牌项目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从组织实施、分级诊疗、辐射能力、医疗质量、人才培养、临床研究、科研学术七个维度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联盟对区市专科对口帮扶、对基层诊疗能力辐射带动、对分级诊疗指导落实等情况,每年根据考核结果及成员单位对牵头单位满意度评价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合格继续给予平台宣传、科技奖评审、学科经费、专科专病库信息化建设经费等支持;考核成绩较低的授牌项目降为建设项目。
(三)强化分工协作机制。联盟中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分级诊疗要求,按照各自功能定位、职责任务、诊疗科目开展工作,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合作的重点疾病防治网络闭环,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健全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推动全科与专科协同服务,鼓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开展重大疾病监测、评估与健康管理效果评价工作。
(四)加强技术协同支撑。通过专科联盟建设,推动业务工作与信息化建设协同开展,构建重点疾病专科专病数据库及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与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促进专科专病防治数据与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家庭医师签约系统、基本公卫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
附件:青岛市重大疾病专科联盟考核指标评价体系(试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