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济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济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市贯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会的起步之年。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大力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均衡布局医疗资源,持续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一、大力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一)坚持高位推动和三医联动。贯彻落实《济南市关于学习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医改经验进一步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实施方案》,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定期调度推进。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降药价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及时调整各级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工作机制,将医改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
(二)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扎实做好国家、省集中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结果在我市的落地执行工作。做好供应使用情况监测、统计分析、信息反馈、监督指导等工作,确保最后一公里畅通。落实医保结余留用等政策措施。(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分别负责为各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
(三)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调价评估,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及时受理定期审核新增医疗价格项目,实时启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与规范工作,按照全市统筹、区域协调、分级分类、新旧衔接的原则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四)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机制,在济南市妇幼保健院等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开展“双自主”卫生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探索对公立医院聘用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有效的分配方式,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制度的杠杆作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加强监督考核,实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推动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改革。合理确定基层机构医保报销比例,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接受治疗,推进急慢分治。完善互联网医疗相关支付政策。(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二、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六)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出台我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指导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医院推进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有序推进全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深入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考核指标和方式方法,加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外部推力。积极推进市儿童医院、市传染病院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负责)
(七)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和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出台《济南市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实施方案》,做细做实市五大区域城市医疗集团。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牵头组建或参加城市医疗集团。以区域医疗中心为龙头,发挥辐射引领作用,促进区域内医疗服务同质化。充分发挥市儿童、口腔、眼科、感染性疾病科、智能骨科、院前急救等方面的学科优势,加强省会经济圈专科联盟建设。完善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畅通上下转诊渠道。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八)持续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镇卫生院评价工作。逐步建立社区医院运行机制,完善收费标准、服务价格、经费保障等政策。有效推进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年内建成10个市级基层特色专科孵化基地,100个基层特色专科,5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完成适老化改造和老年友善环境改善。继续规范建设发热哨点诊室,有效发挥“哨点”作用。继续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引领提升工程,年内完成省、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建设39个、240个。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启动“三高共管、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服务试点工作,年内各区县至少建设 1 家三高中心,2-3个三高基地。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至79元。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机制和评价指标,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制度。积极推进“县招、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管理,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推动乡村医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负责)
(九)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稳步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提升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开展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扩大政策受益面,着力提升“两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和健康水平。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参保人门诊就医报销水平。加快构建省、市、区县、街道(镇)统一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推进医保服务流程再造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实现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按照省局部署,在异地住院联网结算乡镇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直接联网结算工作。(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十)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持续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加快创新药、临床急需药品上市。加强短缺药品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短缺药品信息搜集、分析评估、处置应对和信息报送工作,合理设置药品库存警戒线,规范药品替代使用,开展应急药品、省和国家短缺与易短缺药品动态储备、合理调用、供应保障等工作。落实基本药物、医保目录药品配备使用规定,强化用药规范管理,推动医疗机构上下用药衔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
(十一)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申报成功。促成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与市中医医院合作项目落地。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宜中则中、宜西则西”,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争创县级先进单位,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标建设,力争2021年30%的县级中医医院符合国家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负责)
三、持续推进健康济南建设
(十二)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升接种能力,保障疫苗批签发质量和效率,提升相关企业有效供给能力。推动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公共卫生组织领导体系、法规制度体系、标准设施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物资保障体系、人才队伍体系、科研创新体系、教育培训体系等十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和改革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十四)深入实施健康济南行动。健全党政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施健康济南15 项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健康济南行动的监测评估和督导评价,以项目建设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负责)
(十五)加快推进医防融合。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推进“三高共管 六病同防”医防融合试点,推动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在慢性病综合防治方面业务融合。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内部业务部门改革重组,提供防治结合的医疗保健服务。大力发展远程教育,推进“互联网+医学教育”,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推动继续医学教育公平、可及。加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度,分2批对来自社区和乡镇卫生院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171名临床医生进行为期一年的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持续提升全科医生队伍业务素质,为基层医防融合一线提供人才支撑。(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四、统筹推进综合改革
(十六)完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山东省落实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指导各区县成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专项小组。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升综合监管合力。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推进“智慧卫监”建设。高质量完成国家随机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任务,推进“信用+综合监管”试点。积极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互联网+监管”建设工作,在更多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医保事前事中智能监管系统,加快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推动医保基金监管从人工抽单审核向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的智能监控转变。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打击欺诈骗保为重点开展规范医保基金使用专项行动;探索建立济南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制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分别负责)
(十七)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创新“互联网+医保”综合保障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开展慢病医保服务创新,推动大型医疗机构慢病专区建设。支持山东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开展线下线上一体化诊疗和送药上门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分别负责)
(十八)加强医改监测评价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医改监测分析,持续跟踪重点领域改革进展成效。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医改成效,凝聚改革共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勇于担当作为,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市医改办做好统筹协调,推动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