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
按照市委宣传部要求,为做好2021年7月至2022年初的舆情信息上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涉及我市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的收集。一是各相关科室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新闻跟帖等传统渠道,利用微博、微信、知乎、豆瓣、快手、抖音等新兴媒体平台主动搜集和获取食品药品安全舆情信息。二是在实际工作中,要经常深入社会的各个阶层,同广大人民群众保持经常性和广泛性的联系;要善于从与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交流沟通中捕捉舆情点,从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社会性的舆情信息。
二、要做好舆情信息核查。对所收集的舆情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查证,确保信息的全面、真实、准确。
三、筛选、总结出典型舆情,找准切入点,进行深层次研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经验总结的舆情报告,并报科技信息和新闻信息宣传科。
四、认真贯彻落实《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舆情监测与处置管理办法》,做好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