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市食安所,各相关科室:
根据《中共固原市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固党办[2020]73号)精神,市局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持续开展“五小”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点、小农贸市场(以下简称“五小”)的经营行为,全面提升“五小”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规范“五小”食品安全的经营行为,根本目的是要解决小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无证无照经营、环境脏乱差、隐蔽生产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突出问题,着力提升“五小”食品质量。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重,瞄准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重点产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强化整改落实,加大惩处力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农贸市场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到位。
二、整治内容
(一)食品小作坊。重点整治小作坊滥用食品添加剂、环境卫生不达标等问题。认真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管理制度,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生产过程合规,对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依法处置到位。
责任单位:市局食品安全监管科,配合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二)小食品店。重点整治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是否销售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易造成危害的食品,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三无”、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是否销售检测为不合格的食品,对于违法经营行为,严格进行处理,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并责令迅速整改,不留任何死角。强化小食杂店经营食品的抽检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抽检,并根据抽检结果及时跟进后续处理。督促经营者自觉落实“经营有证照、管理有制度、进货有查验、服务有承诺、日常有整理”,强化经营自律。
责任单位:市局食品安全监管科,配合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三)小餐饮店。整治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有固定经营门店,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个体经营者。要求达到以下目标:持有《小餐饮登记证》;食品安全制度健全,索证索票台账记录规范齐全;有统一规范的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操作间与就餐区域有效隔离。操作间及从业人员应达到“三池五柜八有一整洁”管理标准,三池即配有洗菜池、洗肉池、洗碗池(并保持上下水畅通)。五柜即配备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冰柜(冰箱)、消毒保洁柜、原料储存柜(架)、食品添加剂专柜和更衣柜。八有即有罩式抽油烟设施;有非手动带盖垃圾桶;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有生、熟分用分放的刀、案(墩)、容器等用具;有明显的分区、分用标识,各功能区布局合理;有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健康档案;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有从业人员清洁浅色工作衣帽,个人卫生符合要求。一整洁即店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责任单位: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配合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四)小摊贩。重点整治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业主持有食品生产经营备案情况、食品卫生“三防”设施设备等方面。
责任单位: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配合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五)小农贸市场。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深化乡镇农贸市场食品经营环境,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乡镇农贸市场实施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有序建立农贸市场食品准入系统、信息公示系统,交易追溯系统,构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局食品安全监管科,配合单位: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21年3月20日开始,到2021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检查阶段(2021年3月20日-2021年10月31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所要按照整治的重点内容,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确保不留死角,及时查找和发现“五小”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查找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第二阶段:问题整改阶段(2021年11月1日-11月31日)。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限定整改时间线路图和时间表。被检查单位要围绕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期限。倒排工期,彻底将发现的问题一次性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五小”食品安全的安全隐患。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按期整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该立案的立案,该罚款的罚款,以此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食安所要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局食品安全协调与检验监测科。
四、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五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五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马全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一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 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赵 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区分局局长
张 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马建安 西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世科 隆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马津垠 泾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白云鹏 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买英杰 市局食品协调与检验监测科科长
邱 毅 市局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杨志平 市局餐饮服务科科长
杨彦宾 市局药品监管科科长
鲜锦绣 市食品安全监督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协调与检验监测科,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五小”整治管理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食品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风险点。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履职尽责,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同时,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加大对“五小”的治理整顿力度,全面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
(二)坚持严惩重处,探索长效机制。专项治理要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的不法分子,要坚决严肃查处、严厉惩治。同时,要充分认识“五小”监管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在集中治理规范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探索建立切实有效的“五小”长效监管机制。
(三)强化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要结合专项治理,加强食品安全从业人员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的普及宣贯,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提升和主体责任意识增强。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宣传治理行动的措施和成效,扩大治理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五小”治理的积极性,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信息报送。“五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已列入全市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25项重点工作之一。市局将组织督查和暗访,定期通报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地也要加强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地方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有关科室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性情况或总结报送至市局食品安全协调与检验监测科,发现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