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残〔2020〕23号
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
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残联: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残联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19]1032号)文件精神,今年省残联继续开展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项目,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残疾人居家托养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与补助标准
2020年补助居家托养困难重度残疾人80名,每人补助2000元。
二、资助对象及条件
申请托养服务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晋江市户籍,有托养需求的重度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人;
2、申请对象在劳动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
3、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未就业,属于泉州市级扶贫建档立卡户或低保户;
5、家庭其他成员(监护人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以下统称监护人)能够为其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等支持;
6、未享受本年度泉州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重度肢体残疾人居家养护项目。
三、申请审批程序
1、本人或监护人申请。符合居家托养资助条件的残疾人,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的村(社区)委员会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一式两份):
(1)如实填写《居家托养资助申请审批表》(附件2);(2)《残疾人证》复印件、申请人和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档立卡证明或低保证明复印件,或家庭困难证明(附件)。
2、村(社区)委员会推荐。村(社区)委员会对申请人(监护人)资格、困难程度等进行初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镇(街道)残联。
3、镇(街道)残联审核。镇(街道)残联对申请人(监护人)资格、困难程度等进行审核,在《居家托养资助申请审批表》中签署对申请人困难的审核意见和推荐意见后,将审核同意的审批表(附件3)、汇总表(附件4)和相关申请材料报市残联。
4、市残联审批。市残联对申请人(监护人)资格、困难程度等情况进一步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通过“残疾人在线”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并填写《居家托养资助汇总审批表》。
5、资金发放。市残联划拨补助款到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将补助款发放至审批通过资助对象或监护人账户。
四、其他相关事项
1、请各镇、街道残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并于5月30日前将申请信息录入“海西助残综合业务系统” (http://hx.1203.org:8080/dpboss/index.jsp)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残联康复中心。市残联将对申报对象进行抽查。
2、申请对象填写《2020年省级居家托养补助申请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二份;申请人填写残疾人本人,并签字按手印;“资助方式”选择“现金资助”;村、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附件:1.2020年省级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名额分配
2.2020年省级居家托养补助申请审批表
3.居家托养补助汇总表
4.困难证明(样式)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9日
抄送:泉州市残联;
晋江市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领导。
晋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