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0〕13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尘肺病等职业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0年6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