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健康梧州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20日
健康梧州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关于实施健康广西行动的有关部署,为推进我市实施健康梧州行动,加快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市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生产生活环境逐渐形成,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市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设跨部门、全领域的健康科普专家库,建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覆盖全市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从小抓起,普及健康科学知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健康文化,移风易俗,培育良好的生活习惯。组织实施“健康梧州行”、全民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鼓励各级广播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及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0%和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广泛开展健康梧州行等活动,普及膳食营养、合理用药和科学就医等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降低营养相关性慢性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加强营养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强化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食品风险、营养监测。组织制定营养健康标准,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到2022 年和2030年,全市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筹办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全市各地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健身运动会,鼓励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本行业、系统运动会以及主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充分调动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积极性,力争在市、县(市、区)的城区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推动“一地一品”等地域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建设,打造梧州特色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大力发展气排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推广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及抢花炮、板鞋竞速、武术、抛绣球、舞龙舞狮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
4.实施控烟行动。全面推进控烟履约,大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强化戒烟服务,预防和控制被动吸烟。运用法律、价格、税收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控烟相关规定,增强烟草行业控烟的自觉性。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领导干部要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把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各学校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戒烟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各领域各行业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对老人、青少年儿童、特殊职业人群、慢性病患者、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提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能力。高等院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鼓励和引导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心理辅导和咨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配备心理治疗人员,积极推进心理健康咨询、干预护理服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救治救助、康复服务等工作,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80%和85%。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提升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把健康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广西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以及城镇环保设施建设工程。开展“美丽梧州•幸福乡村”活动,抓好以“厕所革命”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例行调查,建立覆盖污染源监测、环境质量监测、农产品检测、人群暴露监测和健康效应监测的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及风险评估体系。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体系。建立统一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推进市、县两级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力保障母婴安全,持续巩固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和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建设,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扎实做好出生缺陷防治,继续推进实施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持续巩固“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实施免费婚检、孕前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地中海贫血基因诊断和产前诊断等。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及以下和4.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及以下和15/10万及以下。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关爱青少年健康。构建相关学科教学与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健全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建立完善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网络。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病报告制度,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推动健康企业建设,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加强放射诊疗辐射防护。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建设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推动照护服务规范化建设。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社会保险和补贴制度,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水平。推进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发展,打造一批长寿养生养老知名品牌。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完善心脑血管疾病监测体系,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在重要或人群聚集的场所配备心脑血管疾病院前急救工具包,并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的使用培训。加强脑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院前急救等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的救治、管理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积极开展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工作,提高肿瘤登记数据质量,为癌症防治提供决策支持。建立高发癌症高危人群机会性筛查机制,推广癌症早诊早治技术,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完善肿瘤诊疗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规范常见多发肿瘤的诊疗、用药和检查。鼓励建立专科联盟、医联体等多种形式的癌症专科联合体,提升我市癌症诊疗能力。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临床急需药物审评审批,完善医保和救助政策,提高抗癌药物可及性。到2022年和2030 年,全市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依托梧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完善预防、治疗、健康管理“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慢性病防控机制。开展早期筛查和有序分诊、规范化诊疗和随访、自我管理教育、危险因素干预,基本实现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全覆盖。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糖尿病知识群众知晓率,提示居民关注个人血糖水平。倡导40岁以上人群每年至少检测1次空腹血糖,对糖尿病前期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及生活方式干预,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注重膳食营养和科学运动,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工作规范化并和上级医疗机构同质化。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降低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风险。最大限度发现病例,强化感染者随访管理,病例发现率、病例治疗覆盖率和治疗成功率均达到90%。完善乙肝综合防治服务模式,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加强学校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加强对新冠肺炎、埃博拉出血热、登革热、疟疾等境外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强化寄生虫病、饮水型燃煤型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市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市级层面成立健康梧州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梧州行动,建立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做好考核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级层面的组织架构,组建推进委员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任务落实。
(二)广泛动员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梧州行动,养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社区(村)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梧州行动,发展健康体检服务产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从相关领域遴选专家,成立市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健康梧州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我市实施健康梧州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进展成效。编制优秀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健康梧州行动主要任务分工
2.健康梧州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3.健康梧州行动考核办法
4.健康梧州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1
健康梧州行动主要任务分工
序号 | 主要任务 | 职责分工 |
