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疾控中心,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17年全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襄阳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2017年全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7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贯彻落实《湖北省2016~2020年消除疟疾实施方案》(鄂卫生计生发〔2017〕3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湖北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确保全市如期实现消除疟疾目标。继续保持全市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做好输入性疟疾的防控工作,防止二代病例发生;开展消除疟疾监测工作;做好其他寄生虫病的监测工作。
一、做好消除疟疾考核评估,确保全市如期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消除疟疾考核评估方案(2014年版)》和《湖北省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实施细则》的要求,市卫计委将于今年7月份对老河口市和枣阳市进行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省卫计委将于8月份对襄阳市进行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工作。按照五省疟疾联防协议,做好五省疟疾联防联控迎检工作。
二、开展疟疾监测,巩固疟疾防治成果
1.开展疟疾监测工作。按照《全国消除疟疾监测方案(2015版)》(中疾控传防发〔2015〕139号)要求,襄阳市为消除疟疾阶段。根据《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疟疾流行区的分类标准,消除疟疾阶段的县(市、区),均为三类疟区,按三类疟区要求开展消除阶段的监测工作。所有县(市、区)所辖范围内的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为哨点医院,全年开展“三热”病人疟原虫镜检工作。其他综合医院和有镜检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也应全年开展“三热”病人疟原虫镜检工作,无条件开展镜检的乡镇卫生院,做好“三热”病人的转诊或血片制作工作。
2.做好疟疾监测点工作。枣阳市为国家级疟疾监测点,须按照疟疾监测点方案要求,做好相应的疟疾监测工作。
3.开展媒介按蚊调查。襄州区、南漳县、枣阳市、宜城市为原嗜人按蚊分布县(市、区),须开展媒介按蚊种群调查。每县(市、区)选取具代表性的3个乡镇各1个自然村为调查点,采用诱蚊灯全通宵捕蚊法和人工捕蚊(清晨室内人房内50顶蚊帐或50间房内)的按蚊,了解按蚊种群分布。
三、加强输入性疟疾防控,认真落实各项抗疟措施
1.做好输入性疟疾筛查工作。按照《关于加强境外输入性疟疾防治管理》(鄂卫发〔2010〕40号)的要求,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质检、商务、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联系,掌握从疟疾高流行区务工返乡人员基本信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展主动调查、人群筛查和信息交流,及时发现病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输入性疟疾病例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规范治疗工作,积极救治重症病人,防止死亡病例发生。
2.加强疟疾传染源管理和病例处置。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发现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的疟疾病例后,均应进行规范治疗,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病例报告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病例在3日内完成实验室复核,并填写《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通过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每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后应进行病例分类,包括本地感染病例、输入病例、输入继发病例、复发病例或非蚊传疟疾病例,并判定本次感染的可能来源。由病例现住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完成疫点调查,并在病例报告后7天内完成疫点调查处置,并通过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告。对2016年襄城区发现的间日疟疟史病例进行休止期治疗。
3.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年开展“三热”病人疟原虫镜检工作。各县(市、区)年疟原虫镜检数不低于辖区总人口数的0.5‰(具体数量分配见附表)。
4.认真做好镜检血片复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所辖医疗卫生机构网报的疟疾病例和疑似疟疾病例及时进行血片复核,每度季对全部镜检阴性血片复核20%,并将每季度对所有阳性血片和抽检阴性血片的30%送市疾控中心复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将复查的全部阳性血片和抽检阴性血片的40%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具体复核任务数见附表)。各级疾控机构对辖区内的所有单位血片复核结果一月内对各单位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完成血检任务数,血片复核符合率,厚、薄制作合格情况,染色情况等。
四、疟防知识宣传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4.26全国疟疾日”宣传,并采用广播、电视、宣传单、黑板报、墙体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广泛传播疟疾预防知识。
五、根据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做好其他寄生虫病的监测
1.认真做好2006—2015年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根据《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卫疾控发〔2006〕107号),按照《湖北省2006—2015年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做好相应的终期评估工作。
2.土源性线虫和食源性寄生虫病监测。襄州区为省级土源性线虫流动监测点(每年轮换),南漳县为食源性寄生虫病监测中的肺吸虫监测点。各监测点按照相应的监测方案,完成监测工作。
3.做好丝虫病监测工作。襄州区要继续做好慢性丝虫病患者的照料工作。
六、开展寄生虫病防治技能培训
对部分县(市、区)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疟防人员举办技能培训;对开展媒介按蚊调查和监测、土源性线虫和食源性寄生虫病监测的地区进行相应的媒介按蚊调查和寄生虫病检测技能、监测培训。
七、认真组织参加全省寄生虫病防治技能竞赛
为提高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及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寄生虫病防治理论水平与检测技能,增强各地对重点和常见寄生虫病的综合防治能力,各地要积极组织培训,认真开展寄生虫病防治技能竞赛选拔。市疾控中心要全力做好我市选手筛选参赛工作,备战5月份全省寄生虫病防治技能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