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选址 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号:
内医保发〔2023〕1号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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