1 | 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体旅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中医药局,市总工会、妇联、科协,梧州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实施合理膳食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3 |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 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 实施控烟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文广体旅局,梧州市税务局、梧州市烟草专卖局、广西机场集团梧州机场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
5 | 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体旅局、医保局,市残联、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体旅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梧州市气象局、南宁铁路局梧州车务段按职责分工负责。 |
7 | 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中医药局,市总工会、妇联、残联、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8 | 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 市教育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委、文广体旅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市总工会、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10 |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广体旅局、医保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1 | 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中医药局,市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实施癌症防治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3 | 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4 | 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文广体旅局、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5 | 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公安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梧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
附件2
健康梧州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健康梧州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苏 颖 副市长
副主任:黎威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传杰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覃 颂 市教育局局长
陈 刚 市文广体旅局局长
委 员:刘红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姜徐江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苏爱清 梧州日报社副总编辑
冯卓淳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 玮 市教育局副局长
谢 英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
陈剑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孙有昌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东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伊春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陆 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蒋国栋 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王永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黎志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莫炯升 市水利局副局长
林 英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冯建中 市文广体旅局副局长
李 论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陈贻德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秦 鹰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刘 原 市市场监管局副处长级
何伟防 市扶贫办三级调研员
罗 剑 市医保局局长
唐 彤 市总工会副主席
杨 斌 团市委副书记
罗素霞 市妇联副主席
谭汉忠 市科协副主席
李健娜 市残联副理事长
何一壮 梧州市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温来干 南宁铁路局梧州车务段副段长
刘达壮 广西机场集团梧州机场公司副总经理
相关领域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
秘书长:黎威君(兼)
副秘书长:陈贻德(兼)
三、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秦鹰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
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
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广西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附件3
健康梧州行动考核办法
为落实健康中国和健康广西行动有关部署,开展健康梧州行动监测和考核工作,保障健康梧州行动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健全监测和考核工作机制
健康梧州行动监测和考核工作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下开展,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推进监测和考核工作,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监测和考核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提供监测和考核技术支撑。
推进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领导推进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处理跨部门、跨地域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建立指标体系,并组织监测和考核;根据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和考核指标、内容。
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实施健康梧州行动的重大问题,及时落实健康梧州行动的具体政策措施,开展监测和评估,并按要求将监测和评估情况报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专项行动工作组。
各县(市、区)根据健康梧州行动部署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监测和考核办法。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监测评估及结果上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市、区)按要求制定本地监测评估办法,开展监测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市各专项行动工作组。
(二)监测内容。以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和现有信息数据为基础,根据梧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健康梧州行动推进情况,依托各部门数据信息工作渠道、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提供技术支撑。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组织考核;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考核办法,并细化落实到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围绕健康梧州行动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年度推进重点工作要求,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年度考核指标框架。各县(市、区)在开展考核工作时,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完善。
2020年和2021年进行试考核,通过两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固定考核指标,在实践中完善健康梧州行动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要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尽量减少基层负担。
(三)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4
健康梧州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依据 | 序号 | 指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目标值 | 2030年 目标值 |
《“健康梧州2030”规划》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6.8(2016年) | 78.2 | 79.8 |
2 | 婴儿死亡率(‰) | 3.88 | ≤7.5 | ≤5.0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6.38 | ≤10.6 | ≤7.0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3.45/10 | ≤18 | ≤15 |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 ≥90.92 | ≥92.2 |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20.4 | ≥30 |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万人) | —— | 129 | 150 |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 | 比2015年降低14% | 比2015年 降低30% |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人) | 1.62(2015年) | 2.31 | 3.0 | |
10 | 个人卫生支出与总费用的比重(%) | —— | 25左右 | 25左右 | |
《健康中国行(2019—2030年)》和相关规划文件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 | 实现 | 实现 |
《健康中国行(2019—2030年)》和相关规划文件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 | 实现 | 实现 |
13 | 产前筛查率(%) | 86.25 | ≥70 | ≥80 |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7 | ≥98 | ≥98 | |
《健康中国行(2019—2030年)》和相关规划文件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 | ≥80 | ≥90 |
1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 | ≥50 | ≥60 |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 | 100 | 100 |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 | ≥1 | ≥1 |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 | ≥70 | ≥90 |
考核依据 | 序号 | 指标 | 基期水平 | 2022年 目标值 | 2030年 目标值 |
《健康中国行(2019—2030年)》和相关规划文件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 | 80 | 90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 | 明显下降 | 明显下降 |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18.9 | ≥53 | ≥90 |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60 | ≥70 |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 ≥60 | ≥70 |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 | 100,70 | 100,80 | |
26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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